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空间发了一张图片,点开大图,运动鞋鞋底的破洞清晰可见。配文“这几年不知道跑烂了几双鞋子”,加上一个若无其事的抠鼻的小表情。想象着,一个活蹦乱跳的女孩一手一只鞋,咧着嘴笑,眼睛里闪着星辰,阳光又新鲜。
光是想一想,嘴角也止不住往上扬,当时的感觉该怎么形容呢。像触电一样,一股强烈的电流从心脏出发扫荡而过,直到指尖发尖,抖落掉一身灰尘。
我没有跑烂过鞋子,但是我有一大盒用完的笔芯。翻箱倒柜找出那个盒子,像电视剧的女主一寸一寸抚过每一支笔芯,十分感动,万分矫情。
其实我在想,要是把家里一鞋盒的笔芯拿过来会不会更震撼。感谢自己的恋旧,除了零食包装袋和用过的纸巾,从来没有扔过东西,连草稿本都留着厚厚的一沓。
语气是不是有点像大腹便便四十好几的地中海大叔,一圈一圈摸着啤酒肚吹嘘自己的年少时光。当人频繁回忆往事,就开始变老了。
我见过最不会生活的人,是眼皮一耷拉眼睛往右下角一瞥眼神开始涣散,站着不动就可以发呆一下午,落满灰尘长上蜘蛛网。找不到生的意义,又没有死的勇气。堕落的最高境界啊,不是掉到最底端,而是卡在中间啊。
曾经看到一个学妹在空间发的文字,“我们都要变成喜欢的自己,勇敢热忱,热爱生活。”
喜欢一个事物一般情况下原因有两个,一是自己有,二是自己没有。这人嘛,就是在自我否定和自我认可中成长起来的啊。
“活着,就总是要相信点什么的。”东野圭吾说的。“活着,就是要一直往前走的。”我说的。对,其实两句并没有什么联系,但我就是想摆一起。仔细想一想,还是有联系的。当一个人有所执念的时候,是一定会望着目标向前走的。
跑步磨烂的运动鞋,沾满颜料的衣服,指腹摩擦在乐器上越来越厚的茧,弧度趋近完美的足弓,书柜上挤不下的书,用完的空笔芯……
诸如此类,就像是战场上的疮疤终会是盛世下的荣耀勋章,他们望着想着,这是我的青春啊。
每个人都有一段闭着眼拼了命向前跑的青春,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对生活充满了可怕可敬的热忱。十七十八的年纪,正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