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者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勇敢?”
全书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这一句话。尤其在失败很多次,精神逐渐溃散,逐渐对命运妥协,觉得无力回天,为时已晚。看到这本莎士比亚的剧本中的警醒的一句,依然是一个人生命题,一个人生抉择。人可以失败多少次再重新站起来?还是失败无论多少次,都义无反顾,每一次都认为这次挫折时成功的一个过程。又可以承认自己是在进步的麻醉自己,诚然,一件事情如何判断,还是取决于自己的感受。
书中,两个人,面对同样的杀父之仇,有两种态度。一种哈姆莱特,身为丹麦王子,在知道后,犹犹豫豫,一种雷欧提斯,在知道后,远在国外却组织军队,一路杀敌到城门脚下,试图伏诛仇人。一方面是性格使然,一方面也能看到两种人生态度的两个人的不同选择。
在追求雷欧提斯为何行动如此果决时。只是提到,为了爱,为了父亲之死。感情是冲动,终会淡去。一切事情都不会一直保持美好。“我们要做的事,应该一想到就去做,因为一个人的心理是会随时变化的,稍一迟疑就会遭遇种种的迁延阻碍。”
人需要一个麻醉剂——一个信仰,一个信念。一旦有了,就马上去做。不去做信念就会淡去。这是这本书里最有价值的一点。一念起,行动走。小事就当时就能完成。大事就分阶段总能完成。
另一点,给我展示了用文字与语言骂人的功底与艺术,非常有力度,非常多变又深刻。相信如果是英文原著,更能看出文字的美。
最后,再简单提一下,书中各个人的选择。乔特鲁德——王后。在老公死后,2个月就跟了另一个有权有势的人,这个人还是她老公的兄弟。在剧中,被哈姆雷特视为下半身思考的淫妇。罗森格兰兹——哈姆雷特之友,但是主公权势的走狗,最后死。奥菲莉亚——博客涅斯的女儿,在听了父亲的话后,断绝与哈姆雷特的交往,后在父亲死后,疯掉,投河自尽。哈姆雷特的父亲——生前为丹麦争得大量土地,被兄弟毒杀后,化为冤魂,传讯给其子,让其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