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歧视能给觅价者脱罪。
经济学中歧视是中性词,等同于区别对待,价格歧视就是根据用户的不同身份,位置,购买量,购买时间等等收取不同的价格,这样做到底是促进社会福利的增加,增加了公平还是减少了社会福利,减少了公平呢?
所有的卖家可分为两类,其中的觅价者就是面对一条倾斜向下的需求曲线,
他们能够通过恰当的调整产量来调整价格,从而追求利润最大化。觅价者涵盖的范围非常广,如小区里的小卖部,还有我们通常说的各种各样的垄断者,包括在市场竞争当中取得一定支配地位的私营企业,包括那些具有垄断经营权的国营企业,都是觅价者。
1、觅价者的罪过。经济学教科书通常这样说:觅价者或垄断者在寻找合理价格时,会遇到这样一种状况,多卖一件产品必须降价(上图倾斜向下的曲线),它要找到那个点,让产量与成交量所构成的那个矩形面积或说利润最大化。但这个点上的产量比本身能够生产的量要低,比他们能够提供产品的价要高,这使得一部分的生产力本来可以生产的部分被白白浪费掉,成为经济学口中所谓的“无谓损失”。
2、经济学家眼中的“无谓损失”。任何经济学的教科书,讲到垄断定价的这个章节,可看到一个图表,这个图表当中,通常用阴影画了一个三角,然后旁边注解写着“无谓损失”。这个区域所代表的,就是经济学家所说的,它本来能够生产出来,本来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却没有被生产出来,仅仅是因为垄断者或者觅价者想要追求更大的利润,就被白白的浪费掉的那部分资源。这就是垄断者或觅价者犯的过错。(这图我真没看懂)
经济学家的视角很独特,如小偷为什么对社会不利,他偷东西不过是产生了财富转移而已?小偷受责难的地方在于增加了社会防范的做锁的成本,消耗掉了真实的资源,这个资源叫无谓损失。
3、价格歧视可消除无谓损失。人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说损失最小化的,如果真有一部分产品明明可以生产出来的,那他为什么就不被生产出来了?前面的逻辑是说,是因为经济学家假定厂商每多卖一份新的产品,他必须对他以前卖的每一个单位产品都降价,即经济学家做了一个简单的假定,厂家卖东西必须卖“统一价”,如果去掉这个假定,前后的产品可卖不同的价格,那前面的结论就不成立了。然后经济学教科书里的那一个黑三角,那一个无谓损失的区域就会消失。(仍懵逼中)即只要生产者和供应者能够实施价格歧视,就能帮助生产者尽量的生产,尽量的销售,同时帮助消费者尽量的满足他们不同层次的需求。
2018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