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今天头条刊登了这样的新闻事件,顿时引起广大用户的热议:郑州的刘女士花了二十多万买的新车,只使用了三天就出现了故障。
当刘女士找奔驰4S店要求换车时奔驰店工作人员却不同意换车,只能给刘女士更换零部件或者维修,我觉得这样做对刘女士来说是有失公平的,换作是谁都不愿意花这么多钱买一辆故障车。
连淘宝上购买便宜的物品消费者都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更何况是昂贵的奔驰车。
只用了三天就出现问题只能说明这辆车质量不合格。既然是质量不合格凭什么不能换呢?
奔驰4S店这种做法明显就是坑害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奔驰4S店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尽快给刘女士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如果一意孤行,刘女士一旦走法律途径,奔驰店将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