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我在学校工作群里,发了一条消息,希望爱好文学的老师,加入肥乡作协。
我以往是非常喜欢文字的,但我并不知道。直到去年四月加入简书,才明白,写作就和呼吸一样,早就融入了自己的血液。
博尔赫斯说:“我写作,不是为了名声,也不是为了特定的读者。我写作,是为了光阴的流逝,使我心安。”
有人劝我写付费文章,我只能感谢对方的好意。自己几斤几两,自己很清楚。这样的文字,有人能点开看看,就是莫大的荣幸。还要收费?真是打自己的脸!
我当然也喜欢写作变现,没有人嫌钱多了扎手。只是感觉加入简书后,越是每天日更,越是觉得自己浅薄,越是担心污染了读者的眼球。
其实写作的过程,和建造一座金字塔也差不多。你只有长期不懈的努力,打下一个很宽广很厚重的基础,才可能逐渐砌称一个尖顶出来。
如果你上来就想做成一个尖顶,那结果只有倒塌。
今天日更,是108天,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数字。许多故事是凑这个数字,我却是坚持日更到这里的。我确信,这里绝不是终点,而是万里长征的起点。
为什么写作?
对于我来说,写一段文字,就记录了一段生活。
不是担心死而从事写作,而是担心死后没留下什么痕迹。一个人活在世上,应该留下比他的生命更持久的东西。这就是文字。
通过写作,自己的语言组织能力得到了提高,自己的思维清晰度得到了加强,自己的个人能力得到了完善。最后收获的是自己生活的丰盈,感受的是身边幸福多多。
写作还有一个特别的好处,就是做“白日梦”。
每个人都有梦想,但梦想不一定都能实现。如果你坚持写作,就不一样了。
现实中不能实现的愿望,你可以把它写进你的小说里,随着里面的主人公,一起上天入地,一起穿越轮回,一起激情四溢!
《鹿鼎记》中的韦小宝,一下子娶了7个媳妇,你能说不是金大师的梦想?
王進石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体会,最让人有写作欲望的,是缱绻纠结的暗恋。无法与人诉说,心中情结万千。
这时候,无数华丽清婉的文字,在笔尖汩汩流淌。无论是夜晚黄昏,还是上课时间,都时不时闪过情思缠绵,好像随时随地都能吟诵出诗歌来。
奥布赖恩说:文字、阅读、写作使我感到快乐。写作是反对碌碌无为的呐喊,是打发我那茫然若失之感的唯一武器。
是啊,开心了写写,不开心了也写写。自己和自己对话,深度沟通交流,你想,哪里还有什么寂寞无聊的时光?
爱好文字,喜欢写作,或许将来能成为一个作家。但如果成不了作家,又有什么呢?自己的心静了下来,对生活看得通透了,格局变得高雅了,就行了。
这时,加入作协,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彼此帮助,共同取暖。大家的文字功力都在潜滋暗长,何乐而不为?
我当即发送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加入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