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的名字《六个月学会任何一种外语》时,第一反应,“成功学”!忍不住暗自庆幸自己的明智并报以蔑视的态度。我渴望成功,但我才不会傻到你说什么我就信什么的地步呢,成功学最大的缺陷就是“以偏概全”。从小到大学了十几年英语了,自己几斤几两还不清楚?确实是还处于哑巴英语的水平。
但最终我还是简单去看了看目录和第一章内容,毕竟好奇它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慢慢地也意识到自己之前的认知存在很大的局限。
首先,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觉得,真是疯了,这怎么可能啊!不过想想人类历史的进展,在20世纪五十年代,几乎所有人都相信跑出4分钟1英里的成绩是不可能的,后来,罗杰·班尼斯特在1965年做到了,而从那以后速度只会越来越快,有种感觉人类大脑的发展也会有类似进程。
同时,成功学很重要的定义之一就是我想要什么都有,但既然不能什么都有,那我比你还多就好了,对于成功的定义简单而庸俗化。我现在又想了想当时报的演讲和职场班,它确实是没怎么把成功定义简单庸俗化,只是委婉地表达一定会比之前有进步的,那些什么口号也只是一种必要的宣传手段罢了,没必要去较真。但让我最终放弃的是牵扯到一个技术效率与认知效率的问题,会导致一个短时间有大幅度提升还是真的以慢为快在进步的结果,我在演讲和职场班看到了前者,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后者。
英语不是不可能在看似比较短的时间内学好,只是我没用对方法罢了,而这个方法就是以慢为快。这个假设的重要改变在于,过去,我把责任归因于外部——事情是不对的,我是没问题的;而这次,我把问题归因于自己——事情是没错的,是我的方法有问题。
你也许经常和自己说,英语没学好是因为你没有语言天赋、一个好的英语学习环境或者不够勤奋。但作者能告诉我们,所有这些所谓的“原因”都不准确,或者是错的!比如,如果你想学开车,而你的老师整天在教室里,让你记住车的零件和螺钉的名称,你认为学习的过程会怎样呢?老师强迫你“必须”把注意力放在这些东西的名字和不同零件之间的前后顺序上,否则就没法学会开车!你认为用这种方法,你要学多少年才可以会开车呢?这就跟学英语背单词差不多。我觉得其实想学会开车,只要掌握最基本的踩油门、刹车、拐弯等等就好了,当你一门心思想要掌握花哨的开车技巧时,往往会眼高手低,忽略最基本的东西,这就跟学英语偏重各种语法一样。这样违背了你的语言天赋和自然学习规律,因此会感到痛苦,因此学习进度自然会特别缓慢。这种错误的过程导致的自然结果,就是你会认为自己不行。
再来一个值得思考的体验吧,现在我要给你一个任务,这个任务需要你每天花好几个小时,同时,你会感到特别受挫或痛苦,因为掌握这个任务的技能,速度慢,你用10年的时间,可能只会掌握1%左右。你会怎样看待这个任务呢?你是否很容易从心底的最深层默默相信,你练一辈子都没法掌握好这个技能?更重要的是,你对这种任务有兴趣吗?如果你让我接受这种任务,我肯定没兴趣,干吗要把自己的生命浪费在那种吃力又没进展的事情上?
《六个月学会任何语言》在他计划的6个月时间里,不会一上来就学习什么语法、修辞之类的,反而要在开始花大量的时间去训练那些你真正会用到的语言内容,或者说是掌握规律,并把所有不重要的“假问题”全都抛开。
还有作者所说的掌握外语的标准确实比较合理,否则会对自己的学习结果过于苛刻。掌握一种外语的定义包括如下标准:(1)你已经掌握了有关语言的最高频单词和词组,你能听懂,也能自己独立使用。(2)很自然地使用你已经会的词组和单词,来创造你想说的任何句子,沟通你想表达的意思。(3)听到陌生单词的时候,你会轻松地邀请别人解释给你听,完全有能力用外语来了解和接受这个新的概念。(4)你的发音已经接近母语者。(5)你说外语的节奏、速度、轻重、停顿等,已经完全符合外语母语者的习惯,而且你在说的时候,总是感到很自然。(6)你已经完全掌握了新的肢体语言的表达方式,包括一些面部表情、不同手势等。(7)已经建立了语感。
我发现,达到这些标准足够可以自信地说学会了一门外语,而我们平时学习的标准确实是更严苛,反而忽视了最基本的知识。
所以倾听任何人讲话的时候,都不应该带着“防备、质疑”的心态,那样可能会遗漏重要的信息,因为,心态会成为我们的有色眼镜,使得我们只能收到过滤之后的信息。然而,最终对所获得的全部信息,不加分析、不加思考地全盘接受,也同样可能是危险的。
最后,我也不知道这本书的效果有多大,肯定会因人而异,不过至少它打开了我的几个新思路。
1.没有绝对的事,尤其是人类身体和大脑的发展。
2.完成一件事,标准很重要,因为它会让你产生相应行为。但成功学的标准往往简单庸俗化,所以才不可信。
3.对别人讲话的态度不能开始就抱着质疑的态度,最后也不能全盘接受。
4.学会类比的方法更容易让人理解,例如学英语和开车。
5.技术效率与认知效率区别,以及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进而了解什么是最基本的规律,以及在生活中的其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