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四年级,开始学英语。
学校给我们发了一本薄薄的英语课本,我还记得,封面是朱红色的。
但是大半个学期过去了,我都没有正眼看过它,因为考试根本就不考,那时在我的观念里,不考就不需要学,只要将语文数学学好就可以了。
除了不知道学了有什么用,另外就是不知道怎么学。
我那时上的是村里的小学,学校里师资紧缺,并没有专门的英语老师,只能将一个教数学的老师调过来教我们英语,我还记得,她是一个发福的中年妇女,她和丈夫都在我们学校里教书,育有一个儿子。她的英语发音带着十分浓重的乡音,第一节课就叫我们跟着她念英语单词:a boy, a girl, Tom is a boy, Mary is a girl……
我们鹦鹉学舌般地跟读,有模有样,但,不知道学这个究竟有什么用。
有趣的是,这位老师上课一般都不看课本,只是用粉笔在黑板写上她要教的几个单词和几个句子,教我们一遍又一遍地念,直到下课。
这导致我根本就没有认真看过书,课上没有时间翻书,课后更不会去翻书了,一是贪玩,二是回到家里要干活。
那本英语书被我冰封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中午,天上下着大雨,我躲在家里的小阁楼里,无所事事,胡思乱想,想到我未来的前途命运,想到以后我要上大学,要离开家乡和亲人,去远方去追寻我的梦想,我心中充满了憧憬,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我要学英语。
有想法就要有行动,我马上从我的书包里翻出我的英语课本,开始认真地看了起来。因为老师教的内容和课本有出入,所以并不能看懂书本里的内容,况且老师讲的我也忘得差不多了,但是没有关系,我运用我最擅长方法来学,死记硬背。
我翻到书后面的单词表,背起了单词。我没有学过音标,课本里也没有标注音标,单词表里的单词我没有一个是会读的,但并不影响我一遍又遍地在草稿纸上写,一边写一边记。
我第一次觉得英语很简单,因为它看起来跟拼音很像,而我那时将拼音学得很好,认为,我也可以将英语学好。
我很清楚我那天反复记了几个数词:one , two ,three, four, five……此外还学了一个词thirsty.
我沉迷于其中,不断地写和记,几乎忘记了一切,等我写累了,我从阁楼下来,心里感到很充实很愉悦,啊,我终于正儿八经地学了一次英语了。
而且,我发现,我爱上了学英语。
后来,校长在一次早操会上跟我们说,21世纪的人才一定要会三样东西,一是英语,二是电脑, 三是开车。我一听,认为电脑和开车都离我很远,而英语却离我很近,是唾手可得的,我一定要努力将英语学好。
2
上了五年级,我们的英语老师换人了,换成了我三年级时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我现在还记得他的名字,叫马永忠,五官长得很端正,作我们班主任时脾气不是很好,学生太调皮了,他拿起桌面上的书就拍过去,怒气全发。印象中也被他抽过。
但他教起英语来却很温柔,念单词时每个音都发得很饱满。他说他为了教英语,特地到外面的培训班学习过一段时间。比起之前的英语老师,马老师的发音好听多了,他继续教我们有模有样地念单词,他念一遍我们念一遍。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跟我们说,见到外国人的时候,第一句话就要问:where are you from?这是那时的我听过的最有深度的英语句子,也是唯能记住的英语句子,当他蹦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形象让我觉得很高大。
他还跟我们分享他去参加英语培训班时的一些场景,说班上有不少年纪比较大的学员,但是他们都十分守纪律,老师叫站起来就站起来,坐下就坐下,顺便他带出了stand up 和sit down两个词组,另加一个keep quiet, 成了他每节课必对我们说几次的短语,噢,差点忘了,还有一句look at the blackboard, 也是每课必讲。
但貌似他讲来讲去只会讲这几句,反反复复,我真的没有听过他讲其他句子。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初级学习者。后来马老师跟村里的一位姑娘结婚了,大家对他越来越熟悉,都觉得让他教英语真是难为他了,也很难为我们,我们的英语先是由数学老师教,后来改成语文老师教,学得不好也能理直气壮。
3
在我上五年级的那一年,村里办起了初中,在校园里建起了另一栋教学楼,作为初中部。 先是只有初一一个班,是由小学毕业班升上去的,等我读初一的时候,当年的初一班已经升到了初三了。所以我的小学跟初中都是在村里的学校读的。
正因为办起了初中,我在读六年级的时候才迎来了一个真正的英语老师。那老师姓王,和妻子从外地来到我们学校,夫妻二人都是中学英语老师,他们本来是要来教初中,无奈当时初中只有初一和初二两个班,一个人教足矣。所以他的妻子教了初中,他就只能教小学,成了我们的英语老师。
王老师长得英俊潇洒,高大威猛,戴着一幅金边眼镜,头发总是用发胶梳得整整齐齐,估计蚂蚁站上去会打滑,苍蝇站上去会劈叉。他的普通话带着明显的湖南口音,说话时总是慢吞吞,并且会出现重音,将重音拉长,正如他说英语一样。他喜欢将所有的动作都说成“搞”,将记单词说成搞单词,写作业说成是搞作业,他叫我们预习课本,我们没有预习,他就会生气地说:“叫你们搞,你们居然没有搞!”他的重音自然会落在“搞”这个字上面。
我觉得他说话趣味横生,特别是当他将“天”这个字发成“听”的音时,让我觉得很可爱,并且会给我一些遐想:为什么他的普通话会说成那样,难不成他的普通话是体育老师教的?
