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不少报道,给所谓的“网红”刷礼物,只为红颜一笑。有评论说——活该,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还有报道,某某大学生沉迷于抖音、快手,耽误学业。有评论说——活该毕不了业,不再是小孩子了,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诸如此类,很多人,很多成年人,社会人,过来人,对于网络上的很多东西痴迷到无法自拔,自酿苦果,甚至害人害己。说他们自作自受好像无可厚非。
可,这难道真的都是他们的错吗?甚至说主要原因在他们身上吗?
我们知道,小孩子需要管教,因为小,发育不成熟,很多情况下孩子是无法认识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而大人则不同,那是成熟自控的象征。
但人类进化至今,意志力是慢慢调整到现在的水平的,我们知道胖了少吃多运动,我们知道早睡早起身体好,并因此而控制种种不良的生活方式,但有一天,外界的诱惑超过了我们的底线,比如吸毒,一旦染上,凭一己之力戒掉,很难很难。这时,国家,或者是社会的秩序站出来制止他。
同样,网络的诱惑,在我看来,不亚于吸毒,甚至犹有过之,因为很多人不以为然,还把它看做一种游戏。
网络的发展太快了,快到开创他的人都无法预料到它的发展速度和趋势,但它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我们的每一个角落,包括我们的大脑。
我们可以控制自己不吃肥肉,不吃甜,但我们无法控制自己不点开下一条抖音视频,这是网络的魔力所在。当然,正则正之,总有一些人控制的很好,网络是他们的利器,可以更快的发展自己,成就自己。
但对于那些无法控制自己的呢,一句自作自受就可以了吗?还是说,优胜劣汰,留下社会精英就可以了?“存在即是合理”,我很赞同。
我们完全设置网络时间,设置外部管控,寻求他人帮助,对于严重影响生活的网迷者,设置类似于戒毒所一样的场所,限制或是隔绝网络,种种方式。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自控力。我们控制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在说着“我不要”的同时,很可能已经不由自主地拿起了手机,更好的方式,是说出“我想要”,我想要打球,我想要看书。
与其暗示自己,不如彻底忘掉,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培养自己的兴趣,打开属于自己的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