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来日方长,满满都是你

“当你遇见那个人,你会发现之前所有的恋爱都只是过家家。”

图片发自简书App

2017年8月5日  星期六  天气晴

遇见那个人之前我也谈过好几次恋爱,初恋是在初中的时候,跟我隔了一条过道的男生。那时候特别流行写信,我和初恋也是每天一封信,整整写了一本子。

后来初恋转学了,每天放学后我就去他回家经过的公交车站等他,他会把写了信的本子递给我。有时候放学的早,他也会先送我回家。

我记得有一次我被同学欺负了,一群人在校门口等着我,后来我听别人说起那天的事,说他下车后就疯狂的跑来找我,边跑还边说:“我女朋友会被打死去!”

我曾经以为这就是爱情,有点心动,有点喜欢,也会因为一个人奋不顾身。

直到遇见那个人。

初遇时应该说很特别,他是一个转学生,开学没两天就被罚在讲台上蹲马步。我当时还偷笑这个人怎么这么蠢,天天被老师抓包。

那时候的我打扮的像个非主流,烫了头,接了发,皮肤也黑黑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满脸痘痘,还很丑。

虽然我觉得他在瞎说,但是回想起那时候的自己真的有点不敢回忆。

我喜欢他傻傻又骄傲的样子。

我一直记得我们在一起的那天是圣诞节,当时班里开了圣诞晚会,我们说好要一起唱歌,周蕙的《约定》。

我很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就像我想对他说的话。“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

年少的恋爱稚嫩又美好,没什么事情会吵架,爱了就付出我的全部。

第二学期的时候,我们一起转学回到了市里,那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转学,现在想来,应该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为他开始改变了。

我俩的学校相隔不是很远,打车的话大概几分钟的时间。他放学比我早五分钟,天天都会来接我放学,然后我们一起走路回家。

很久以后的一次回忆里,他说想起读书那时候天天走路送我回家真的好远,他其实最讨厌走路了。

是呀,四十分钟的路程是挺远的,可我却希望能更远一点,这样我就能跟你在一起更久一点。

⋯⋯

我们为彼此付出的都很多,看得见的看不见的,统统都在我俩的记忆里。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我的青春,那是“爱情”。

我们没有轰轰烈烈,我们只是平平凡凡,可就是这细水长流的感情才经得起岁月的洗礼。

遇见他之后,其他人都变成了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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