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讲 赤字中的民主
讲讲民主制度和财政赤字之间的关系。
过去100多年来,民主国家的政府赤字都有大幅增长的趋势,当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民主制度。政客为了赢得选举,往往要采用避重就轻的办法讨好选民,把好处留到今天,把负担推到明天。民主伴随着赤字,这很可能是制度决定的。游戏规则当初这么定下来的时候,结局也已经定下来了。
课后思考
今天我留给你的思考题是,一个国家要减少它的财政赤字,一个政府要减少它所承担的债务,在制度上要做什么样的规定才能做得到呢?
第182讲 关于收入再分配的戴维德定律
今天介绍了关于收入再分配的戴维德定律。它说的是在一个民主投票的国家里面,政府的再收入分配政策既不是让社会最穷的人得益,也不是让社会中最富有的人得益,而是会让那些中等收入的人得益。原因是他们有更大的积极性、有更大的话语权、有更多的能力,在政治决策过程当中为自己说话、为自己谋利。
也介绍了弗里德曼关于通过负所得税来帮助穷人的建议。
课后思考
在所有关于帮助那些穷人,一个社会里面最穷的人的那些政策建议当中,你认为哪些政策是最有效的?最能帮助最穷的人脱贫的?为什么?
最有效的政策一定是有针对性的,不能一概而论。
贫穷有多种原因,大致可分为两类:没能力脱贫,和有能力脱贫。
少数穷人丧失劳动能力,只能被救助。
大部分穷人是因为缺少外在的机会、自身的技能或内在的动机,要保护他们的内在动机,提升他们的技能,创造更多的机会,“救助”没有从根本改变这些因素。失业保险、技能培训、宣传教育都是方法,也都需要大量的社会成本。
“负所得税”是更好的政策,它一以贯之地建立了脱贫致富的“进度条”,便于大家循序渐进。
第183讲 陪审团能否带来真相和公正
这一讲从成本效率的角度,分析了大家都认为挺好的陪审团制度当中存在的缺憾。
第184讲 解构公共选择过程
公共选择学派最早的时候叫做“非市场决策理论(Non-Market Decision-Making)”。当时的经济学家,包括图洛克、布坎南,他们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经济学的基本规律不应该仅仅在市场的范围内适用,只要它是适用的,它就一定是人的基本行为规律的刻画,它也必然能够适用在那些非市场的领域。
正是基于这种信念,经济学家开拓了一系列新的领域。他们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分析人们在政府体制里面的行为方式,来分析他们在宗教领域的行为方式,来分析他们在家庭、爱情、婚姻等等方面的行为方式。
当然,也只有学会把经济学原理用到各种非市场的现象当中去,我们学到的经济学原理才算是真正有用的、普适的和深刻的。
人们选择的理由往往由立场决定
在我们所有这些分析当中,有一些重要的启发是值得记住的。
启发之一就是制度和理由之间的关系,我们往往认为,人们有不同的想法、持不同的理由,就会采取不同的行动。而人们采取什么样的立场、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原则、什么样的愿望和什么样的理由,似乎都是外生的,也就是在系统以外天然被决定的。
“我就喜欢这样,我就是这么想的,我就认为这样好。”——但实际上,人们偏好什么样的理由,强调什么样的愿望,可能不是事情的原因,而是事情的结果。人们在不同的制度下,很自然地就会喜欢不同的理由,喜欢不同的说法,有不同的追求。
管制的结果会和管制的愿望发生偏差
我们通过公共选择的角度来看问题,得到的第二点重要启发是,管制的结果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最后的赢家是谁、输家是谁,往往跟原来预想的不一样。
时间越长远,结果与愿望的偏差越大
管制的结果会跟管制的愿望发生偏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偏差会越发严重。
选民偏好决定候选人的竞选政纲
我们学习公共选择第三个重要启发,是候选人的政纲和大众利益之间的错位。
我们过去总以为,候选人总是会追求大众真正的利益,但实际上,理想化的政纲往往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一个政纲要获得支持,它一定是根据选民的偏好分布来定制的、来投其所好的。
