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字里行间感受“生”——以散文《我与地坛》为线

虽然喜欢看书写作,但是对于文学,其实并没有深刻而系统的概念。写之前,我也想过,到底什么是文学?

我看了一些关于文学的定义“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心灵世界的艺术,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寓言童话等……”,狭义的,广义的,等等。

我抛开这些定义,问我自己:对于你来说,什么是文学?我自己的答案是:将文字比喻成木偶,将木偶注入活的灵魂,穿上外衣,就算得上文学。古今中外,地理天文,凡落笔处皆文学;低俗高雅,浅薄深刻,有立意自成文学;抒情描写,说明描写,抒所思者亦文学。

高中那时候,特别不喜欢上语文课,倒不是我不喜欢语文,不喜欢语文课本,不喜欢文学。而是我真的不喜欢语文课!

我喜欢看书,喜欢写作,喜欢背古文,但我永远只有消极的态度。现在已经不太能够记得当时的状态了。

只能依稀记得,自己特别讨厌语文老师预习、解决生字词、了解背景、结构分析、小标题、重点语句分析、总结等等,每节课都是这些东西,将学者定义的规范框定在一篇散文、一首诗歌中去,模板化的解析让我难以集中注意力,让我觉得我并没有真正走入作者的文字里,走入他的精神世界里。

就像一个不懂瓷器的人,第一眼看到冰裂瓷,夸赞它的裂纹真美,是怎样画出来的呀?而烧制冰裂瓷的人只是想展示冰裂瓷的质地和它本身所包涵的工艺,而你却装作很了解的样子评头品足。

我还记得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写最难忘的事,一篇记叙文。我写的是下雪天和朋友共打一把伞的故事。这篇作品被老师评分很高,让我上去念自己的作文。后来老师点评作文的时候,说我们写的叙事性散文,天知道我三年级的时候对散文这个词并没有概念!接着老师说将环境描写穿插在叙事中,起到了烘托的作用,老师夸我安排的好。我并不是很赞同“安排”这个词,因为我并没有刻意安排,只是想这样写,就这样写了。

高中除了去学习和记住那些知识点之外,也会去强调写作:将从作家、诗人词人那里学到的技巧、手法运用起来,转化成自己的。往往被老师欣赏的文章,我并不是很喜欢。那些生硬地套用,华丽的辞藻,强行拔高的思想,看起来就非常可笑,虽然我偶尔因言辞比较犀利被老师夸奖之外,我自己觉得我写的也是垃圾,没有什么可读性。

我想到我到大学,在文学社编辑部从干事到编辑,只有一个感受:我自己写不出什么好的东西,但是我也不喜欢别人写的这些东西。这种状态其实应该被批判,但是事实确实是这样,在审稿的时候我并不是很能沉下心来读这些稿子,感觉不够尊重作者的成果但是我也只能在说抱歉之后继续快速浏览。

没有新意,没有思想深度,男女情爱写得梦幻而没有高度,一堆华丽的用词,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情感的语句。似乎在这个时期,很少有称得上好文章的,为什么?有人说,我们这个时代太安逸了,不像之前那些时期动荡。我想说,乱世出英雄这句话并不能用到文学上面。时代是给了我们一个相对安全的生活环境,但是就没有什么值得我们思考了吗?一定要用一个时代的翻天覆地才能激起我们的思考和内心的动荡吗?没有好的作品,是因为我们没有哲思,我们没有去思考生活,没有思考,就不会有思想上的升华,当自己的思想灵魂都非常乏味的时候,我们如何能写出有深度,给人以或恍然大悟或沉默的触动?

都说文学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首先文学是最接地气的,然后才是艺术式的升华,没有土壤的滋养是没有办法向上生长的。鲁迅说为什么要看书?是要去看看自己没有到过的地方。一个作家或者一个文字锻造者,他们都是通过文字来将自己在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以一种美的形式展现给读者。

我觉得,在文学创作过程中,并不会去想到我应该用什么结构,应该用什么修辞手法。而是当你被生活触动后,有一股要去诉说的欲望,驱动着你去记录,去回忆,去思考。当有什么东西要写出来的时候,那个东西就已经在自己脑海里了,并不是断断续续的刻意安排。当然我绝对不是在否定文学者的匠心,而是将读者的过分揣测与作者创作过程相区别。

