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间看到一篇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文章,心里突然很痛!上网一搜,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数不胜数:
2016年,广西岑溪,13岁男孩逼迫同村三姐弟说出家中钱财的储藏位置。未果,因怕事情败露,他用石头和刀将三人击打致死。
2018年,湖南沅江,12岁男孩亲手杀死了自己的母亲。
事发后,他迅速换下沾血的衣服,扔掉作案的菜刀,甚至在面对外公的问询时,神态自若地回答:
“我妈去外面了,没在家。”……
很难想象,这些个还未满14周岁的孩子成年后会怎么样呢?由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存在,这些个不满14周岁的恶魔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本来属于法律对孩子的保护,却有时成了他们犯罪的保护伞。在悲剧发生以后,我们更应该做的是找到这些孩子犯罪的动机,给其他的人一个警示和教育。
有关研究表明,每一个未成年人罪犯都有一个悲惨的童年,他们犯案的凶残程度和他们童年的悲惨程度成正相关关系。那些有着悲惨童年的孩子逐渐变得冷漠、残忍、暴躁,他们把折磨当做一种愉悦感来源,他们通常把杀人当作游戏,他们享受那种利刃刺入被害者的感觉,他们的已经打开了人类负面情绪和行为的潘多拉魔盒。
他们只享受乐趣,却极度漠视其他生命,把其他的一切都作为是自己享受的垫脚石,一旦实现不了预订计划,就要将其彻底消灭。
14周岁,一个花季般的时刻,他们最应该的是坐在教室里认真听课,幸福快乐的成长着。可因为一些原因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法律在这一点是无疑需要进一步改进,14周岁是否还合适呢在今天这个时间段内?
法律只能惩罚罪犯,却无法根除犯罪。我们能做的只有好好的陪伴自己的孩子,给他爱,给他尊重,给他足够的生命教育,让他明白真善美的重要性。只有我们每个人这样做了,我们的下一代才能真正的健康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