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在大伯名下,他就应该补偿我。”女孩父母出意外无依无靠,被大伯收留后白吃白住3年,如今房子拆迁,大伯答应给女子5万块,女孩不愿意,直言: 给我100万,否则我告你们。
3年前,20岁的小魏父母出了意外,大伯看着侄女孤身一人很是可怜,就把小魏的户口归在了他们名下,当亲女儿来对待。
这3年,小魏既没出生活费,也没出住宿费,况且大伯,伯母也没问她要。
本以为以后相安无事,让小魏慢慢融入这个新家庭,却因为房子的拆迁弄得他们水火不容。
拆迁房有补偿款是好事,多一口人自然就会多分一些,为了买一所好房子,当时大伯用了小魏的指标,也给小魏商量过,给她5万的补偿,有白纸黑字的协议。
可现在小魏却反悔了,说按房子现在的市场价来算,5万远远不够,要补偿她100万才行,或者该分她45平的房子也行。毕竟没有自己的指标,大伯也买不了这么好的房子。
但问题是,大伯没法给她分45平的房子,更给不了她100万,都是普通老百姓,哪来那么多钱。
他们争执不下,于是小魏就把大伯告上了法庭。
律师问小魏: 你住大伯家3年,给生活费了吗?小魏说,没有。
律师又问: 给住宿费了吗?小魏又理直气壮地说,没有。
那么你在大伯家白吃白住了?
小魏想了一会回答: 你要是这么说我也没办法。
对于小魏的说词,到底是大伯家另有目的,还是大伯家养了一只白眼狼?
小魏说大伯家是有目的的,当初没给她说指标的事,还要她搬出去。
但是大伯母听到这里可委屈了,说搬出去是人家规定的时间全家搬,并不是让她一个人搬的。再说房产和宅基地都和侄女没一点关系,顶多户口本上多她一个人的名字,补偿她100万也不合理吧。
可小魏坚持说户口在大伯名下,就应该有她的一份。这让大伯伯母两个人特别伤心,当初看侄女只剩下一个人了,可怜她才让她入住他们家,白吃白住不说,现在竟然还把他们告上了法庭。
现在他们心寒啊,有嘴说不出。
大伯的女儿这时站起来说,自己再给小魏一万元,共给她6万。但是这个结果小魏还是不满意,和自己想要的100万差得太远了。
无论怎么说,小魏都坚持自己的要求。
最后连律师都觉得无语了,问小魏到底要怎么办?小魏说,要100万,如果给不到,她会继续打官司。
任何人都扭转不了小魏的想法,律师不得不提醒她,打官司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输了,她将会什么也得不到。
即使律师这样说,也丝毫没有改变小魏的决定,那么只有法庭上见了。
至于是输还是赢,法律自会公正判决。
对于此事,众说纷纭,有人说,大伯应该给侄女分补偿款,或者分属于她的房子。侄女也应该出生活费和住宿费。
而另外一部分人则认为,这是现实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大伯的善良养了一只白眼狼。
3年白吃白住,大伯一家都没说什么,说明他们内心里是把侄女当成了一家人。
毕竟3年前,大伯也不知道房子要拆迁。只能说,不是自己亲生的,无论怎么做都是喂不熟的,你把她当亲生,她未必是一样的想法。
斗米生恩,升米生仇。给的恩惠太多了,她就忘记自己是怎样的处境了。人心不足蛇吞象,她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就会想要的更多。
这就是人性。
只是,假若她最后赢了官司,还能再回到大伯家吗?大伯还会待她如初吗?这就不好说了,亲情肯定要变味。
不是不提倡善良,而是善良也要有个度。最好有界限感,啥事都放到明面上,亲生的还会为利益反目呢?别说是伯侄关系。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大伯应该给侄女补偿100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