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类似《我的前半生》这样的电视剧电影颇受欢迎,大家讨论的话题无非是女人到底应该以事业为主,还是以家庭为主,还是以爱情为主?又或者可以走捷径?
在《名利场》这本书中,作者是出生于19世纪英国的萨克雷,他的父亲是东印度公司的收税员,并为萨克雷留下了大量的财产,
因此他有经济能力四处旅游以及活跃于他所热衷的社会活动。
后来经济拮据只能以笔为生,创作出了世界名著《名利场》,与狄更斯齐名,为维多利亚时代的代表小说家。还著有《班迪尼斯》等作品。
他自身出生并成长在中产阶级家庭,因此对这一类人的生活状况非常了解。《名利场》也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英国,围绕蓓基·夏泼和爱米利亚·赛特笠两个同时从平克顿女子学校毕业的女孩的故事展开。
一个出身卑微,却聪明美丽,机智灵巧,擅长用自己的优势达到自己的目的,爱人,朋友和才学见识皆是她追名逐利的工具。周旋在男人之间,不择手段要混进上流社会
一个出身富裕,温柔漂亮,优雅博学,多才多艺,却甘愿平庸的做一个逆来顺受的妻子。当丈夫出轨,她痛苦但选择隐忍,当丈夫死后,她选择愚忠。苦于生计出去工作,满腹才学却无人用她,与蓓基·夏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从来活的没有自己,在资本主义牢笼里困了一生。即便最后终于嫁给了都兵,但爱情早已不是当初的样子。
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女性
在19世纪的英国,女性想要突破阶层,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把自己变成童话中的灰姑娘,最后穿上水晶鞋,邂逅白马王子,从此荣升白富美。然而现实往往比童话残酷多了,灰姑娘跨越阶层的概率太低了,可能多少女性一生也没有接触权贵名流的机会。
而书中的蓓基·夏泼全是幸运的,借着一口标准流利的法语和聪明机智,先是与富商女儿爱米利亚·赛特笠美女成了闺蜜,借着因闺蜜家的富贵殷实,把爱米利亚的哥哥乔瑟夫当做她人生向上攀爬的的猎物,虽然这个猎物身材臃肿,胆小怕事,但丝毫不妨碍我们的女主角谈情说爱。
也正是因为爱米利亚的哥哥胆小怕事的个性,使得他虽然早就被蓓基·夏泼征服,但是始终没有勇气开口。这一步蓓基的的棋子落下去没有的得到回应。但是她不会这么轻易放弃,很快她又以家庭教师的身份进入了克劳莱男爵的家里,用她出众的智慧得到了主人的青睐,并获得了有可能继承姑妈巨额资产的罗登·克劳莱的心。
但当他们告诉长辈他们结婚的时候,姑妈因为不同意他们的结合剥夺了罗登继承巨额遗产的权利。不得不说的是蓓基·夏泼坐享其成的梦又破碎了,她必须依旧向上攀登,左右奉迎。
滑铁卢战役爆发后,她随罗登开赴前线,她如鱼得水、周旋于各种交际场合。滑铁卢战役结束后,罗登荣升上校,夫妻二人在巴黎过起了逍遥的生活,并利用姑妈的影响混进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圈招摇撞骗。
回到英国后她与罗登的兄嫂交好、又攀上斯丹恩勋爵,周旋于上层社会,在嫂子的引见下觐见了国王,从此成为一位风光无限的交际明星。
而她与斯丹恩勋爵不光彩的关系终于被丈夫发现,利蓓加被迫开始了在欧洲各国的流浪生涯。尽管仍旧可以用各种聪明的伎俩过活,并且让乔斯钻入了她的陷阱,但是不光彩的过去、故态复萌的轻薄、冷暖无常的世态人情使利蓓加的命运急转直下、越来越被孤立。
随丈夫开赴前线,她如鱼得水、周旋于各种交际场合。滑铁卢战役结束后,罗登荣升上校,夫妻二人在巴黎过起了逍遥的生活,并利用姑妈的影响混进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圈招摇撞骗。
回到英国后她与罗登的兄嫂交好、又攀上斯丹恩勋爵,周旋于上层社会,在嫂子的引见下觐见了国王,从此成为一位风光无限的交际明星。而她与斯丹恩勋爵不光彩的关系终于被丈夫发现,利蓓加被迫开始了在欧洲各国的流浪生涯。尽管仍旧可以用各种聪明的伎俩过活,并且让乔斯钻入了她的陷阱,但是不光彩的过去、故态复萌的轻薄、冷暖无常的世态人情使利蓓加的命运急转直下、越来越被孤立。