那些文学艺术上的东西,我不懂,但是在我看来就是一个作者将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有意思的内容,通过有意思的方式表现出来,进而能够打动人,去影响一些人。当然,“有意思”并不是说很有趣而吸引人,有意思的东西在我们看来也并非是好的事物。

废话略多,言归正传。其实在高中的时候读《我与地坛》并没有现在再拜读来得震撼和产生了讲不清楚的思绪。高中这篇课文是节选,且是自主阅读课文,不是精读课文,老师并没有深入教学。不过,这也让我对这篇文章有了自己的理解和思考,而不会被老师的教学所牵引。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写些什么,才能算得上是思想艺术有了改变,对课文有了新的看法。但是我不愿去用“《我与地坛》是一篇融议论、记叙、描写为一体的抒情散文,整篇作品有两条线索,一是作者与地坛的那种难以割舍的独特关系,也可以说是人与景观。第二条线索是作家对地坛生活场景中一些人物的观察、描写和思考。在作者与地坛的关系这条线索中,地坛对他来说不是一般的人文景观,地坛进入了作者的生活和内心世界,作者也走进了地坛,把他作为自己的精神家园,他在其中感悟到赖以支撑自己生命的人生哲理和情思。

地坛在作家笔下,突出的是这种物我交融的隐秘的精神默契。因此作家没有对地坛的历史、面貌等做细致的描绘和刻画,而是地坛在表面上的沉寂、荒凉、萧瑟、幽深之外,蕴含着深沉凝重、超然博大的历史沧桑感和喧嚣不已、生生不息的生命意识。在内容上,本文打破了抒情、议论与叙事、写景的间隔,以思辨为主导.而又自始至终饱含情感,内涵深厚……”这样的话来分析这篇文章。

如果说任何一篇好的作品都可以载读者进入作者精心营造的世界,那么,当我读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后,便是在被度化后的生命里经历了一遭。这一遭,在现实生活里可以是短短的几十分钟,在精神生活里,却可以是千年、万年,甚至永恒。我偶尔也会有很多奇怪的想法:为什么世界是我们看到的这样子,为什么不是其他模样?人被自己称为人是为什么?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出生为什么是在这个时间地点而不是其他?都在讨论人性本善还是本恶,既然人们都将“恶”定为恶,那是不是可以说明人性本“善”,也是知道要向阳生长的?为什么我们能适应“好天气”却不能适应“坏天气”?会不会有一个时空下雨不打伞出太阳要打伞?为什么会不停地强调女性的地位,强调要自立自强,当我们说出“女生就要有女生的样子的时候”不就已经把女性放在一个“被”的地位了吗?我们还能存在多久……当然,这些东西我也只是想想罢了,并没有什么让人信服的答案,可能很多想法都是“错”的,仅仅是让我自娱自乐,让自己不那么死板地接受所看到的。

《我与地坛》或者说史铁生让我看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挣扎和哲思。我是谁,我在经历什么?为什么要经历?为什么存在?为什么要继续存在?这已然不是一个痛苦的病人在哀嚎生命无谓,而是像一个高僧撇下肉身用智慧的目光去探求生命的意义。《我与地坛》让人落泪的不是史铁生的痛苦、迷茫和强大,而是对生的探讨,生命、生存、生活,这些都让人敬畏,让人痛苦,让人欣喜,让人落泪。他抛出了问题,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似乎也给出了答案。

文章用了七节来写“我”在地坛中长达十几年的生活,时间静静的流淌,地坛依稀如昨,地坛里的“我”却经历了世事变迁,从青年到中年,从最初在地坛里“我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生。这样想了好几年”,到后来“我”终于明白“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

这个阶段的顿悟,作者完成了宇宙的受戒,对生与死都有了虔诚的信仰。而这种信仰的降临,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地坛这座“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园子”,譬如“祭坛古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对于“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这样的事实,我们看到的,不是作者挣扎中的呐喊,而是挣扎中的带着苦味的微笑与坦然,是和尚打坐时的大彻大悟,是对自己命远的救赎。鸠摩罗什毕生想用大乘文化来普渡终生,但是终究是要先渡己,再渡人。史铁生便是用渡己去渡人。

