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谕
福兮和兮,幸福者何物也?非眼见之物,非心思之想,亦非刻意寻求之果。福者,乃心之所感,情之所系,无形无迹,而充溢于天地之间。
余观汝所需之幸福,愿守护之,如春日之阳光,普照万物;如夏日之清风,轻拂面庞。汝幸福时,余愿伴汝左右,用吾之能力,扶持之,使汝幸福更加绵长。
今朝晨起,余言天花板洗碗之际,有饭粒挂于其上。余指之曰:“吾不见,吾不见。”言罢,天花板似笑非笑,遂将拭去。余心领神会,此乃幸福之微妙也。
文稿之作,当以情感细腻为基,字寡不拘,然须言之有物,条理分明。今余以文言文述此幸福之真谛,愿读者观之,亦能体会其中之深意。
故曰:幸福非眼见之物,乃心之所感。守护幸福,如春光,如夏风。饭粒之微,天花板之笑,皆幸福之象感。愿诸君皆能得此幸福,绵长而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