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刺激思考的态度,催化当事人产生可行策略
当事人犯错时,有些咨询师或当事人的重要他人,常习惯很快给予当事 人建议,但又会发现其所给的建议似乎不见得有效,甚至招致当事人排斥, 或造成当事人养成依赖他人负责解决问题的习惯。但是,大家又担心若不 给建议,当事人将会学不会、想不到。其实,当事人周围的重要他人,是当事
人很重要的生命示范以及信息提供的来源,因而如何给予当事人建议,乃为 非常艺术之举。
建议当事人周围的重要他人,不要在与当事人谈话一开始就劈头给建 议。咨询师可以加以提醒:若能先开发了解当事人已经会的例外资源,以及 所欲的正向目标时,周围的人再提出自己的意见,意见会比较中肯,也比较 会切中当事人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