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从小处论,可以打发时间,消除烦恼。从大处论,可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净化心灵,升华自我。喜欢看书的人,有的是自己买,有的去图书馆看或租借,有的从朋友之间互相借阅,一般无外乎这些渠道。
我们童年时代,小伙伴们之间就有一种互相友好借阅小人书的习惯。难免有个别小伙伴借去了以后会据为己有,我就在书的封面写上“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八个字。
据传,宋代的时候对于借书很是讲究,“借书一瓻,还书一瓻。”“瓻”读音chi,指古代的一种酒壶。意思是去向别人借书的时候送上一瓶酒,归还书本的时候再送一瓶酒。在崇尚“唯有读书高,万般皆下品”的古代,充分体现出了书籍的珍贵与价值。
我们小学课本里,读过鲁迅笔下的孔乙己,他说过“窃书不算偷”的歪理。当时弄不灵清“窃”与“偷”的具体区别,后来才知道,“窃”者,是用阴谋手段获取东西。“偷”者,是趁人没看到而拿走别人的东西。从文字表面理解,意思有不同之处,归根结底,最终本质并无不同。
孔乙己是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懒人,很想看书又买不起书,就妄想把别人的书籍占据为己有,故有“窃书不算偷”的歪理。
前面说到“借书一瓻,还书一瓻,”虽然代价不小,但在人人信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那个年代,好象多少还合乎那么一点情理。
可是后来有些迂腐的读书人竟巧用“瓻”与“痴”是谐音,创造发明了一句远超“窃书不算偷”的有过之而不及的谚语,“借书一痴,还书一痴。”
意思是,明知借书的人,借去了会不归还的,但还把自己的书借出去,这是“一痴”。借书者既然把书借到了,完全可以占为己有的,却傻乎乎去归还人家了,这又是“一痴”。由此得出结论,有知识不等于有修养。
“千万别把你的书借出去,因为我书架上的书都是借来的。”读了马克吐温的这句名言,让人忍俊不禁。
为了生计,几十年来我心中唯一的执着追求,就是心心念念地去追寻远方的“孔方兄”。还专门买过二本推销类的书籍,潜心研究销售秘诀,积极探寻“孔方兄”的神秘行踪,而从无兴趣去碰摸过其它的各类被称之为“精神食粮”的书籍。
今年的 5月份,土地似乎特别的湿润,气候特别的适宜,那颗早已被遗忘在角落里而干瘪瘪的文学种子,在我心底掀起一阵莫名的骚动与膨胀,扰得我心神不宁。
孤陋寡闻的我,打开手机求助度娘, 鼓起勇气 去陌拜了作家盛忠民老师,盛老师客气地赠送了我一本他新编的《芒花祭》,并在扉页签上了名。我便开始尝试着浏览一下的念头翻阅起来。
6月份,我又去拜会了本土老作家张进发老师。张老师提笔签名赠我一本《江南文缘》,另又择了一本《富春江》杂志塞给我,自此,我每天会看看书看看报。
继而又慢慢地接识了区作协的程洪华老师,程老师借我的一本书,是裘星一老师写的《320的前方有多远》。以上这些书刊都是本地草根作家倾心编写的乡情故事。
以前我总觉得自己的生活工作与文学风牛马不相及,全身心深陷于柴米油盐的深潭里,与文学是二个毫不搭边的世界。
在慢慢阅读这些语言朴实,文字鲜活的散文时,从字里行间强烈地感受到,缕缕扑鼻而来的乡村泥土芬芳的气息。脑海里的银幕徐徐拉开,闪过一幕幕幼时的记忆和青年往事,每一段生活,每迈一步都是稳稳地踩踏在乡村坚实的大地上。
草房与炊烟,土地与庄稼,飞禽与走兽,溪滩与青草,高山与蓝天,乃至一句老爹训骂儿子的方言,一切显得都是那么的熟悉,一切显得都是那么的亲切!原来这些每天围绕着我转的平凡琐事及一草一木,竟可以用文字形式把它们码得如此精致有趣,吸引重重,这以后,我每天手不释卷地要阅读上几个小时。
于是乎,真正悟解了“茅开顿塞”的含义,我原来一直是生活在文学的世界里!是啊,没有生活原形就没有文学艺术创作的源头和灵感。只是我从来没有用心过,以文学的角度去仔细观察生活当中的点点滴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