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一

转眼居然就二十一了,时间真是个贼。

我本以为所有的人都应该只活在十九、二十岁的,从十九岁,到二十岁,再到十九岁。可是,只有死去的人才永远不会长大。

小时候,长大的唯一的目的是为了能够爬到树上去摘桑葚。可等到长到足够高时,村里已经看不到桑树了。而且,时间,已经回不去了。

“人总是不能拒绝长大。”正如那个外国歌手列侬所说:“人总是不能拒绝长大。”

长大是为了什么呢?梦想吗?哼,像我这样平时吊儿郎当的人居然会去谈论梦想。可是,谁没有梦想呢?我从没有认真的告诉过别人我的梦想,但并不代表我没有啊。长大是因为梦想,还是因为长大,所以人才有了梦想。

小学都写过叫《我的理想》的作文吧,还记得自己写的什么吗?我嘛,应该不外乎是警察什么的吧,因为舅舅是警察,觉得大盖帽特别英气。特别想从家里的废纸堆里把那篇作文找出来,可只找到一些更低年级写的看图写话的作文,就是找不到“我的理想”。我之所以对那篇作文特别熟悉是因为我虽然忘记的自己的理想,却记得别的两个人的理想。一个是我的同桌(或者坐我边上?),他写的是想当老师。之所以记得是因为他平常读书真的很差,上课不听讲,算数都不会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交换改卷,他根本没听老师的答案给我瞎改一通然后创造了我得分最低记录——34分,而这个记录一直延续到我到镇上读六年级数学考全校倒数第一27分才勉强打破。年前回家听说他在南方办了个厂当厂长,貌似连媳妇都讨上了。另一个是想当医生。之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老师还把他的作文在全班念了,当然是反面教材,因为他其中有一段是这么写的:“我当上了医生,穿上白色的衣服去医院上班。刚上楼梯的时候,我看到一群穿着跟我一样的白色的衣服的人,我以为他们是来抓我的,所以赶紧往外面跑……”后来听说这位想当医生的孩子在开挖掘机。你看,小时候的理想是最靠不住的吧。

记忆真的是一种奇怪的东西,这都那么多年过去了我居然还能够完整的记下很多年前语文老师在班上无意间念的一篇别人的作文,估计写作文那人现在都不记的这档子事了,又或许,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很奇怪尽管我记得这个可当别人说我小学时候特别聪明老师随便出个词语叫我起来造句,我四周瞅瞅眨巴眨巴眼睛就能说出来这事时,我却一点印象都没有,我倒只记得我去镇上读小学六年级第一天就把粑粑拉裤裆来着。

初中我真的算是个标准的好学生啊。那时候每天想的最多的就是如何考全校第一,嘿嘿。真的,虽然我也偶尔会跟一些坐我旁边的看起来不读书的人混在一块,给他们传纸条,望风,上课聊天,骂老师,看一些不良书籍,甚至还看过惊世骇俗的《点拨》(没错,就是一个叫荣德基的人编的那本很著名的习题书,不过,这个梗应该没人知道,因为知道的那些人都跟我没有联系了,我也就这么一说,哎……)。这个愿望是我仅有的完成的几个愿望之一,在离开初中的倒数第二次考试。现在想想那是我过的最悲惨的日子,也是我仅有的不被人称作胖子的几年。二十多人的大通铺,每天的饭里面有各种各样的虫子,木屑,以及颜色各异的千奇百怪的东西,菜是五毛钱一份的面汤或者有时候奢侈一下吃一块钱的白水煮青菜外加一两个油豆腐,更奇怪的是我们的食堂边上就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堆,由于没有桌椅,我们就露天围在一堆堆垃圾旁边吃饭,边上飞满了苍蝇。我就是那个时候迷上吃泡面的,之后一直改不了。我记得有一回学校水管改造,我用黄泥水泡过一次面,最后喝光面汤后饭碗底部有一层厚厚的泥巴。现在才发现,考第一名原来才是个最最容易实现的梦想。嗯,初中有位同学对我的影响很大,让我认识到除了作文,还有一种东西叫做文学。

到高中呢,也许是延续了初中的爱好,我居然做梦想当作家。真是个可怕的梦想。后来文理分科我选了理科让人很奇怪,我当时理科成绩糟糕极了,反倒文科却还行。地理历史我中考虽然很久没复习但貌似都是接近满分。以前没事就爱随便从地图册上撕张纸自己根据地形用红蓝铅笔玩军事游戏,全国的,全球的,近代的,古代的。后来才知道原来城里的孩子更我玩的差不多,只不过我的战争是图上作业,战斗发生在脑子里,他们的战争是在电脑屏幕上而且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红色警戒”。选理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懒,懒的换班去认识更多的人,更多的老师。后来才发现文理分科其实影响最大的还是决定你大学生活过的是百花齐放还是基情四射。文学梦就像是个梦魇,越是镜花水月的东西越是可怕到让人毛骨悚然。

一直到补习时才把这个梦想彻底摒弃了。因为那个时候唯一的梦想就是能考上大学,随便哪个都行。瞧瞧这个梦想,多单纯,所以说心里想的越单纯,人就越高兴,人一高兴,就会食欲很好……然后我的体重就不成样子了,谁要是敢拿当年的毕业照出来看我不跟他拼命。那个时候吃的真好啊。早上起来一碗牛肉腌粉,中午本着吃饱的原则大吃一顿一直撑到走不动道离开食堂还忘不了来根火腿,晚上想想还有四节课怎么着也不能比中午吃得少吧,十点半下自习饥肠辘辘还得溜出去再来一份夜宵,泡面或者腌粉。要不怎么说心宽体胖呢。那个时候真感觉自己像是堂·吉诃德,为了一个可笑的目的跟各种可笑的敌人进行殊死搏斗。好奇怪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说塞万提斯是个喜剧小说家,而我看《堂吉诃德》的时候恨不得抱着书哭,以后要有机会去马德里一定要在塞万提斯的雕像旁哭上一整天然后站起来对别人说:“索米马赛,瓦塔西瓦泥轰咕唧得苏。”在国外丢人之后一定要装日本人,这个规矩我懂。不过好在我边上还有一起苦逼的哥们,当然还有我的杜尔辛妮亚,每天早上端着一碗腌粉站在阳台看见我的杜尔辛妮亚踏着朝阳由远而近是最快乐的时光。好在上大学这个愿望终于也实现了,至少实现了一半。

大学真舒服啊。可以有大把的时间用来干自己喜欢的事,读自己喜欢的书。在这个遍地DS或者自诩是DS的校园里,我一面小心的护着自己的节操免得被打碎一地,一面又追随心中的渴望与众DS打的水深火热。我不希望自己去影响别人,更不排斥别人的影响,却更会坚决在心里留一块最最纯净的完全属于自己的地方。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我的原则就是只要不触碰我的底线,我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可是梦想呢?现在还会去谈论梦想么?以前谈论梦想总觉得特别有意思,总是说我想怎样怎样,或者我要怎样怎样,仿佛一切都会梦想成真,仿佛是我要光,所以世界便有了光。现在呢,一谈到梦想,刚一触及,就想到需要怎样怎样,那么现实,那么实际。路总是越走越踏实,心却总是向往天空。

真希望自己能飞,飞得远远的,飞得高高的,就跟小时候无数次做过的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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