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芙蓉镇》有感
《芙蓉镇》是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最近读了这本书,又看了相关的电影,再次重温了有关文化DGM的历史,让我感慨良多。
《芙蓉镇》的故事背景设定在20世纪60年代初的湘西芙蓉镇,讲述了勤劳美丽的少妇胡玉音与丈夫黎桂桂通过经营米豆腐摊生意兴隆,却因“四清”运动被定为“新富农”,家被查封,生活遭遇重大挑战的经历。
故事围绕着胡玉音和黎桂桂的米豆腐摊展开。他们在芙蓉镇上以诚实的经营和热情的服务赢得了顾客的喜爱,生意逐渐兴隆。然而,随着“四清”运动的开展,国营饮食店经理李国香成为工作组长,胡玉音家被划为“新富农”,新屋被查封,黎桂桂被迫自杀。胡玉音在接下来的“文化DGM”中继续遭受迫害,与“右派分子”秦书田相爱并生下孩子,但秦书田被判刑十年,胡玉音也被判管制劳动。经过一系列的磨难后,三中全会后,胡玉音和秦书田被平反,生活逐渐恢复正常,而那些曾经迫害他们的人则各自有着不同的结局。
读了故事,看了电影,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未经历文化DGM,但对那段历史却早有耳闻。记得最早读到文化DGM有关的事是上小学的时候。书名已不记得了,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但唯独记着里面一段情节。所有的人都时刻拿着“红宝书”,一位女老师在上厕所时不小心把“红宝书”掉进了厕所,被学生发现,成了批斗对象,说老师玷污了宝书的神圣,逼老师吃沾屎的馒头,老师不堪其辱,自杀身亡。
当然,书中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事件,随着时间的流逝,我都忘了,唯独对这个情节念念不忘。当我再次读到胡玉音的遭遇时,心中愤然,对李国香之流恨之入骨。可是看到她最后的遭遇,却更是愤懑不平,王秋赦接受不了运动结束后的落差,成了疯子,原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自责愧疚的,可是他却成了无知无求的疯子;带头搞运动整人的李国香也在省城找了个丈夫,回去结婚了……好像坏人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而好人却白白遭受了冤屈。
那是什么样的年月啊?一切真善美和假恶丑、是与非、红与黑,全都颠颠倒倒,光怪陆离的年月,牛肝猪肺、狼心狗肺,一锅煎炒蒸熬的年月。正义含垢忍辱,苟且偷生,派性应运而生,风火狂阔。运动把芙蓉镇“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淳朴民风变成“人人防我,我防人人”的政治斗争时,真是社会的悲哀,这场革命运动,将是中华大地上永远的伤痛,不仅仅是肉体的,还是“灵魂”的,即使伤好了,那耀眼的疤瘌,也永远在警醒着人们,使人一看便不由得心里一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