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年夏秋,部队外出演习,重型装备需要通过火车平板运送到目的地。当时我所在的连队,装备的是牵引式火炮(因涉密不能说具体名称),在装载时我的左小腿被压伤。
连队首长考虑两年一次的探亲假,入伍都四年了还没休,就找我谈话要求我休假,也好养养腿伤,我便在无奈之下同意了休假。
记得是大地种的玉米都能吃了的时候,我回到了特别想念,却又极不情愿回去(当初离开家乡的时候自己就发誓,没有发展绝不回来。)的家乡。
我向父母及所有的人,隐瞒了受伤的事实,休假期间力所能地帮父母干些农活,忍受伤腿的疼痛,努力克服不瘸着走路,以免被家人发觉。
历时三十七天的假期,我强呆到三十天就提前七天返回了部队。临走时我把受伤的事告诉了邻居家的大嫂,邻居却没忍住,第二天就告诉了家人。母亲失声痛哭,劝着拽着母亲的姥姥也是泪流不止。我知道这样的事对于母亲来说,是撕心裂肺的绞心之痛,因为我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
【待续……】(文/欣清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