在这样一种心如明镜、净无瑕秽的精神世界的背景里,“我”眼里的时间、时间笼罩下的地坛、地坛里行走的人,都自然而然地清晰透明起来。于是,作者用诗一般的语言、哲人的思想、普通人的情感,向读者讲述了三者之间偶然中成就的必然。

十五年中,那些与“我”处在同一场景里的人,都被同一张大手操纵着——命运;都被同一种力量剥蚀着——时间!当“我”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当每天清晨唱《货郎与小姐》的小伙子再也没有出现……当那个晴朗的日子让“我”知道漂亮的小姑娘是弱智孩子,当那个喝酒的老头、来去匆匆的女工程师都成为“我”生活中的牵挂时,读者和作者不约而同地产生了心灵的共鸣:“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在这些人当中,给予“我”最深触动的是“我”的母亲。当“我”终于懂得“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加倍的……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时,我听见了“我”由于深深的憾疚共振出的心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

既然选择了活着,那个躲在园子深处坐轮椅的人,就想有一朝一日能在别人的眼里稍微有点光彩,在众人眼里能有个位置,于是“我”玩命的写,“我”为写作而活下来,写作是“我”全部的欲望。在这里,作者重新在穹天下铺陈了生与死,并明确地告诉读者:其实人真正惧怕的不是死,而是活。但怕活不等于不想活。因为你还想得到点什么、你觉得你还是可以得到点什么,比如说爱情,比如说价值。

作者用细腻笔触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沧桑古园,实则是他的精神家园。既是他梦开始的地方,也是他接受度化的地方;更是他将时间物化了的地方……对地坛这座门壁淡褪了炫耀的朱红、坍记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的园子,充满了感恩。在他的心里,地坛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可以容纳它的,只有心与坟墓。即使有一天听到了死亡的召唤,“我”与地坛,也会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不早了。”但是“我”的灵魂还会在太阳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还会在生命重生之际,回来。

“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将苦难反复咀嚼,当嘴里苦难的苦味慢慢平淡下去,史铁生才能开始说,当心里的苦味慢慢转化成另一种滋味,史铁生才能够思考,当苦味在史铁生这里不再等同于一般人所体味的“苦”时,史铁生才能够跳出躯壳,讲述这个叫史铁生的人的苦难。一幕幕、带着记忆的镜头似的转换,给我们带来的是升华后深沉的哲思,沉而不痛,才让我们在能够承受的生命之重下低头、含泪、醒悟。

史铁生用他的生命轨迹告诉我们为什么要活着,然后提醒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全文并没有教化式的说词,所有深沉的东西都需要我们去体悟,触碰到作者的精神世界,就会有这样的感悟,触碰不到,我们应该只有对史铁生苦难的一生感到惋惜。

我想起高中课本里蒙田的《热爱生命》,蒙田将生命做了理性的解读,对“度日”的解读十分贴切。他同史铁生一样将生与死的存在看得透彻,态度也相同“不过,我对随时告别人生,毫不惋惜。这倒不是因为生之艰辛与苦恼所致,而是由于生之本质在于死。”都是想死的问题放在那里,不去管它,也不去恐惧它的到来。但是他给出来怎样活着的解答“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却与史铁生的寓意相同。

我见过生命的脆弱,稍众即逝,我也见过生命的顽强,顶天立地,我见的最多的还是平凡的如尘埃的生命,匆匆的,无波无澜。世界就是这样一个世界,好又不好,糟也不糟,只是因为我们不同,所以世界不同。

文学二字,书写的是生命、生存以及生活。我们读书,读到的是千万个世界,体悟百味人生。我们拿笔,书写的是一个世界,让人去体味的千万个世界中的一个。写的是你,说的是我,看的是他,还是要负责的,说情怀,不如说责任。情怀不约束,而责任更庄重,有鞭策意味。文学的好坏无非两点:思想、艺术。我们不断丰富自己的灵魂,让它不断生长,那么下笔的文字也有了一样的灵魂,深邃感,是透过简单的文字,看到好文章作者的精神世界的感官。我们让干巴巴的面粉,变成能让人沉醉的食物,这是艺术的作用,是对美的追求。

我觉得文学从来不是高深的东西,它简单而深沉,只是我们人对世界对人的感知,用美好的方式,像艺术品一样展现出来。这就是我现阶段对文学思想艺术的理解。可能没道理、可能很浅薄、可能会改变,但这就是我现在最真实的看法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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