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睡早起一直是我想要做到却又迟迟没有做到的习惯。如何你问我为什么要早睡早起,我的答案是对身体好,有足够安静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等等,所以必须得早睡早起。
换言之,健康和事情要求我必须早睡早起,这是外在环境的要求,不是我内心的自我选择。所以我即使非常明白早睡早起的好处还是经常做不到,原因就在于这不是出于我内心真正的选择,而是被迫的。
陈海贤老师在讲自我发展心理学时,提到“选择的第二个原则:从自我创造的角度去思考选择,而不是从环境的可能性去思考选择。无论是顺从环境还是反抗环境,当我们这么思考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脱离开环境本身。这时候我们其实是在假设:外在的环境是决定选择最重要的因素。当我们把选择的权力交给环境时,我们就没有在做心理的选择。这时候,你很容易被一种无力感淹没。所以有时候,选择需要我们回归内心。”
明白了这一点后,我在决定早睡早起时,首先明确完成目标的标准是晚上10点前睡,早上5点起床。然后想象我成功做到目标时,可以出去呼吸新鲜空气,跑步完喝杯香香的咖啡,快乐满足的心情。最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就很顺畅了,没有那种不想做又不得不做的别扭的感觉。
这是我本周的一点心得:从自我发展角度看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