他念起英文来也特别好听。六年级的英语课本跟四五年级的不一样,要复杂不少,每一个单元都有小短文,他第一次给我们上课的时候,就带我们念小短文,我记得那短文的题目是Summer holiday,写的是Tom的暑假回忆。他先给我们念两遍,再带我们念。当他开口时,我瞬间被他征服了,心想我何时才能学得跟他一样优秀啊。
我当时很庆幸终于遇到了一个专业的英语老师,一心只想将英语学好。但是不久却发现,这样跟着王老师念,我根本就学不会,记单词也记了忘,忘了又记。课上跟着念可以念出来,课后每一个单词都是陌生的面孔,不但不知道读音,意思也不明白。
王老师不知道我们并没有学过音标,常常会在黑板上标注出单词的音标,叫我们跟着他读,但是我们根本就看不懂,他不问,我们也不说。结果我们只能凭着记忆去记单词的发音,总是记不住,只能在单词旁边标注发音相近的汉字,比如summer标成“杀磨”,holiday标成“好利得”,五年级的英语老师马老师称这些汉字为白水字,因为没有任何意义,仅仅是用来辅助记忆单词的读音。
单词我们已经觉得很难学了,现在又蹦出了一套音标,而且老师还不教,我们就觉得更难了,英语真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非费九牛二虎之力就学不明白。
我算是班上学习比较认真的,对英语也比较感兴趣,如果我都学不懂,那其他同学就更不懂了,真是可惜王老师认真地授课了。
可能王老师也对我们失望了吧,抑或是他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开始跟我们发牢骚,常常在课堂上跟我们讲一通废话,说我们村里整个学校就只有两位科班出身的老师,而他是其中一位,你们能请到两位本科生真是你们的幸运,但似乎你们并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显然,他觉得被安排教小学是屈才了,他的心中有许多委屈无法倾诉,只好对着我们一班小学生发发牢骚,只可惜我们那时尚小,不懂人情世故,不然应该给他鼓掌才对,然后好好珍惜这位来之不易的本科生老师,奋发图强学英语,这,才合乎王老师的期待。
但是我们让他失望了,他让我们搞,我们却没有搞,所以他有些生气。
印象中有一次,他讲课讲到一半,干脆就不讲了,因为我们的作业情况很差劲,不但有些同学没有做作业,做了作业的同学完成得也很差,因为学得不好啊。他越讲越气,觉得我们又懒又笨,教了也白教,干脆就不教了,你们自习吧。
无论如何,在那个年龄,那种认知水平下,我们都认为老师发火是有道理的,我们确实学不好英语,甚至会有小小的自责。但是作为老师,他显然不称职,学校是请他来教书的,而不是来抱怨的,更不是炫耀自己多有本事的,上课不讲课,便是失职。
后来等我到了县城上高中,我跟同学说起这位王老师,同学说,不就是本科生吗?有什么好炫耀的,月薪能买得起几条内裤?
其实,天下并没有难教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学得好的老师不一定是好老师,教得好的老师才是好老师。
多年以后,当我上了大学,参加了工作,想到了当年对着一群小学生吹嘘自己是本科生的王老师,觉得他很可笑,也觉得他很可怜,一个人究竟有多么无知,才会妄想从小学生那里得到一点虚荣心的满足和肯定的安慰?这也印证圣经里所说的,知识并不能造就人,只会叫人自高自大。
况且,王老师究竟多有知识,我不得而知。
当时我对英语可谓兴趣满满,但经王老师一教,我顿时觉得英语很难学,想打退学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失去了兴趣,学不好是正常的。
直到小学毕业,我可以说连英语的门都没入,不懂音标,不懂发音,不会拼写,不懂语法,只记得零星的几个单词。
带着这样的遗憾,我进入了初中,遇到我真正意义上的英语启蒙老师,也就是那个怀才不遇的王老师的妻子,陈老师。而王老师,在教了我们一年之后,被调到了镇上的中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