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原野盛宴》真是让人一翻开就不忍释卷,只想一气呵成读完,跟随一个学龄前儿童的眼睛和脚步去荒野老林中历险,或者这个词都不是很合适,因为那片海边荒野密林中多的是和谐共处、敬畏相生,令人不自禁地想跟他一起身处这样的环境,认识那样多的动物和植物,品尝艰苦年代里难得的令人垂涎的美食,见识那些淳朴的采药人、打渔人、守林人、鱼把头,去荒岛上见识那些干净的猫和群舞的海鸥,那真是一个妙不可言的世界啊。
这个林子是一个怎样丰富多彩的世界啊,三百多种动植物,简直跟科普文一般,你只要随着这个孩子的眼睛和脚步,让他或外祖母告诉你,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你就会惊叹,啊,原来那看起来寂寂的荒林,有那么多的动植物繁衍其间,而且那么多都是我们不知道的种类。
孩子 眼里的风景,最动人之处在于,它们那么美,那么灵动,富有灵气和人情味。随便举几个例子看看:
我飞奔向前,一仰头,蓝蓝的天空像是要伸手将人抱起来似的。
夜晚凉凉的,风飘来一阵杏子的香味。四周没有成熟的杏子,这只能是月光的气味。
我循着相声去看。啊,一只刺猬,有碗口那么大。它亮晶晶的眼睛瞟着我,一动不动。我走近它看着:好大的刺猬,周身洁净,每一根毛刺都闪闪发亮,紫黑色的鼻头湿漉漉的······我想和它说点什么,离它更近了,甚至看清它长了一溜金色的眼睫毛。
(云雀的窝)我敢说这是全世界最美的小窝了,美到不像真的。它就藏在一株小小的白茅花下边,一点都不起眼,白茅花弯腰护着它,白天晚上都在看护它。小窝是由细细的草丝、叶梗和绒毛编织的,光滑极了,柔软极了,引诱人总想伸手去摸一下······

这里就像个神话世界。一开始采药人老广来家里歇脚,就跟我们说他在林子里被招待了一顿野宴:几棵大白杨树下有一个老大的树墩,上面铺了白杨叶儿,叶儿上搁了一个个大螺壳儿、木片、柳条小蓝、树皮,全盛上了最好的吃物,什么花红果儿、煮花生、栗子核桃、炸鱼和烧肉,冒白气的大馒头,还有一壶老酒······老广觉得是当年他救了一只兔子,给它嚼了草药敷伤腿并包扎,兔子成精后来报答他。
老广带着酒气离开,可这个故事给了孩子多大的震撼和向往啊。中国人骨子里应该就带着这样的浪漫和怀想吧,不然《山海经》里也没那么多精灵古怪,《聊斋》里也没那么多撩人的鬼怪精灵,于是这里有掌管林子的老妖婆,几百岁了,一条大蛇给她看路,后来是一只大脸鸟接替蛇继续看守。壮壮的小叔叔打猎,看到一个巨大的身影,梳着大背头在林子里赶路,回头给了他一巴掌,把他的嘴打歪了,原来那是只猫头鹰。不胜枚举的故事,真真假假的故事,令人悬着心又带着期盼,我想它也勾起了我们内心里的那点浪漫因子吧。

细思之,书里这个世界为什么那么吸引人,我想该是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人和自然到底该如何相处才最好。就如书里的“我”一般,他生于斯长于斯,置于人群中看起来毫不起眼还腼腆不善交往,可是这个敏感的孩子在大自然里学到了尊重、自制、平和和表达,他内心带善念会交朋友,他满怀好奇勇于探索,与周围环境和谐共处,这个孩子怀着一颗赤子之心,他没有觉得自己可以凌驾于其它生物之上,也没有觉得自己在这丛林里就是食物链的顶端,而是把自己当成一个生活其中的物种,大家一起共享这个世界,如此而已。
在他眼里,万物皆有灵。因此云雀在空中唱歌,歌词是“乐乐乐乐,啊呀我真快乐!宝宝睡吧睡吧,从太阳出来睡到太阳降落·····乐乐乐乐,妈妈真快乐”;他们对采药人老广的话深信不疑,这个林子是有主的,东边的水渠以前是一条瘸腿老獾管,西边的老槐林是一头野猪管,管理村子的是一只刺猬;夜晚是野物的天下,它们把日子和人平分,人管白天,它们管黑夜,所以人要在黑夜里干点什么,就得从野物那里借时间,如此种种,哪里有高高在上的嘴脸,完全是尊重至敬畏的心态,大家各自安好,互不干扰,共享这片荒野和海滩。
原来不傲慢,不伤害,平等且敬畏地看待一切,人和自然才能共创一个和谐美好的世界,人也才能真正诗意地栖居在这个星球。

英国诗人兰德在晚年写过一首《生与死》的小诗我特别喜欢:
Life and Death
I strove with none; for none was worth my strife;
Nature I loved, and next to Nature, Art;
I warme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
It sinks,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或许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一片原野,愿我们守护好它,让生命之火燃烧得更纯粹更旺盛,有一天生命之火熄灭,我们至少能说,这一生我终于懂得诗意地栖居是何滋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