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后,
我所有的见识都用来理解小时候的世界。
我小学五年级时候,转到一个镇子上学。有一个叫刘小红的女生,跟我做了很久的同学。
她个头一般,长得很漂亮,皮肤洁白,睫毛浓密,鼻子翘翘的,发色带一点洋气的棕色,甚至还有一点自来卷。但很不幸的是,她有小儿麻痹症,走路一跛一跛,好在上半身保持得很挺拔,使她的走姿依然轻盈。她没有妈妈。路过她家,会看到门口土墙上挂着一块粗陋的“补胎”。她常年穿一条粉红色的裤子,屁股那块儿从薄薄的粉色布料里,透出一大片厚重的黑色补丁。
她成绩不算很拔尖,但挺刻苦。如果老师布置的作业全班只有一个人写了,那这个人肯定是刘小红。
班里那帮男生经常叫她“满仓!”——这是她爸爸的名字,或直接叫她“跛子!”她有时愤愤地瞪回去,有时愤愤地不理他们。既不跟他们吵架,也不跟他们讲理,也不告诉老师。
上学放学路上,时常见她一跛一跛地走近了,或者一跛一跛地走远了,好像没人跟她顺路。
我是一个务虚的人。对我来说,透着黑补丁的红裤子,就是透着黑补丁的红裤子,就像一层床单上铺着另一层床单。
不过,我那时也常常“出洋相”,多么不合适的发型和多么不合适的想法,我都能毫无压力地展示出来,沦为旁人的笑柄。
但刘小红从来没有看不惯我,正像我从来没有看不惯她一样。她对别人很容易生硬、戒备,但是对我一直那么和颜悦色,眼里带着笑意。我至今都想不起来,她给过我什么难听的话,或是难看的脸色。这一点正合我意,我对物质不敏感,但对人的温度极其敏感。
后来到了初中,因为我妈在这里教书,学校顾及她的老脸,把我塞进重点班,得以继续成为刘小红的同学。
学校有时接一些无聊的任务。有一次是“消防知识考试”,让初一初二每班选两个学生,根据发放的资料对付一下。我们班选了我和刘小红。选我是因为我那时候字写得好——要是好好写的话;选她——非常偶然,所以非常惊喜。她一定感激着班主任的知遇之恩。
第二天课间,她走到我桌前,问:
“这个消防考试……是开卷?”
“是啊。”
“开卷可以抄答案?”
“是啊。”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神情非常复杂,就像一个孩子面对陌生人的棒棒糖。
考试当天是周末,学校空空荡荡。进考场前,我们俩在教室门口靠着墙聊天。
我懒洋洋地说:“语数英也可以抄就好了。”
“一会儿真的可以抄吗?”
“肯定啊!本身就不是什么正经考试。” 从小生活在学校,讲台后的东西见多了,比其他厌学的有更多不服和不屑。
“其实我都背熟了。不让抄也可以。”
我惊了,转脸看着她。仿佛看到电影里,一个人不管被恶棍怎么欺负,她也能忍,忍,忍到惨不忍睹的地步。躲着后面的追杀,跳下悬崖,摔死在万丈深渊里,又爬起来,浑身淌着血,继续往前跑,一声不吭。
“我觉得……背了,肯定保险。”她眼睛低下去,仿佛努力是过错。
“开卷考试就是做样子呢!”
“万一呢?是吧。”她眼睛抬起来,认真中夹杂悲凉。
这是她第一次参加可以抄书的考试,不敢相信世上还有这样的好事。她确实不敢轻信任何甜头,不敢冒任何风险。她的小心实在太多,她的路实在太少了。
上学的日子,一天又一天,树上的叶子从第一片落尽最后一片,我们也从第一课学到最后一课。期末考试又到了。
那时候考计算机,主要测试打字速度。我空有一身自信,实则指法混乱,用了二十分钟才勉强过关——绝大部分同学也都是类似水平。
第一名只用了两分钟。这不奇怪,大家都知道他家很早就有电脑了。
但刘小红用了不到三分钟,以全班第二名的身份走出考场,让我们都意外了一下。她脸红红的,与我们的目光一触,便低下了头,继续走。看得出,她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激动。
电脑这种时髦的东西,前几名应该是会玩的孩子才对,怎么会是她这样的?
我想起来了。
五年级的时候,镇上的学校开始引进微机课。一般两人一台电脑。刘小红经常和我用一台。上课内容也无非就是练练打字,一人十分钟。一会儿该你了,一会儿该我了。
但渐渐的,几个行侠仗义的同学有些看不惯了,说因为我太好说话,刘小红专门欺负我,霸占我的打字时间。她听到了,急切地想要争辩,鼻尖都出汗了。我说:“她没有啊,我们很公平的,何况她想打多久也没关系(其实是我懒得练习)……”
这个世界是不讲理的,刘小红从来不跟他们讲理。
后来有一个中午,教室里一阵阵哄笑,有个男生高高地坐在桌子上,拿着一块三合板(一种薄薄的廉价木板)甩来甩去,哈哈哈地跟其他人一起狞笑。
那块三合板有键盘大小,再细看,惊得我的心脏受到重重一击:那是一块自制的键盘,用圆珠笔在三合板上画出来的,每一个按键的大小和位置严格对应实物。
我不用猜,也知道这一定是出自刘小红之手,除了她,世上还没有第二个人能努力到让我心惊肉跳的地步。
大家轰轰烈烈地嘲笑她,笑什么呢?笑她粗劣的自制键盘,笑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你,一个女的,还没娘,又是个跛子,家里还那么穷,不低眉顺眼地认命,鼓个什么劲?争个什么气?
那天回家路上,她很欣快地对我说,她现在天天用这个练习打字,课间也练,回家也练。“我现在打字速度很快了,而且指法很准。”她一脸的心满意足,好像这块三合板键盘,足以弥补她失去的所有。
我很佩服她,可心里又一阵阵难受,不是为她心酸,而是为自己发窘。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对其他人的刻薄闪过一丝理解:你这样的话,搞得我们这些人都是废物啊。
……
此刻,她以第二名的成绩和自豪,克制地走出了微机室。
而第一名,就是当年那个把她三合板键盘甩来甩去的男生。
初中毕业到现在,已有十几年了。我不知道她现在人在哪里,做什么工作,但我知道,她现在一定不用再穿打着补丁的裤子了。而且她不管做什么事情,也一定会和小时候一样。她要是舀稀饭,一定会舀尽锅里最后一颗米。她要是说:“我累了。”最苛刻的老板都会立刻让她好好休息。
甚至,每当想起那些我喜欢但没做出样子事情,就会忍不住想起刘小红:我要是有她那两下子,这事儿早成了。
除了太阳,这茫茫宇宙中,还有无数颗恒星,他们没有太阳运气好,可以离人这么近,被歌颂,被景仰。他们的光芒就算更亮更耀眼,也需要走好多好多年,才能被人看到。就算看到了,也只剩微微渺渺的星光了,淹没在无数颗微微渺渺的星光中,淹没在黎明时分的曙光里。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一颗恒星。她的光跑呀跑,跑了很多年。
有一天,我望着夜空,说:“我记得你。我终于看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