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送商品的会计处理

给客户的样品常规的会计分录是:

借:销售费用-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由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法上需要将投、分、赠视同销售,为了会计分录更容易理解和增加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是作为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基数),一般选择做如下分录

借:销售费用—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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