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星期六,全天就上午有两节课,七分钟前刚刚下课,老师还有些东西没有讲完,我不大清楚她在讲什么,因为我坐在最后一排,听得不是很清楚,又怎样呢?只是一堂普通的高数课,只是在一个普通的星期六,在一所普通的教学楼,和一班普通的同学,窗外是普通的小鸟,站在枯萎的树枝上。
下课了,男同学们背上早已收拾好的挎包,飞快跑出教室,去看已经打到第二节的比赛,湖人VS火箭。姑娘们,寥寥无几的姑娘们,彼此说笑着,整理着笔记。我用鞋踩灭几乎燃到了过滤嘴的烟头,把没打开的书放进包里,离开已被其他专业的同学占领了的教室。他们大声开着玩笑,有的聚成一堆,用手机看着比赛;有的凑在画了眼线的姑娘边上,嘴巴飞快地翻动;第一排的几位,旁若无人地出声背着单词。我带着挑衅的目光经过他们。他们没时间理我。
教学楼外一片开阔,太阳肆无忌惮地照着一切,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我点起一支烟,迎着这旷野上的风和风景,远处的跑道上有人在放风筝,好多的风筝。我也挺喜欢风筝的,只是自己从来没亲手放起过,不管是我自己迎着风放,还是跟小朋友们一起,从来没有。前几天我还放过一次风筝,是在我们的入校活动上,每个人都发了一个风筝、一支笔,那个胖胖的辅导员要我们在风筝上写下对自己的期望,或是理想。当时我饶有兴致地看了看周围的同学会写点什么上去:“四年不挂科!!”、“世界和平”、“班来再来几个妹子”、“一份真爱”、“章子怡最漂亮!”、“股市要起来啊”、“找一份月薪十万的工作”、“我要当科学家~”、“一定练出八块腹肌”……写什么的都有,还有写自己QQ号的。就在我一边参考,一边在想自己写点什么的时候,胖辅导说:“大家都写好了吗?让我们把自己美好的青春理想放飞吧!”该死的胖子。不过也没什么,最后我也没把风筝放起来,写不写也就无关紧要了。
想着想着就走到了崛起路,前面是北大门,左边是聚了一堆男生看球的食堂,再往左是宿舍楼,北大门的右边是体育场,这几周我常在里面夜跑,来调整颠倒了三个月的时差,可能还有一点思乡病,我原以为像我这样大大咧咧的人会什么也不在乎。出我意料的还有——我居然会有点想念以前的一些同学,即便我跟他们整整三年也讲不了几句话,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人生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可能就是——你已经在大学待了几个月之后,才发现自己似乎爱上了高二时班里转走的一个女孩,虽然我像曾经不晓得思乡病一样不清楚所谓的爱情,但这种感觉真切(像我嘴里现在含着的这支烟)、无可排解(我总不能向那帮八卦天后们打探:“嘿,你跟咱们班的李小璐还有联系吗?”,然后再打电话或者在QQ上跟她讲:“小璐,其实有句话我一直……”更何况我此生没跟她讲过一句话,连对视都没有过,她当时对我名字能有印象都是奇迹)。我既厌恶这种感觉,讨厌它带来的无来由伤感,又期待,因为每次透过它,我会隐约看到一样模糊而闪亮的东西,还有那么一点甜丝丝的味道,实实在在的甜味,不过话说回来,也保不齐我得了糖尿病,如果高中生物老师讲的是正确的话。
我没想好要去哪儿,就沿着崛起路继续走,这条路上有很多枫树,枫树似乎只有在秋天才会显得漂亮——渐变的红黄绿灰,树上树下潇潇洒洒得都是叶子。我拿出一支烟,正要点火的时候,起了一阵风,枫叶和枫叶的碎片乱飞,我心中顿时也起了一种潇洒的感觉。但这阵风一直没停,我用手加上一圈胳膊,穷尽所有想象力来围起打火机,嘴里憋出了想必能吸出大象奶来的劲,烟仍然一点儿也着不了。但越是这样,我越不想停下来。
就这样战斗着,我走到了路的尽头,风停下来,我也点着了烟,长舒一口气,为自己的坚持不懈感动。感动之余,我抬起头,眼前一片白光,不是缺氧,是一山坡的广玉兰,有几十棵的样子,映着几乎正午的太阳。风又起了一阵,山坡上泛起一层金波,由远及近,在风里,感觉即使闭上眼睛也能看见这美好。我想起那会儿我老爹送我来学校的时候说过,这儿的市花是广玉兰。他觉得挺好,那是我们第一次见到广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