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3-光的课程 蓝色之光

扪心自问:真相,我爱我的父母吗?不爱

真相我的父母爱我吗?爱

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从这样的逻辑去推理,我忽然发现,如果我们没有爱别人的能力,那说明根本上我也不爱我自己,或者说我只在我头脑所理解的某一个层面上爱我自己而已。

这中间的呈现仿佛是有一种断层,好像我只愿意在意识上无条件的爱自己和他人,而当这份爱落实到三维世界行为的付出上时,我会感受到一种沉重感和无力感。正是这份沉重感和无力感,让我从内心深处潜意识的层面去抗拒真正的爱的全然的样子。

这种状态所显化出来的行为,在三维世界的外界看来就是一种自私的不负责任和无所作为。

这种无法覆盖所有维度的爱,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它只在他所谓的舒适圈中呈现。所有会造成它痛苦的部分,它都会本能的规避掉。在这里意识把它定义为:不轻盈的沉重=不想要,然后可能还会把这种不愿意伪装成自己的“无能”,很多人会把这部分维度的爱比喻成“情”,因为它让人不那么轻松,要付出行为和心力,如果得不到回应和认同,会生出怨怼,但这事实上只不过是宇宙因果定律在这部分维度的显现和展开而已。

所以,爱和情,有区别吗?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情本在爱之内。若你真全然爱自己,爱与情便可以无缝切换,若不能全然爱自己,那么就会执着在爱或者情的某个面相中不可自拔,伤人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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