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时候,中国的制度是郡主专制,也就是一个皇帝高高在上,统治的所有人。这种制度是有问题的,因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限制皇帝的权利。到了现在,新中国的制度改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以议会为国家政治中心,政党政治在代理制政府中占主导地。也就是以工人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不过这个人民代表大会去,只是一个根本的制度。它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但并不是一个国家可以成为国家的所有。在这个根本上还是要有一些补充上来的政治制度,来完善整个国家,这就是中国的基本制度。
中国的基本制度有三大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我们先看第1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中国需要党的领导,但是党不能独挡天下,还需要其他各种党派的补充。这是维护了国家的团结,也是为提出更好的建议作出的改善。不然很容易让整个国家随着共产党的领导走,当党可能出现某些偏差的时候,也许不会像有多党合作那样,可以更快更好的提出修正方案。
第2个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在维护各个民族的团结,主张新型民族关系,也就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等。让中国真正的成为了一个融为一体的整体,而非各个散落且没有联系的个体。这样的统一可以让中国均衡的发展,所有地区携手共进,最终在共同的努力下,让中国变得更美好。
而最后一个根本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印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新中国一直坚守着人民作为国家的领导的信念。在这样政治制度的理想状态下,每一条法律法规都是人民制定出来的,也自然是人民所认同的,那么人民本身当然也会愿意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这就少了很多法律法规上必须要有的限制,一个国家的运行,更多靠的是每一个人的觉醒,意愿,而非法律底线的限制。
当然这只是在一个非常理想的状态下,现实确距离这个理想还是有差距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根据根本制度以及基本制度之上,还有着许多详细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