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被这个有点愚昧、自私却又充满着人情味儿的人物深深震撼。
无疑,全书塑造最成功的人物就是许三观,他愚昧、自私却又崇高伟大,以他一次次卖血为故事线一步步展开,同时囊括当时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许三观是一个普通县城里一家丝厂的运丝茧工人,他靠卖血一次次来度过人生路上的难题。直到后来,他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他哭了…… 故事从他来到乡下看望爷爷开篇,他偶然得知卖一次血可以得到三十五块钱,“在地里干半年活都挣不了那么多”,他渐渐地被“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这些思维深深笼罩,然而一种更可怕的思维在他心中扎根发芽:“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如此浅显的一句话,成为全文的引线,穿起来后面所有的故事情节。
许三观有着健硕的体格,在得知卖血可以赚一笔钱之后,他便跃跃欲试,托关系“卖血“,在得到第一笔卖血换来的钱时,他觉得自己该娶个媳妇了。于是,就看上了”油条西施“许玉兰,并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爹、战胜了一直在追求许玉兰的眼镜男何小勇。和许玉兰结婚几年后,他们有了三个孩子,街坊邻居发现他八岁的大儿子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他才发现媳妇许玉兰在他之前就和何小勇睡过。许三观知道这件事情后,心中一直不爽,他觉得自己很亏,娶的媳妇被人睡过还白白帮别人养儿子养了八年,别人都嘲笑他是乌龟,他心里也渐渐觉得自己就是乌龟了,他认为媳妇从此有把柄捏在自己手里,家里的活他都不干,为了追求心里的平衡,他和摔断了腿的何芬芳发生了关系……从此,他才觉得自己和许玉兰算是“平等”了。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在闹饥荒、靠玉米稀粥过活的日子里,为了让孩子们吃一顿饱饭,他又一次去卖血了,这一次卖血他逐渐意识到“钢要用在刀刃上”,他辛辛苦苦卖血来的钱,要花在自己儿子身上,不能让别人的儿子一乐占便宜,他不想当乌龟。他让一乐去找亲生父亲何小勇,何小勇不仅不认一乐,还把他丢到了门外;他让一乐独自去买烤红薯吃,自己全家则去胜利饭店吃饭去了。一乐因此离家出走,开始不以为意的许三观,后来却心中变得不忍,渐渐地和一乐产生了真正的感情,在何小勇出了车祸后,一开始许三观整天幸灾乐祸,整天念叨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谁叫何小勇把他媳妇睡了,还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让他白白帮忙养着儿子。直到何小勇命在旦夕,他的妻子来求许三观说城里的陈先生说,只要让他的儿子坐在房顶的烟囱上,朝西边方向大喊,才能把何小勇飞出去的魂叫回来,无奈何小勇只有两个女儿,而唯一的儿子就是一乐。
深沉伟大的父爱,为儿子生命及幸福,不惜以命相搏
在这一重要关头,许三观内心深处的真诚和善良暴露无遗,他说服一乐帮忙叫魂,并在脸上放血承认此后一乐就是他的亲生儿子,谁也不准说三道四,此后这个不是亲儿子的一乐对他比他的亲儿子二乐、三乐更亲。直到这里许三观的人物性格一直在升华中。后来三个儿子逐渐大一些了,要到农村去学习改造,为了使二乐早点获得调回城里的机会,他又一次踏上了卖血路,只为“孝敬”二乐的队长烟和酒;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要去上海的大医院才有救,许三观又去卖血了,为了筹集更多的医疗费,许三观在去上海的路途中走一路,卖了无数次血,从医生允许的三个月一次到他的三天一次,他开始浑身冰冷、哆嗦不止,直到他卖血差点连命都卖没了,心里还一直记挂着自己的儿子。在医生把他从死亡边缘拉回来,为他多输了保持正常血压的300多毫升的血时,他非要医生把多余的血拿回去,自己不占医生的便宜,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作者的文字之下,许三观的命运一直扣人心弦,人的生命到底有多顽强,能抵抗得住一次次卖血折腾?读者与他同呼吸、共命运,一直在担心:许三观一直这样卖血下去,会不会死去?好在作者后来用温情的笔墨让许三观继续生活下去,后来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都有自己的工作并娶妻生子,生活美满幸福,而许三观想吃炒猪肝,又想再次去卖血,无奈人家嫌弃他年纪大,不收他的血了,他就哭了,哭着诉说,以后遇到危难之时,自己再也不能卖血拯救全家了……
许三观愚昧、可怜,他只能靠一次次卖血拯救家庭于危难,却又总觉得多喝水就能保证身上的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然而他又伟大、善良,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却一步步在一乐身上付出无法比拟的博大的父爱,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讨厌何小勇,却在危急关头,放下尊严,让儿子爬上烟囱,去拯救何小勇的性命;他是一个小人物,却在媳妇被众人批斗的时候,保持最纯真的质朴、善良和清醒,为她撑起生命中的最后一盏灯……书中通过小人物的命运参透着大时代的风起云涌,发生在他身上的点点滴滴,让人不禁对历史进行反思并对这样的小人物充满怜悯和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