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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猴王在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习得长生之术、七十二变和筋斗云后,因在众师兄面前显摆神通而遭菩提祖师逐出师门。回到花果山后,孙悟空便开始了他的杀人放火、偷盗抢劫的生活。从水脏洞到傲来国兵器库、从东海龙宫到幽冥地府、从反出天庭到大闹天宫,孙悟空一路打杀,最终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五百年。
五百年的镇压,因金蝉子的转世身陈玄奘的取经的需要,孙悟空听从南海观世音菩萨的安排,做了唐僧的徒弟。本想着孙悟空皈依佛门,应该不会再轻易杀生,至少不会像几百年前那样随意打杀,可事实证明,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虽然猴子的岗位变了——成了佛门弟子,但他的秉性却依然如故——并没有遁入空门。
在《西游记》第十四回《心猿归正,六贼无踪》中,从五指山下出来便一棍打死了一只猛虎。此处可以说是孙悟空护师心切,因为猛虎咆哮剪尾而来,吓着了三藏。再后来,孙悟空又打死六个剪径的强盗,也可以理解为是因为六贼先对孙悟空出手,且是奔着要孙悟空的命去的,孙悟空属于正当防卫。然而在第第十七回《孙行者大闹黑风山,观世音收伏熊罴怪》中就不一样了。
孙悟空因无法降服黑熊精而去请观音菩萨相助。在与观音菩萨一起找黑熊精的妖洞的途中,孙悟空当着观音菩萨的面一棒打死了一个道人,理由是:“他是那黑熊精的朋友。他昨日和一个白衣秀士,都在芳草坡前坐讲:后日是黑精的生日,请他们来庆佛衣会。”
孙悟空先是当场打死了化作白衣秀士的白花蛇,如今又打死了道士打扮的苍狼。只因白衣秀士和道人均和盗走锦斓袈裟的黑熊精是朋友,便引来了杀身之祸。猴子的这个逻辑实在是太没有道理。
当观音菩萨收伏了黑熊精后,孙悟空拿回了袈裟,按理应该立即回观音禅院去,可他并没有,而是——
行者辞了菩萨,按落云头,将袈裟挂在香楠树上,掣出棒来,打入黑风洞里。那洞里那得一个小妖?原来是他见菩萨出现,降得那老怪就地打滚,急急都散走了。行者一发行凶,将他那几层门上,都积了干柴,前前后后,一齐发火,把个黑风洞烧做个“红风洞”,却拿了袈裟,驾祥光,转回直北
好个泼猴!又如初下方寸山那般,才出五行山便又干起了烧杀之事,唯一不同的是他这回没将所有妖精一网打尽,不是因为他心慈手软了,而是因为妖精跑了个精光。
如此看来,孙悟空在第八回《我佛造经传极乐,观音奉旨上长安》中对观音菩萨说“我已知悔了。但愿大慈悲指条门路,情愿修行”也是一句空话罢了。孙悟空不是知悔了,也不是情愿修行,他只是想让观音菩萨帮他逃出五指山,重获自由而已。事实证明,孙悟空是不适合修行的。
都说冤有头、债有主,偷袈裟的只是黑熊精,其他妖精并没有参与,不应该受到牵连。退一万步来说,就算白蛇精、苍狼精等参与了偷袈裟之事,也罪不至死,孙悟空不分青红皂白地就伤妖性命的行为,属于株连式滥杀,泄愤性破坏,如果放在现实社会中,其危害性很大。
广西钟山陈玉煌案中,陈玉煌因矛盾纠纷,持刀杀害仇家全家祖孙及在场路人后纵火焚烧房屋;山东庆阳张志恒案中,张志恒因家庭纠纷,杀死岳家多名长辈后纵火泄愤。厦门彭某案中,彭某为报复社会,在公共场所泼汽油纵火,引燃周边车辆;苏州群租房命案中,行凶者在杀人后为销毁证据、发泄情绪,点燃屋内物品引发火灾。
以上行为直接践踏法治底线,造成无辜者丧生、巨额财产损失,引发公众恐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诸君,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即便是受害方,也不能像孙悟空那样滥用私刑,应通过报警、诉讼等公力救济途径解决。私自扩大打击范围杀伤无辜、纵火泄愤,不但触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还会制造次生伤害,最终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