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月亮与六便士》

      初雪过后,今天来了场雨,最后一点雪也即将化掉。南方人对雪总有一种别样的期待和珍视。雨、风、阳光,这些司空见惯的东西倒没什么人去在意,去大肆宣扬,果然得不到的总是美好的。

      昨天看完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书老早就买了,却一直没去看,现在后悔能早些看就好了,但是又想,如果早一些看,因为经历、经验等等的不足,或许也不会带来现在这么深的触动吧,所以,坚信当下的就是最好的。

      一开始很讨厌斯特里克兰,觉得他自私、冷漠、无情,当讲到他霸占了斯特罗夫——这个在他病入膏肓时努力劝服妻子把他接来家中悉心照顾的人——的妻子时,我对他不仅是讨厌,而且是憎恨。斯特罗夫赏识他、照顾他、从不计较他对自己的冷嘲热讽,到头来,却换来这样的下场。想到那个矮矮胖胖的男人在得知自己的妻子出轨斯特里克兰时那种绝望的样子,却还要忍住绝望,把房子让给他们住(怕他们无处可去)时,对这个男主人公恨不得千刀万剐。心想,作者要怎么把这个人物形象圆回来。

      作者没有刻意去圆这个形象,他依然自私、冷漠、无情,可是到最后,我原谅了他,我理解了他,甚至有些羡慕他。我之前说斯特里克兰是自私的是冷漠的是无情的,那是我还站在一个凡人、一个凡夫俗子的角度去看待,去理解,可实际上,斯特里克兰超越了这一阶层。在他眼中,没有什么是可以取代他对艺术的追求的,这在他心中才是至高无上的追求,他为了这个理想不惜放弃原有的家庭,放弃工作,不惜忍受骂名。他被心中的理想驱使着,甚至操控着,要他放弃俗世去追寻这个梦,似乎只有找到了这个,他才是他。这是他的梦,是他的信仰。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一开始出场时,斯特里克兰打扮得体,气质不俗,却总是与周围格格不入,而后来他离开原有的生活,住在了一个破烂旅店里时却那么自然舒适,因为一个是行尸走肉,一个是神魂安宁。但这个过程注定艰苦卓绝,他会怀疑自己,会因为苦求不得而寻求暂时的麻痹,布兰奇(斯特罗夫的妻子)就是他短暂的麻痹,他并不爱她,她只是他的一个工具,发泄的工具。这部书有一个旁观者,就是“我”,他的那段话,那段让素来蔑视一切的斯特里克兰“勉强笑起来”的一段话是对斯特里克兰最准确的剖析“我认为你勇气衰竭了。你的身体将它的软弱传染给了你的灵魂。我不知道盘踞在你心理那种无限的渴望是什么,反正它驱使你为了某个目的走上危险而孤独的道路,你希望抵达那里之后,终将摆脱那种让你备受折磨的灵性。我觉得你像跋涉终生的朝圣者,寻找着某座也许并不存在的神庙。我不知道你追求的那种无法言喻的涅槃是什么。你自己知道吗?也许你寻找的是真相和自由,但你曾经短暂地认为你能够在爱情中得到解脱。我想你疲惫的灵魂渴望在女人怀抱里歇息,后来你发现那里得不到休息,于是你便憎恨她。你并不怜惜她,因为你并不怜惜自己。你杀了她是出自恐惧,因为你刚从险境中逃脱不久,仍然吓得浑身发抖。”这样的剖心之语让我开始对斯特里克兰有了一些理解和原谅,突然感觉,他不属于凡世,他所遇到的那些人——前妻、孩子、斯特罗夫、布兰奇——都不过是他生命里的过客,待完成他们的使命——可能是给予帮助,可能是捎去劫难——便从他生命中消失无踪,只有他,斯特里克兰,是永恒的。正是到这里,我也真正体会到名著和一般平庸之作的区别,能否看到人或事本质,看到了又能剖析到何等地步,是区分二者的标准。

      真正让我原谅和理解斯特里克兰的那部分是由“我”这个旁观者说出的,因为那时斯特里克兰已经去世了。(所以看这部书时我不感觉这是一部虚构的小说,感觉他更像是毛姆的自述,感觉真的有这些人存在)斯特里克兰为了自己的艺术理想最终去到了塔希提,这个条件贫苦异常但人们却无比满足和幸福的地方,这里是精神的天堂。是灵魂的指引吧,他注定会来到这里,就像书中对故土和归宿的描述,总结起来就是那句话“吾心安处即是吾乡”。斯特里克兰的一生只有这一段是真正踏实的、幸福的,有一个愿意跟他走的女孩儿(说爱对他来说太肤浅,看到这里时,我只能说她是他的灵魂伴侣,他们在一起很契合),住在鲜有人问津的深山老林,有个破破的木房子,周围是莽苍的森林,有几个孩子。斯特里克兰在这里创作,在这里追寻他的艺术之梦,在这里寻找他的月亮。一直到生命最终时,他终于触摸到了一生追寻的月亮,在他的那间画室中画下了他的精神家园,那个唯一一个敢接触他的医生(他患上麻风病),那个不懂艺术的医生,看到那副巨作时经不住感叹“我的上帝啊!这才是天才!”在他身后,他的画作终于成名,有人四下搜罗他的画,有人后悔当初有眼不识泰山,有人庆幸还有一幅丢在杂物间,却不知道,他生命末期画的那幅才是足以撼动美术界的皇皇巨著。然而,这幅巨作却是他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画出来的,最后又在他的命令之下烧毁了,有幸见过他的人只有妻子爱塔和那个医生。我没有觉得可惜,没有觉得不幸,反而觉得斯特里克兰是正确的,他应该这样做,这是属于他的精神家园,是他毕生追求的月亮,为什么要让别人知晓?问什么要让它沾上铜臭?他已经找到了,这就够了,其他都是多余。生命的尽头,他用失明的双目注视他的作品时,脸上应该有满足的笑容吧。我觉得他并非死了,而是去往了这幅画中。

      斯特里克兰这一生所求都不是成名,他所求的不过是成为他自己。

      所以那一刻,我很羡慕斯特里克兰。这世界上有三种人,一是浑浑噩噩地生活,不知何为自己。这样其实倒也好,没有痛苦,过好当下就行。第二种是知道当下的自己不是自己,却又苦寻不到,终其一生都在寻觅。第三种是幸运的,他找到了自己,找到了遗失的灵魂,然而过程的艰辛只有自己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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