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来阅读德鲁克先生的另一本经典著作——《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这本书首次出版于1985年,但是在30年后的今天,它依然是全世界研究“创新与发展”领域最为重要著作之一。
这本书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讨论“创新与企业家精神”,提出了创新的具体方法,以及管理创新的实践,最后回到构建“企业家社会”的愿景。创新不仅是企业家的责任,同时也是政府和非盈利机构的责任。我们今天所提的“创新型社会”和德鲁克所说的“企业家社会”,本质上异曲同工。
德鲁克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中,首先澄清了企业家的概念、创新的来源和方法以及企业家社会的构建。
一、“企业家”的概念
“企业家”(entrepreneur)一词最初源于法语,意思是中间人或者中介。到了欧洲资本主义经济兴起的17世纪,“企业家”指的是与政府签订固定价格合同,承担风险的人。最早论述这一概念的是法国经济学家里夏尔·坎提隆(Richard Cantillon,1680-1734),他认为企业家是冒风险获取不确定收益的人。
另一位发过经济学家萨伊(Jean Baptiste Say,1767-1832)把企业家定义为“将资源从生产力和产出较低的领域转移到生产力和产出较高领域的人”,这一定义将“企业家”与所有权分离,还赋予了企业家提高生产力的职能。
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得(Joseph A Schumpeter,1883-1950)则认为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和“实现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创新者”。熊彼得首先提出了企业家的创新性。他对创新的定义是“创造性破坏”,他认为企业家就是不断的打破原有的市场平衡建立新的秩序。今天的创客们所推崇的“颠覆式创新”的思想源头即在于此。
德鲁克所谓的“企业家”继承了萨伊关于资源配置者的描述,他同时还强调企业家的创新作用。德鲁克认为企业家或者企业家精神应该是:
1、大幅度提高资源的产出
2、创造出新的,不同的价值
3、开创了新市场和新的顾客群
4、视变化为常态,他们随时寻找变化,并发现其中的机遇。
因此德鲁克认为企业家或企业家精神的本质是“有目的、有组织的系统创新”。企业家通过创新带来新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改善人们的生活,这是企业家存在的意义。
二、创新的来源
德鲁克将企业家精神视为一种可以教授和学习的原理。通过对七个创新来源的系统研究和分析,以及大量的实践案例分析,向我们展示了七扇通往创新的窗口。并且提供了每个创新来源的方法、原则和禁忌,以指导创新的实践,而非泛泛而谈创新的意义。
七个创新来源即相互独立,又有一定的关联性。更重要的是德鲁克提供一系列的思路和方法帮助我们识别和把握创新的机遇,因此创新是可以学习的。后面我们将对七个创新的来源逐一进行介绍。
德鲁克将“企业家”作为普通人看待,他们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浪漫形象,创新也不是灵感的闪现。目标明确的创新是源于缜密的分析、严谨的系统以及辛勤的工作实践。和其他领域一样,创新不仅是可以学习的,而且系统的创新必须要学习,只有掌握系统的创新方法才能提高创新成功的概率,而不是等着天上掉馅饼。
三、企业家社会
最后,德鲁克把创新从企业层面扩大到了社会层面,他认为社会的发展就像新陈代新,新生事物总会取代旧的事物。但是纵观历史舞台,每一次社会的更迭,经济的进步都伴随着动荡与不安,这种革命式的进步往往是无序的和失控的,也给人类社会自身造成伤害。而创新与企业家精神是有目的的、有方向性的、有控制的实现社会的进步。
如今,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然而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依然突出。
同时,经济还面临这康德拉季耶夫衰退周期,经济增速下滑已经成为现实,经济危机的可能性也在增大。面对这些挑战和威胁,《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可能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来看对我们的问题和机遇。通过系统化的创新来提高社会福祉是必经之路,这也与政府所倡导的“创新型社会”和“双创”的实践不谋而合。
�总结:
德鲁克将创新定义为“创造新的价值”,而企业家是通过创新体现其价值的。但是创新并不深秘,企业家也不是天生的英雄。他们也需要系统学习创新思维和方法。
创新并不仅仅是为个人取得成就,更重要的是为社会创造价值。德鲁克在其著作里一直都非常推崇企业组织的社会功能和所做贡献。我们今天的创业者所讲的“初心”应该是为社会创造价值,也只有立足社会的企业才会获得持续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