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之前,我本来以为书籍跟我也没什么缘分了。
工作之后,除了职业上的需要,我会翻阅一些行业相关的专业书籍以及材料,其他时候很少花时间去阅读书籍。
虽然没有常常读书的习惯,但我似乎也显得十分庸俗,心里总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头脑简单、四肢也不发达的俗人。基于这个想法,甚至在新房装修时刻意空出一间房间作为书房,做了满墙的书架,塞满了书。
如果情况一直没有改变,我想我现在依然还是断断续续地买书,然后连拆封都懒得做,徒增满室灰尘与空叹人生失败的死循环。
后来我参加了剽悍行动营,才算真正开始看书。
一直以来,我都有个癖好,我总是喜欢闻着新书那一股重重的印刷墨水味。而每一本买回来的新书,即使不值多少钱,我也十分小心翼翼地放置好,以防有一丝丝损毁。
现在,看书对我来说有一种由心而发的满足感。每次有空独自在家中一个角落翻看书籍时,就好像跟一个个好朋友相处一样,这种感觉让我越来越痴迷。
正是因为把书籍当成了朋友,所以跟家中的书有关的一切行为,我总是显得格外地集中注意力。再加上旧时对书籍的一些癖好,倒是有几个小习惯,与对待其他事物的随意相比,有点点不同。
每一本买回来的书,无论拆封与否,我总喜欢用湿纸巾细细地将封面上下左右、腰封等部位擦拭一遍,然后再用干纸巾擦走水渍。可能也因为个人洁癖的原因,我是不容得书籍上摸起来那种粉粉的触手感的,所以也就有了这一步骤。直到书籍摸起来有一种滑手的感觉,我才愿意将之放上书架。
如今我们购书大多数在网上选购,一方面也因为看中了物流的高效、高速。可有时候在运输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磕磕碰碰,有些书也会被挤撞,或折皱或开裂。
于是在将书买回来后,如果发现了损毁,我也无意于找网站克服理论,自己想办法将书籍压平整、粘贴,这种事情做得也不少。一套流程下来,书籍就如同人一样,呈现着齐整、干净,让人看着仿佛心旷神怡。
再说我看书时,也有一些自己的喜好。
与我自己而言,只要是买回来的书籍,我都想着是把它当成自己喜爱的收藏,要珍而重之。看书之时,我喜欢备上一大一小两种便签,再拿上一支荧光笔、一支水珠笔,以便可以做阅读笔记,摘抄喜爱句子、段落。
每每读到自己喜欢的观点、词句,我会先用荧光笔将之画下,以示区分。接着便拿出大的便签,或写下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个表达,或摘抄分散在不同段落、页面的句子,或记下自己当时对于书籍内容的思考。
之后我会将便签牢牢粘贴在对应页面的空白处,然后再取出小便签,对大标签所记内容做一个简短几字的提炼,也贴在对应书页边缘处,方便以后复看。
虽说我看书比不上大多数人,也常常一本书没看完就半途而废,但每次哪怕看上几页,我也自然而然地照着上面的步骤做。
但我想这是我对书籍的一种尊重,也算是我与作者的一种隔空交流,即使看得慢、读得少,我也乐意如此,只求自己一丝快慰就算好事。
我并不清楚这样的习惯是否能算养成了,也从不考虑到底这样做能对自己有多大的复利效果。此间种种,不过是于己有用,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