永远要仔细分辨什么叫大多数人的意愿
公共选择学派给我们带来的第四点启发,是我们永远要仔细地分辨什么叫“大多数人的意愿”。
我们在前面介绍过,我们整年的课程要对“大多数人的意愿”这个词做三次批评:
第一次批评,是我们在讲渔村的故事的时候。到底什么叫大多数人的意愿,是船上的人的平均收益最大化,还是整个渔村的收益最大化,还是每一个人的愿望最大化,谁都可以上船?它有多重含义,互相是矛盾的,你得分清楚;
第二次批评,是在讲阿罗不可能定律的时候讲的。阿罗不可能定律告诉我们,在一个多人的社会里面,投票结果存在着循环的可能,有多种选择方案都是符合大多数人意愿的,没有哪个比别的更好,它只取决于选举投票是怎么组织的、是怎么张罗的,讨论的程序是什么。
我们今天还要对“大多数人的意愿”再做一次批评。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存在逻辑悖论
我们知道,英国的哲学家,也是早期的经济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 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曾经提出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
我们改造社会的目标,应该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那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指的是什么呢?假设社会上总共有三个人,他们分别是甲、乙、丙,他们的幸福程度分别是2、3、4。
如果他们的幸福程度变成1、2、8,其中甲和乙的幸福都减少了,但是丙的幸福却大幅度提高,使得全社会的幸福总量也提高了。这种情况,和社会财富高度集中的状况有点相似,幸福的人数减少了,但幸福的总量增加了。这符合边沁的原则吗?显然不符合。
第二种情况,社会从2、3、4变为3、4、1,也就是甲和乙的幸福都得到了提高,而丙的幸福却大幅度下降,使得全社会的幸福总量也下降了。这和劫富济贫的社会变革结果比较相近,幸福总量减少,但幸福人数增加。这符合边沁的原则吗?也不符合。
第三种情况,假设社会从2、3、4变成4、6、无——无,不是五,是没有了——最后那个人,那个丙被驱逐出这个社会了,他不存在了。这和排斥外人进入一个城市或者国家的做法相似,幸福总量和幸福人数都增加了,但其中一部分人被忽略不计了。这符合边沁的原则吗?也不符合。
有些人说:“你举的例子都太极端了,边沁指的是从2、3、4变成4、6、8,每个人的幸福都有所增加的情况。”这看上去好像是皆大欢喜的格局,但其实也还是有人不满。为什么?因为不公平,甲和乙都只增加了2和3,而丙却增加了4,增长的数量不一样。
这些例子可以无限地举下去,但实际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每当我们要追求最大化的时候,我们只能追求一个指标的最大化,不能同时追求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标的最大化。
我要你以最快的速度从天津赶到北京来,你可以做到,那你就租一架直升机飞过来;我要你以最便宜的方式从天津赶到北京,那你就选用城际铁路赶过来;但如果我说,你要以最快的方式和最便宜的方式从天津赶到北京,你就无所适从了。
如果我说我们要“多、快、好、省”地做好工作,你就会感到困惑了。要多就不可能快,要快就不可能好,要好就不可能省。
今天回顾了我们开学以来分析问题所采用的几个维度,从单人的维度到多人的维度,再到时间的维度、信息不对称的维度,以及从市场活动到非市场决策的维度的扩展。
也总结了公共选择给我们几个重大的启示,包括人们是怎么选择理由的,管制所造成的赢家和输家的格局是怎么变化的,政治候选人是怎么剪裁定制他们的政纲的,以及从逻辑的角度看,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什么是一句含糊其词的话。
课后思考
请你谈谈这三个礼拜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给你带来的最大收获是什么?
最大的收获是拓展了视野,不再把理解局限在一时、一地、一人,而是从更宽泛的角度去理解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