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3+2红线


整理|蒋贺


最近,国家相关部门又为农村“三块地”之一的宅基地制度划出两条“红线”,这是继之前官方已明确的三条底线之外,又一次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划出的底线!

由于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其它自然资源一样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土地被侵占一块就少一块,假若每年都以各种明目侵占土地,后代人吃什么?

所以国家规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三条底线是不能突破的。

1、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

2、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

3、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最新的两条“红线”是什么?

此次,深改组会议又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划出了两条“红线”。

1、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

2、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为什么要出这两个新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表示,这两个规定主要是因为在前期试点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操之过急的情形,违背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利益”这一初衷。

并且,现在不少农民都是进城务工,但是他们并不是完全脱离了农村,实际上只是属于“亦工亦农”(在农闲时进城打工,农忙时又回到农村种地)或者“离土不离乡”(虽然不种地,但工作、人际关系等未离开乡村)的情况。

对于这部分人群而言,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

另外关于土地确权是国家自2013年以来的一向重要工作,计划18年底完成,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农村空闲或者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却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将不会予以确权,对于已经进行确权的,则会由集体组织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组织收回。也就是说农村空闲、房屋倒塌、拆除导致闲置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

其实不仅仅是空闲房屋需要进行处理,随着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的提出,对于农村一户多宅等相关问题也将会进行处理了,不过对于农村一户多宅,不会盲目的进行拆除收回工作,而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之上进行有偿退出、付费使用、宅基地复耕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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