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没打算让他知道我喜欢过他。哪怕他后来知道了,但也只是知道了。
那是我的第二份工作,确切地说是第一份工作时的经理带着我跳槽去了新公司,在那里他需要一个听话的、能踏实干活的手下。而我就是那样的人。
光棍节,11月11日,确切地说,是第一个光棍节(收音机里的主持人是那么说的),是的,那奇妙又让人期待的一天,我带着一箱的行李和陪伴了我大专三年时光的收音机又回到了我上大学的城市。
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见到了他。第一次见他,是被他说话的声音吸引的,他手里拿着几张刚装完机的工单放到柜台上,跟其他当班的姑娘说哟,有新来的呀!我有点害羞,又有点兴奋,因为他欢快的声调让我对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又融入了些。
他一身蓝色的工装,右边上衣兜里总是插着一根笔,那是装完机后给客户签字用的,裤子的侧兜里,可能是一把卡钉,也可能是一圈细细的铜线,那是到街角的小机室转接信号用的。这些都是他后来跟我说的,当然,是在我主动询问的情况下。
我看了一下工单上他的签名,居然与我同姓,我又小小雀跃了一下,我虔诚地相信这是上天给我的暗示,因为冥冥之中我和他多了一点联系。这种联系别人看不见,也感受不到,那是属于我个人的,和他之间的联系。没有暗恋过别人的人,是没有办法体会到这种联系是那么地令人心醉神迷。
是的,第一次见他,我就知道自己喜欢他了。
我是敏感的,我对自己的心意敏感,当心弦响起的那有且仅有的一声,我听见到了,我开始关注他。贴在玻璃台面下的同事们的联系电话,我用了一秒就记住了他的。我对他人的言行敏感,只要我想。我可以敏感到能通过他说的每一句话里的关键词时的语气来判断他的心情、他的喜好,甚至他的一切。因为我是个留白高手,所以当别人留白的时候,他们的意图总会在我的敏感下无所遁形。
但接下来他邀请要下班的某位姑娘一起吃午饭这事,迅速地让我感知到了他喜欢她的事实。因为他没有邀请别人,甚至没有邀请其他的男同事。这还不够明显吗?他的语气里充满着有可能被拒绝的但是又藏得很好的丝丝焦虑。是的,焦虑。这种只有和他一样向不确定对方感情的时候输出感情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他喜欢的另有其人。这太过残忍了,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的,我决定继续我的暗恋。不要停止喜欢他的这个意念让我像一个无畏然后一往直前的战士,让我可以在喜欢他这件事情上独自深入,然后独自深陷,没有援军,没有补给,甚至没有方向。
虽然这是我的秘密,但是我一点也没有兵慌马乱。因为我是个掩藏秘密的高手,从小就是。小时候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从来都不花,而是全都偷偷地攒起来,贰分、伍分、一角、贰角……一张张整齐地夹在一起,然后放到衣柜的最里层。攒得多了,时不时地拿出来数一数,感觉自己就是个小富婆。而喜欢的感觉,这种新鲜地喜欢一个我完全不熟悉的人的感觉,我也想攒着,我想攒到我的心里是满满的,攒到我有一天所有的心思都藏不住了,然后再把它们都掏出来摆在他面前,然后说看!我喜欢你居然——那么久了!接着我一要在“那么”两个字上加上重音,好让他知道“那么”是我长这么大以来那么认真地喜欢过一个人!
可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当我把仅有的一瓶家里给我的做的辣酱给他时,他却直接给了那个姑娘,我就知道这场暗恋已经无疾而终了。他或许是无意的,因为我没有明确说那是给他的,我只是想看一下他到底会怎么做。没错,那是我的考验,关于暗恋的考验。谁说暗恋不能考验呢?万一他懂了我的暗恋然后给了我期盼以久的回应呢?万一他一回头就能看到我久久停留在他身上的目光呢?可惜他把我驱逐了,从爱情的战场上。我鼓足勇气只放了那么一枪,就被发现了踪迹。
于是我认怂了,我决定把这份喜欢深深地埋起来,等土都填平后,再把上面的标志物移除,不留一点痕迹,好让所有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不可能找到我曾经喜欢过他的证据,哪怕是多年以后再次见面,同事们再聊起天来,也不会有一丝一毫地证据会指向我喜欢过他。我觉得没有真刀真枪拼杀过就离开战场是一种耻辱!我不允许这种耻辱暴露在阳光下。
于是我开始收回了我的目光,它们曾经不受控制地飘向飘向她的他;我开始收回了我的关注,我开始背其他同事的电话号码;我不再嫉妒那个姑娘,因为她并不喜欢他,她喜欢的是他的同事。我开始觉得有点讽刺,又有点好玩,因为这事是那个姑娘亲口跟我说。
震惊,欣喜若狂,这是我听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我甚至没有听到她是如何在他和另一个他之间做出选择的。我只关心只有三个人的战场现在终于只剩下了两个。
然后我开始去找我埋藏起来的那些喜欢,可是很失望,我没有找到它们。不是它们被埋得太深了,而是当初我埋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没发现那不是埋藏,而是埋葬。那个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喜欢一个人的我死了。
我敏感吗?仍然!我知道这可能是唯一也是最后一次让他知道我喜欢他的机会。我理智吗?更当然!一个你喜欢过的男孩在喜欢过其他女孩而不得之后又转而喜欢你,你会接受吗?站在这个问题前,我把自己问住了。
我会接受吗?
答案是——不。
是那时深藏着理智那部分的我解救了今天想要感性一把然后奋不顾身的我。这也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吧。可是那么美好的喜欢,真的就这样不要了吗?那样的男孩,喜欢唱歌,喜欢文字,所有他喜欢的也是你喜欢的男孩,真的不要了吗?我有点摇摆。
那个第四者,是公司里高层的弟弟。不是那个姑娘拜金,而是那个男生在追起女生来比他更用心。他的追求明目张胆又无微不至,而他只会停留在暧昧期。
看,我居然能够冷静地分析他在这场角逐中失败的原因,而不是被能重返战场的欣喜冲昏了头脑。我还能说什么呢,感谢他带给我的这场暗恋带给我的成长。于是我可以情绪毫无波澜地对自己说一句,那样的男孩,想要,可以,但是得确定他也像你喜欢他那么喜欢你。
我猜肯定有人会问后来呢?
后来,他通过了国家电网的面试,离开了我所在的公司。那之后,在QQ群里,我们还偶尔联系,他提到过所有人,但里面并没有我。再后来,我在网上认识了我现在的先生,然后和他一起去了帝都,我们在那里结婚,生子。再再后来,我再也没有主动点开过他的QQ头像。
如果有一天,我回到那个城市,走在令我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闻着道旁树上飘来的久违的扁桃果的香,或在那年我精心选过的上班途中最有可能偶遇他的路线上再度与他偶遇,我会微带着笑脸,挥手寒暄,然后对他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嘿,好久不见!
哦对了,一开始说的他知道了,是的,他应当是知道的吧,因为在他走的那天,我好像,挽留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