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动车管理有感
刚刚看到同事所转发的有关重庆巫山县电动车交通管理公告,原文粘贴如下。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991-2018)已于2019年4月15日在全国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和《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预登记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01
预登记范围
1.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991-2018)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合标电动自行车”) ;
2.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其他电力驱动的两轮车辆(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自行车”);
3.其它电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辆参照“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预登记。
02
办理电动自行车预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合标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合格证明,CCC认证证书;
2.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合格证明。
注:如车辆所有人无法提交车辆来历凭证和合格证明的,可由所有人提交书面承诺,说明车辆购买的真实渠道、车辆类型及型号等内容。
03
预登记时间和牌证发放
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4日,县城及周边乡镇车辆所有人可以在巫山县交巡警大队车管所或人保财险巫山支公司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巫山县神女大道101号)办理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领取预登记凭证。
其它乡镇预登记工作由车管所组织下乡集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预登记凭证车主应当随车携带以备交巡警检查)从2019年10月15日起,车主凭已领取的预登记凭证,免费领取超标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
2019年10月15日后,未申请办理预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申请超标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04
过渡期
我县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14日之后,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上路行驶。
05
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1.上牌照。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应当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
2.有保险。鼓励合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购买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和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3.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上道路行驶应当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4.限1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上道路行驶不得载人。
5.靠右行。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06
咨询电话
023-57517235
我们看到了具体要求,比如未登记或被确认为超标的不合规格的电动车,不允许上路,换句话说就是随时随地又会被交警和协警盘查,可能被扣车,只是非常奇怪这样的转发几乎属于私人个体在群体的转发,很多人恐怕根本看不到,并非交警相关部门尽可能让交通参与者获取的信息。难道一个县城范围交警将所有可能交通参与者的家中直接去采集或传达相关信息就那么困难?!或者直接与县城的相关部门联系传达这些相关的精神不更简单?很显然,都是懒政惰政的托词,工作只是以自己的发文为做了工作,还美其名曰严格执法,实则就像设下圈套残暴苛刻搜刮民脂民膏,奸滑快慰不劳而获!
当然肯定会有交警相关的部门说这样的工作没法做,工作量太大做不到。那就很充分说明。很显然这样的做法既没有办法全面推行,也不可能深入真正彻底做到公平,让交通参与者心服口服。
比如目前的电动车交通工具几乎轧不死人,甚至摩托都是如此,绝大多数情况都是如此,也许有非常特殊的情况,极低比例可能把老人给撞倒,出现意外。在真正繁华的城市闹市区比较平整宽阔的道路上,驾驶者小心点翻车死亡率也非常有限。有人会说,那还是有啊。那任何事情都有意外,是否我们都要如此严苛的管理?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我们总要权衡利弊,要讲求管理成本吧!社会缴纳纳税的钱可不是用来浪费的,是用来高效管理最重要事物的。同样更多危险的高速上的山区长途道路带来巨大比例死亡的,这些才是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吧?!
我们的交通管理管的过多过深,只会把老百姓管死,死水一潭的社会,不要说创造力,就连最基本的经济发展,经济活力都会失去,而且带来的好处非常有限,几乎都能够数得出来那么一点点,所谓老百姓像机器罚怕了惹不起行政管理人员,带来深刻的坏影响却非常广大。驾驶最主要的直接负责人还是驾驶者本人!
中华民族是有巨大生命力的,更加可能的情况是,交警与我们的社会老百姓,交通参与者冲突严重,否则一定是放水执法,偏颇执法,有所区别执法。毕竟一辆电动车对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还是一件不大不小财产,被惩罚即使是50元到几百元,还是会比较影响生活状态,会心生不满,交通参与者感觉到严重不公,就会滋生出各种腐败不公正现象,牵连衍生大批相关行政管理链条和利益关系。基层县级地域立即就会进入复杂冲突微妙的不稳定社会结构状态,脆弱的亲情道德伦理社会关系塑造的基层政权能力和凝聚力面临严峻考验,分裂对抗计日可待。
其实我们只需要把相关的电动车交通危害和可能的隐藏危险说清楚就行了,我们高明者只需要做引导。社会情况千差万百,交通具体情况瞬息万变,何必强行以某些人某个人意志和趋势把握和所处社会交通状况以及未来可能演变来绝对化管理,老百姓应该有自己的选择和具体现实生活的最起码应变权利。交通管理深入到老百姓的方方面面生活,也会为我们民族的素质塑造养成奠定非常巨大的良好基础,示范作用。交通管理具体现实和方法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绝对具有精准细微的预兆作用的。
由此可见,坚决反对动辄扣电动车,随便盘查电动车,随便要求出示相关电动车特别是驾驶和人身身份等相关证明!更加反对随便罚款,每次都罚款代替教育,不给钱就不能领走车,把保险推销与行政权力挂钩强制购买推行,违背交通参与者意愿强行高标准和提升安全或保险标准收费,提升安全标准强行装备以收取费用。更加反对暴力执法,完全不尊重交通参与者的意愿,以某些交通人瑕疵或细节理由强行越度越级非法惩罚交通参与者!比如最近发生的9岁女孩求交警不要以自己父亲车当道为理由动武,强行惩罚交通参与者的报道。都是非常常见的也可以推想的某些交通管理粗暴和过度惩罚的常见例子。
总而言之,目前交通管理存在混乱现象和某些基层小领导指导思想似乎不让人满意,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够看清大势,交通环境也能越变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