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同学打电话,说请我吃饭,我问原因,她说把房子卖了替老公还了外债,要庆祝一下!
卖了房还庆祝?还有这样的事?不等我问,同学就给了我答案:失去了房子,挽回了感情,留下房,家没了,房子也就没有意义了!
同学的老公喜欢各种折腾,开饭馆、卖保险、揽工程,也奇怪,做啥啥赔,这家里的钱都败光了!
不仅如此,他还办了的张信用卡,准备再拼拼,无奈照样衰,共欠下好几十万外债。我同学,一个女人,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一个公司当财务总监,一月挣的钱也不少,无奈窟窿太大,怎么也补不齐,有人劝她离婚,不要管他,可同学说,不能,不管他怎样,也是孩子的爸爸,我们是二十年的夫妻,是亲人,现在遇到事,我不管走了,我良心会不安,我要和他共渡难关。于是她卖了房,帮她老公还了债!
亲爱的简友们,你赞同我同学的做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