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好文章是个性模式

作者:黎荔

真正的好文章,是个性又妥帖的。个性,是说它有辨识度,你读两句就知道是谁写的;妥帖,是说它恰如其分,不多一分,不少一寸,每一个字都落在它该落的地方。这说出来平平无奇,但落在纸上,便是一场漫长的修行。

我常想,什么样的文字才算“好”。少年时读张爱玲,读到“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觉得这句子简直是从骨头缝里长出来的,带着体温,带着呼吸,带着一个人独处时才会有的那种清醒的自嘲。她如何写雨——“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你读完之后,侧耳听一听窗外的雨声,那声音果然变得不同了,不再是单纯的哗哗,倒像是无数细小的丝线在织着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她的文字就有这种本事,让你看惯听惯的世界忽然变了模样,变得陌生而亲切,像是第一次认识它。胡兰成说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倒也不算过誉。她站在那里,不争不抢,但你看她一眼,就再也忘不掉那副神情。

可木心偏偏不买账。这位比张爱玲小六岁的同乡,晚年客居纽约,隔着太平洋的风,遥遥评了一句:张爱玲的文章,生命力不足。理由是木心认为,张爱玲对艺术中“正”与“巨”的那一面,有一种本能的嫌弃;反而把“偏”和“细”当作精神的源泉。于是文章固然精致,却终究“清浅”,容易干涸。他说这话的时候,大约正坐在某个讲究的客厅里,手里端着咖啡,面前或许还有一碟精致的点心。他看不上的,是张爱玲不肯写“正”与“巨”的东西,只肯在“偏”与“细”上下功夫。他觉得这样写下去,终究是要枯竭的。

可是我倒觉得张爱玲的源泉深得很。她写上海的电车,写弄堂里的烟火气,写男人女人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每一笔都是从骨头缝里抠出来的东西,怎么就说要干涸了呢?木心是以一个画家的眼睛在看文章,讲究构图,讲究气象,讲究格局。他觉得张爱玲太“巧”了,巧到失去了浑厚。可他大概忘了,张爱玲从来没想过要浑厚。她要的就是那一点尖新,那一点刻薄,那一点在乱世里不肯妥协的精致。你要她去写家国大业,她大约会笑着摇头,然后转身去写一段旗袍上的滚边。

文人相轻,自古如此。木心看不上张爱玲的“枝枝节节的华彩隽趣”,觉得不过是眩了读者的目。可换个角度想,那些华彩隽趣,何尝不是张爱玲用自己的方式,在灰扑扑的人间燃起的一簇火?她说自己“兀自燃烧”,这四个字用得好——兀自,就是不管不顾,就是旁若无人,就是哪怕全世界都不看我,我也要烧出我自己的形状。她把世俗的尘埃,一粒一粒地捡起来,擦亮了,镶进文字里,便成了她自己的星辰。她不需要成为张爱玲之外的任何人,她只需要成为张爱玲。

钱锺书在《围城》里写过一只猴子:它笑起树上的同类乐不可支,却永远不知道自己屁股也是一样红的。木心评张爱玲的时候,大约没有想到,他推崇“正”与“巨”,可他的文字里,又何尝没有那种精雕细琢的“偏”与“细”?《从前慢》写得那样好,好在哪儿?好在它的慢,好在它的细,好在它愿意为一个旧时代的邮差停下脚步。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偏”?他大约忘了自己也是那种在纸上种蔷薇的人,他在《文学回忆录》里那些碎金般的断语,同样是从偏锋里劈出来的光。木心晚年住在乌镇,写《诗经演》,写《鱼丽之宴》,文字越来越古奥,越来越像他自己说的往“正”与“巨”的方向靠拢。但我总疑心,他内心深处还是喜欢那些“偏”和“细”的。否则他怎么会偏偏揪住张爱玲不放,字字句句记得那么清楚,怎么会用“清浅”来定义一个他其实读得很细的人?批评有时候是一种更隐秘的认同,是隔着时空的握手,是“我知道你的好,但我偏要说你不好”的别扭。

如果熟读张爱玲的文章,她在《烬余录》中也曾写过:“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生存在车子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道,可是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她终究是看见了“巨”的东西的,只不过她不说“巨”,只说“街衢”,说“火光”,说“车”。把大的东西揉碎了,化在小的东西里,这难道不比直接喊出来更难?木心嫌她不够“正”与“巨”,可什么是正?什么是巨?杜甫的正大,难道不也是从“夜雨剪春韭”的细处养出来的?曹雪芹的巨丽,难道不也是从“黛玉葬花”的偏锋里长出来的?文学史上那些所谓的“正”与“巨”,往往是后人为了方便叙述而贴的标签,就像把一片森林简化成“木材蓄积量”,把一条河流简化成“流域面积”。

