本章的目的在于提供给你一些处理负面念头的方法。我们回到《金刚经》——经中佛陀描述了他前几世所经历的一个遭遇。故事梗概是,佛陀有一世曾是一名僧人,以“忍辱之师”的名号为人所知。有一天,他在森林里,背依着一棵大树冥想禅坐。这座森_!林是歌利王及其随从出游狩猎的地方。那天,王后及其随从也一起出宫,在她的丈夫和猎手寻找猎物时,她们在林中采摘鲜花,四处闲逛。
王后走着走着,来到了林间一片空地,发现一位正在冥想禅坐的僧人。王后对佛教极其虔诚,一直在等待时机询问一位德行殊胜的上师有关灵性方面的问题。因此,她打断了这位僧人的冥想禅坐,而僧人也竭尽所能为王后的所有疑惑一一作答。
在此同时,国王和他的猎手正在追逐一头野鹿——那头野鹿也恰好闯入了同一片空地。国王从马上往下看,瞥见王后与僧人正在热烈的交谈;他心想,他俩之间必有不可告人的奸情。于是,国王命令手下把僧人绑在木桩上,四肢大开地置于林地之上。然后,国王慢慢地,一节一节地切下僧人的手指、脚趾以及身体的其他部位。
佛陀在《金刚经》中描述了这一件事,这段文字有些晦涩难懂,但别紧张——我们将详加说明,到了本章末尾,你将对此获得彻底的了解。
何以故。须菩提。
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
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
无众生相无寿者相。(鸠摩罗什译)
为何如此?哦,须菩提,因为歌利王曾经一节一节地割下我的肢体和身体上更小的附属部件。那时我的意思中没有对于“自我”或“别人”的概念,也没有对于“众生”或”个人”的概念——我没有任何概念。但我也不无任何概念。(译自原著之英文)
首先,让我们看看邱尼喇嘛是如何解释这段经文的;请注意,以下解释中出自《金刚经》的文字会用粗体表示:
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很久以前,哦,须菩提,歌利王心中产生邪念,怀疑我与他的妻子有染。因此,他一节一节地割下我的肢体和身体上更小的附属部件(即手指与脚趾)。
那时我在修持忍辱,把自己的心识安住在明了与“忍辱三要素”相关的无实相。当我专注于名义上存在的“我”时,我的意识中没有真实存在的“我”的概念;因此,我的心中没有一个真实存在的“自我”的概念(我相,)也没有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的概念(人相)。
那个时刻,我没有任何“事物是真实存在”的概念。但与此同时,我也不无那些名义上“表象”的概念。
佛陀说这些话的意思是:我确实有必须修持忍辱的念头;我确实有欣然承受痛苦、不去怨恨害我之人的念头。我也确实有确认自己明白“没有任何事物是真实、独立存在的”这一概念。
接着,佛陀继续加以说明:
何以故。
我于往昔节节肢解时。
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应生嗔恨。(鸠摩罗什译)
为何如此?哦,须菩提,假设那时我的意思中有了“自我”的概念,那么伤害他人的念头也会随之而来。我的意识中还会有对“别人”、“众生”和“个人”的概念,因此,伤害他人的念头也会随之而来。(译自原著英文)
邱尼喇嘛对此经文的解释如下:
为何如此?假设那时,我的意识中有了“自我”的概念,认为“我”是一种终极的方式存在(既真实独立地存在)。或心中存有其他如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等概念,那么伤害他人的念头也会随之而来,然而,我心中并没有任何这些概念。
这段文字的意思可大致归纳如下:哪位国王签下我的手指、脚趾以及身体其他部位作为对我莫须有罪名的惩罚。我可能因此而生气,萌生伤害她的念头。但我根本没有这样的想法,因此,我能够避免让自己生起嗔恨心。
这段经文的确悔涩难懂。此外,这段经文与不要在工作中沉溺于负面情绪而伤害自己的身体健康之间有何关联呢?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人们对这段文字可能产生的一些误解(这段经文已被误解达数个世纪),然后再解释他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