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得委屈且烦闷,已经有两三年没有写过东西,今天因为思绪偏多所以想着把这个人记录下来。
大概是三年前我与老公大吵了一架,闹到了几乎要离婚的地步,日子眼看着就要过不下去我就要去往别的城市,这个人就是我在去往苏州半年以后遇到的。
彼时的我已经从婚姻的失败感觉中走出来了一点,一门心思全部扑到工作中去了,他就是在工作中的第一个搭班-郭卫卫。这个人真的太讨厌了,以至于过了两年半左右的时间,我在疏解情绪的时候想到的要写第一个人竟然是他。
他真的是我长这么大遇到的男性里面最不注重个人卫生的。个子矮矮,说话结巴,油腻厚重的头发有三分之一是白色的,指甲的长度比那些做了美甲的女生还要长,当然里面满是泥垢。最最重要的是明明是黑色的工作服,还是能在衣服上面看到明显反光的污渍,路过商场垃圾房的时候都能带走几只苍蝇,这样的人真的是无敌了。
这样的人一般在我的生活里都是敬而远之的,如果不是同在一个岗位我根本不会有这样忍无可忍非得要吐槽的,当时有朋友问我你最近怎么不写东西了,我说写啊!我的下一个描写的人物已经出现了,可没想到我话都说了好久,提笔却落在了两年后,记忆已经略显稀薄的现在。
我起初和他并无矛盾,只是作为后来的同事我必须为了工作要去请教前人,那同一个工种又是前人的他,自然就会是我会问问题的对象,可一来二去这个心胸狭隘的40+男孩,故意的不与我沟通,这种让人作呕的态度,在一开始就已经让人不爽,后来当然只会矛盾更盛。
他是一个笨人,也是一个蠢人,本身那个岗位的工作非常简单,他以为可以让我在工作上难受多久,可我接受程度快,不出一周我就全学会了,剩下的就是一些工作能力的battle了,很快他便败下阵来,没过多久就匆匆离职了。
他走的一段时间内我都在想,这个蠢人终于走了,我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然而这种成就感并没有持续多久,后来我也离开了那个商场。
之所以把他写在这里,是因为他太符合我旷夫论这个专栏了,他是注定了的孤家寡人,没有女孩子会喜欢他,他也把女性群体拒之门外,这句话不是扁他损他,他就是这样一个会在雨中踽踽独行不在乎裤脚被泥点溅脏的人,他的污秽程度堪比垃圾桶旁的水沟,总有新鲜垃圾来带走他的不干净,他大概率没有被人类社会抛弃,他是主动把人类社会抛弃了。
如今已经离开上个工作岗位时间很久,只是依靠点点记忆来复述他,偏颇单一性太甚,只占他的百分之一,却是我看到的百分之百。
来日他会接着是我这里的陌生人,仅此而已。在这里只能祝他日后安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