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来北京之前,我像很多的年轻人一样向往北京,我梦想着自己会在无数人面前脱颖而出,成为佼佼者;也想过在挣扎奋斗的日子里,一个人坐在马路牙子上放声大哭,哭声被淹没在城市的喧嚣中;更想过自己一个人躲在永远见不到太阳的地下室,吃着索然无味的馒头,嚼着咸到齁嗓的榨菜。但是这些都没有发生,我发现自己还是一个人平平淡淡地过日子,把对北京的向往慢慢变成了一种甘之如饴的喜欢。
我喜欢北京的夜色,尤其是晚上夜幕降临的那一刻,骑车或步行在街上,当你走到某一点,路灯瞬时间全亮了,就好像专门为了迎接你的到来,那一刻,你会觉得,北京夜色的迷人之处才刚刚开始。
我喜欢一个人带着耳机、骑着摩拜回家,蹬车的节奏会随着耳机中的旋律而变化,但是不变的是车速,始终是慢慢悠悠,慢慢悠悠,因为我喜欢听民谣。民谣从来都是向你娓娓道来,不会催促你心潮澎湃,也不会拖着长长的高音吊你的胃口,它就是像流水一样温润着你的生活。唯一不同的是,每当我听到《鼓楼》时,我会加快脚步,摆着脑袋向前骑车,因为每当这首歌的旋律响起,都会让我感受到年华的倒退,好像我又重新回到了十七八岁的青春,那样的轻快自如,犹如一只刚刚学会飞翔的燕子,轻松而又快乐。
回家的路上,我每天都会见到相同的建筑和不同的人,每当路过珠市口东大街,我都会象征地看一眼光明日报社和光明网,作为一名刚毕业的新闻专业的学生来说,这几个字无比神圣,也望尘莫及。
再往前走,会路过祈年大街和幸福大街,有的时候我会拐进祈年大街,寻着导航回家。但是却从没走过幸福大街,因为导航从来不提示我走那条街,越是没走过就越是向往,名字叫得越甜越是幻想。我总想着去幸福大街走一走,和意淫出来的男朋友,在下着雪的傍晚,在路灯都亮的时候,像《成都》里唱的一样,他把手插进裤兜,我挽着他的衣袖,踩着厚厚的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我们两个都穿得厚厚的,就这样一直走,一直走,直到白了头也不停留。
幻想终归是幻想,自始至终,终究还是一个人,一辆单车,一副耳机,还有一双看着路人的眼睛。在我看来,北京这座城市,是他人口中的竞争力强的城市,但绝不是冷漠无情的城市,这个城市的温情就藏在夜色当中。有的时候,加班到晚上八点多钟,下了班,走在胡同里,就能看到昏黄的路灯映照在碧绿的葡萄架上,葡萄架下的人家正在做饭,油被火加热之后发出“滋滋”的声音、铲子碰到锅底的声音,还有葡萄架下孩子们的欢笑声,会让你感受到此时的北京是温柔而又慈祥的,它包容着上班族和大老板,也包容着普通过日子的老百姓。
走出胡同,骑上单车,就会看见形形色色的人,每一段路都是一部超短剧,情景历历在目,但是由于过多的剧情和过于琐碎的细节,让我记在心上的那一幕少之又少却弥足珍贵。记得在哪看过一句话,越是繁华越是落魄,起初不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是当我走在这个城市的夜幕中,我突然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原来在闪烁的霓虹里,不仅有开着豪车的高端人士,也有睡在桥下和路边的流浪者。我几乎每天下班都会碰到一到两个睡在路边的流浪者或者口中念念有词的拾荒者。我曾看见夜幕下,在宽阔的街道上都是穿梭的电车或者共享单车,唯独一个背着一麻袋矿泉水瓶的男人步行在街上,他三十出头的样子,每当遇到一个垃圾桶,都会卸下背上重重的麻袋,去翻桶里的垃圾,看看有没有能卖钱的东西,他不仅翻,嘴里还念念有词:“我不是一个人,我不是一个人。”我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也不觉得他可怜,最起码他能自食其力,养活自己。但是我却觉得可惜,三十出头,正是而立之年,本应有所作为,而他却因某些原因与这些失之交臂,莫名觉得难过。
我也曾看见一个衣着体面的男人抱着公文包坐在马路牙子上,把头深深地埋进自己的臂弯,任凭车辆川流不息,仿佛和他都没关系。也见过穿着一袭粉裙的长发女孩坐在地铁站门口,看着手机泪流不止。还见过一个男生停在路灯下给女朋友揉肩,女朋友享受的样子让人羡慕到死。如此种种,历历在目。如果我穿行于白天的北京,或许就看不到这些,在晚风凉爽的8月,北京的夜色异常包容,它提供给行人舒适的温度和相对私密的空间,让他们的悲伤和暧昧有的放矢,让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哭和张扬肆意地笑。北京的夜色,真好!
我爱北京的夜色,一如那澄澈的眼眸,是它的包容,让人们可以躲进它的怀里,摘下面具。
作者:叶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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