说到底,文学这件事,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有人喜欢大江大河,有人偏爱小桥流水。有人要在文字里安放一个时代,有人只想安放一颗心。这两者之间,本无所谓高下。

那些嚷嚷着要写“正”与“巨”的人,多半写不出来什么摄人心魄。真正的好文章,从来都是在自己的小路上走到黑,走到尽头,走成一种谁也模仿不来的模样。我尤其觉得,散文是最不能勉强的事。小说尚且可以靠结构和技巧撑起来,散文不行。散文是什么?散文是一个人把灵魂摊开来给你看。你闻到什么味道,那就是什么味道。汪曾祺写吃食,三言两语,萝卜白菜都带着人情味儿,那是因为他心里真的装着这些东西。沈从文写湘西的水,柔得像要化掉,那是因为他真的在那水里泡过。他们的文字之所以动人,不是因为技巧有多高明,而是因为那里面有“我”——有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在说话。

你看那些传世的文字,哪一篇不是带着作者浓烈的个人气味?鲁迅的冷峻,是他在铁屋子里呐喊后留下的回声;沈从文的温润,是他从湘西的水汽里捞出来的月光;汪曾祺的淡泊,是他尝遍了人间烟火后,留在舌尖上的一缕茶香。他们各有各的活法,也各有各的写法。你若让鲁迅去写《边城》,那翠翠怕是要在风雨里哭出一场血泪;你若让沈从文去写《狂人日记》,那狂人怕是只会对着月亮发呆,忘了吃人。张爱玲的“兀自燃烧”,烧的是她自己的灯油。她写电车上的女人,“脸是平淡而美丽的小凸脸,她的眼睛有说一是一的真诚”;写封锁期间的恋爱,“整个的上海打了个盹,做了个不近情理的梦”。这些句子不是从文学史里借来的,是从她自己的瞳孔里映出来的。这便是个性,从骨缝里长出来,脱不掉,也换不了,足够真实,足够独特,足够让每一个走进去的人,都能闻到一股熟悉又陌生的气味——那是作者的气味,也是生命的气味。

前些日子,我在一个旧书摊上,翻到一本八十年代的散文选,纸张已经发黄发脆。其中一篇写作者小时候偷吃供桌上的蜜饯,不是写馋,是写那种“甜里带着檀香味”的罪疚感——供桌是枣木的,香炉是铜的,蜜饯是苏州采芝斋的,而罪疚是只属于那个孩子的,带着檀香的甜。作者后来成了无名之辈,但那篇文章像一枚琥珀,把某个瞬间封存在只属于他的树脂里。这就是个性,不是标签,不是腔调,是自掏腰包——掏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感官,自己的那一份无法转赠的颤栗。我忽然觉得,这就是好文章该有的样子——不端着,不做作,不为了迎合谁而活着。无需轰轰烈烈,不必惊天动地,只要能在人心里留下一星半点的光亮,在某个月夜,某场雨后,某次无端的惆怅里,让人忽然想起来,觉得世界还不算太坏,也就够了。

我想起自己小时候,在梧州的老骑楼下,曾看一个修棕绷的老人工作。他用一把弯针,穿棕绳,一针一针,把塌陷的棕绷绷回原形。阳光从骑楼的廊柱间漏下来,照见他手上的青筋,像棕绳一样盘结。他不做别的,一辈子只修棕绷。有人问他,现在谁还用棕绷?他说,用的人少,但总有人用。那场景我一直记得,因为那是一种自足而完咧的生命形态——不追问意义,不攀比规模,只是在自己的针脚里,把该绷的绷紧,该穿的穿过。

真正的好文章,也该是这样一件棕绷。它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床还是榻,不需要向沙发或席梦思看齐。它只需要在自己的经纬里,有那个作者的指纹,有那个作者的气味,有那个作者自掏腰包的诚意。张爱玲的华彩隽趣,木心的古奥幽深,都是不同的棕绷,绷着不同的睡眠,不同的梦。这种“个性模式”,不是刻意为之的姿态,而是一个人长年累月地与自己相处之后,自然生长出来的语言肌理。它不需要被所有人理解。它甚至不需要被理解。它只需要存在——像旷野里的一棵树,像夜空中的一颗星,兀自生长,兀自发光。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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