出身卑微的蓓基·夏泼把男人和婚姻作为改变其地位的筹码,在她眼里只有金钱和地位才能让她收获幸福。她不顾尊严地讨好男人实现嫁入豪门的愿望,而最终的悲剧让她明白借助婚姻进入上流社会是不会拥有真正的幸福。
时至今日,纵然女性的地位和改变命运的机会数不胜数,但仍然有很多女性想渔翁得利坐享其成。他们利用自己年轻漂亮,恃靓行凶,不惜破坏别人的家庭,当人人唾骂的第三者却没有任何的悔悟。并且频繁的上演这种闹剧。
还有的姑娘深信宁可坐在宝妈车里哭,也不愿做在自行车后笑。她们为了攀上高富帅,花巨额整容,学高尔夫,上培训班,但是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提升自己,而是借此钓到金龟婿。日后成为笼中的金丝雀,用身体和美貌换取安逸和富贵。
像极了书中的蓓基·夏泼,我们的的蓓基可能出于时代的无奈,无法获取改变命运的其他途径。但是现在社会,女性成长的范围如此之广,还甘愿沦为成长的工具,男人的工具,实在毁三观。
女性也是上帝给予的独一无二呢生命个体,我们人世走一趟,就该活出自己的样子。自尊自爱自强,既然有坚韧不拔,从不放弃的从容,又要有颠覆人生,翻手覆雨的魄力,还需要不断的超越自己。做一个新时代的独立女性!
一个逆来顺受的女性
书中另外一个女主爱米丽亚,美丽乖巧,生活富足,安于天命,渴望爱情。纨绔子弟乔治·奥斯本是她的感情寄托。
书中用“他是她的欧洲,她的皇帝,抵得过联军里所有的君主和本国权势赫赫的摄政王。乔治是她的太阳,她的月亮。”“乔治一到勒塞尔广场,她就仿佛照着了阳光,脸上顿时发亮。她翩然飞来,伏在乔治·奥斯本中尉的胸口上,仿佛此地才是她的家。”来体现她陷入爱情的奋不顾身和没有自我。
她苦恋着的情人在外面打弹子、赌博、嬉戏取乐,她却以为乔治还在骑兵营忙碌着。乔治的姐妹们对她百般挑剔,父亲破产以后,乔治的父亲更是立即与破落的昔日恩人翻脸并撕毁婚约,但是爱米丽亚仍然痴情不改。在忠厚的都宾的斡旋之下,爱米丽亚和乔治秘密结婚。
然而她深爱着的乔治得知父亲因此与他断绝关系、断绝他的经济来源以后,充满悔恨地抱怨他的朋友都宾让他成了一个叫花子。结婚不到一个星期,乔治就感到腻味,又开始寻欢作乐。
爱米丽亚虽然备受冷落,却依旧一往情深。乔治战死后,她不仅将丈夫看成神灵一样供奉,而且将儿子作为她新的生活希望和全部的生活重心,她不放心家里任何人看护她的儿子。儿子被送到祖父那儿以后,她常常走很远的路,只为看一看儿子窗口透出的灯光。爱米丽亚坚持对乔治的专一,认为“一个女人已经嫁过天使一般的好丈夫,决不愿意再嫁第二回。”她的愚忠和自私令深爱着她的都宾备受折磨,直到利蓓加告诉她乔治的不忠,爱米丽亚才决定与都宾结合,从此过上安逸的生活。
貌似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都宾对她早已不是当初的痴情不改,他认识到她的愚忠和愚昧,毫无升机和自我。
现实中这样的女性也数不胜数,她们甘愿在家里默默奉献自己的一切,即使丈夫不务正业,寻花问柳,她们也决不做声,甚至忍气吞声,自卑到尘埃里,心甘情愿付出自己的青春。
对比两位女主,她们都用极端的方式走完了她们的一生。即便萨克雷给予了她们理解和同情,但是仍然掩盖不了悲剧的色彩。
其实我不想一味鼓吹女性既要厅堂又要厨房。
但是每个女生都应该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
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在外打拼,不用被问如何兼顾家庭,也可以为了所爱之人洗手作羹汤。但是不要在茶米油盐中丧失自我,还需要有诗酒茶的味道。
决定我们社会和家庭角色的,应该是每一个女孩子自己内心的声音,而不是社会强加给我们的期望和要求。
女孩子应该是:我想成为什么样子,而不是社会要求女生成为什么样子。
愿每一个女性都能成为自己想要的样子,不用毁三观,不用特立独行,就是那个坦坦荡荡的自己,一生幸福,一生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