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有个问题 “突然不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有个回答是 “他本来浑身是光。有那么一瞬间,突然就黯淡了,成为宇宙里一颗尘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发现,那是第一次见到他时,我眼里的光。”
我很喜欢她,但是我们分手了。如上面说的一样,以前我能一眼在人群中找出她不会出现任何偏差,而现在可能会一直认错人,把陌生人认成她。现在想想一个人最温柔时候的莫过于喜欢一个人时候眼睛中泛的光。
或许你我终将行踪不明,但你该知道我曾对你动情。当时的轰轰烈烈是真的,现在的哀莫大于心死也是真的。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会变化这么多,可能是真的验证了一句话,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爱玩的年纪遇到了对你好的人。可当你真正想安定了发现已经遇不到了,可能这就是报应。但是爱过这么一场,我不后悔。
我一直觉得,爱情最残忍的地方在于,从它发生的最初就已经到达巅峰。那种怦然心动,那种想要收割对方的强烈欲望,那种迫不及待想要到达未来的期许,都在恋爱的开始就已经被预支,从此往后,再怎么走都是下坡路。
这一次遇见你时你眼中的光也许只是意外,但是我却会一直铭记。
若有来生,依旧希望遇见你。
这篇文章给我也给很多放不下的人
希望能渡人渡己
我叫走马,一个慵懒的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