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文艺青年的小圈子里,对冯唐的评价极其两极分化。有人喜欢他、崇拜他,视他为男神,觉得他的才华无与伦比。有人觉得他低俗、爱装逼,还一股流氓气。
我最初知道冯唐,是因为他的才华,而真正对他感兴趣,是因为他的直率、坦荡,敢说真话,怎么想就怎么写。他写自己生活中的经历的人和事;他写青春期自己心里的肿胀和身体的肿胀;他写学业、工作、读书、写作,也写喝酒、玩乐、收藏古玉器。
我几乎看过冯唐所有的杂文和诗歌,在我眼中,冯唐极具个性,他的个性就像王小波的黑色幽默一样,没有人能模仿。
他是学霸。从小学时成绩就非常好,清华大学毕业后,在协和医科大学学了八年医术,之后赴美攻读MBA.十三四岁时便苦读司马迁、曹雪芹、劳伦斯基,给他的文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就像练劈叉都是七岁前打的基础一样。
他是医学博士。从DNA、RNA到细胞到组织到大体解剖,从生理到病理到药理,从中医科到内科到神经科到妇产科。学医的最后三年,他在基因和组织学层面研究卵巢癌,每天6点起床,7点查房,9点上手术或者出诊。他眼看着这三年跟踪的卵巢癌病人,手术、化疗、复发、再手术、再化疗,无论医生如何处理,小一半的死去,缓慢而痛苦地死去。他得出结论,多数病是治疗不好的,是要靠自己免疫能力自己好。他因此明白了,医学从来就不是纯粹的科学,医学应该是“偶尔治愈,常常缓解,总能安慰”。枯坐思考之后,他决定不再做医生。
他是商业精英。美国商学院毕业后,他进了麦肯锡,一干小十年,最后的职务是麦肯锡公司全球董事合伙人。后来去了一家央企,负责战略,做了六家上市公司董事,创建了亚洲最大的医疗集团,他就是华润医疗集团创始CEO,如今,从事医疗投资。在三十岁之后的近十年,他几乎没在一个城市连续待过一周。睡得最多的地方是酒店,吃的最多的饭是飞机餐。他每周工作80小时,每天有开不完的会,喝不完的酒,飞了接近小两百万公里,去了近百个城市。如果按照宋朝的耗能标准,他完成了近两百个读书人一生中行万里路的理想,消耗了临安一个街区里所有人一百年消耗的能量。
他是勤奋的高产作家。我们知道他曾经登上作家富豪榜,这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在二十年的时间里,每周80小时的工作并没有成功抑制住他的表达欲,他凶残地压榨睡眠和休息时间,周末写杂文,春节年假写小说,大酒吐完写诗歌,大概两年成一本书。至今为止,出了六本长篇小说、一本短篇小说集、三本杂文集、一本创作诗集、一本翻译诗集。
他是古玉器爱好者。明朝生活家张岱曾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对这句话,我真是再赞同不过了。人这一生,总得热爱点什么才算正常吧,不然人生就太无趣了。冯唐的案头常放几件古器物,多数能用,喝茶、饮酒、焚香,多数是宋朝的。盘桓久了,看到窗前明月,知道今人曾经照古人,会问:“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他说,真正的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他是淫荡的诗人。他翻译了泰戈尔的《飞鸟集》,文风大胆露骨,充满肉欲,因此他创造了在21世纪诗集被下架的历史。尽管如此,他的创作诗集《冯唐诗百首》我是相当喜欢的,每一首都是经典。每年春天,情侣之间、广告文案作者们最喜欢用的一句诗就是“春风十里不如你”,可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句诗的作者正是冯唐。一个诗人只有要一句脍炙人口的诗,就算是成功的诗人了。王小波说,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而冯唐不只拥有此生。
这就是我所了解的冯唐,一个有趣的人,一个丰富的人,半辈子就做了别人几辈子都做不完的事。这样的人的作品难道不值得去读吗?
不管外界对他有多少负面的评论,我就喜欢冯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