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我想我对雨是一种超乎所有的喜欢了吧。管它是暴雨里裹挟着狂风还是连绵的梅雨时节。我都喜欢。不管何时,只要下雨,心情立马好起来。当我坐在楼下的窗台,关着窗躲避着雨点的突袭,但我知道,我心里是渴望它能打在我身上。我可以站在天台上看着雨点落下,打在地上,大地也该欢快许多才是。
雨点落下来,落在雨伞上,落在棉质衣服上,更多是落在马路上,然后看着他们像清洁阿姨一样,带走多余的尘埃,冲刷着地面,肆无忌惮地从大树的缝里落下。流进这个城市引以为傲的下水道管理系统里,最终流入何处,我无从得知,也许老天又派太阳收了回去罢。
道不清喜欢下雨的无缘由,也许有缘,就是喜欢。更多时候,我也想喜欢一个人单纯的喜欢。
打雷闪电⚡怕吗,有时候简直像在你附近爆炸一样的声响,毫不顾忌。一闪电一打雷脑子里现在还是老版西游记的雷公电母,拿着“武器”击打着。然后开始想一个智慧的问题,为什么先闪电再打雷啊!先知道的答案是因为眼睛长在耳朵前面啊。真有道理,不知道怎么反驳,无言以对就这样了吧!后来学物理了,老师说了光的传播速度比声音快。到如今,思来想去,还是眼睛长在耳朵前面对我来说更有说服力啊。
还是应付小孩子的答案有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