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重“爱”——“喜欢”
当某个人身上的一重或几重优质特点,如琴棋书画歌舞弹唱,相貌外表性格三观等等,吸引了你,你会对他产生好感。随着时间的推移,陪伴越来越久,感情越来越浓,好感逐渐加深,便产生了“爱”的错觉,而其实只是喜欢而已。拿一个常见的现实例子来说,我一个女性朋友被周杰伦帅气的外表,幽默的谈吐,温柔的性格,动听的歌声,杰出的才华等特质所吸引,于是每日为了听其声音而换着歌曲,为了观其容貌而追着综艺看,为了与其近距离接触而省吃借用拼命省钱而看其演唱会,乃至在亲朋好友面前都能说出“爱”他的话语。这种“爱”被称之偶像式的爱,是粉丝对其偶像的优质特点迷恋而产生的。
这种“爱”的情感程度我并不怀疑,它可以很浓烈,甚至为之付出生命,但是也因其自身的来由而伴生着盲区。一旦偶像的优点不再,或者有其它的污点渐变渐大,这种“爱”便会渐渐熄灭。很多偶像因其才华被人喜爱,却又因为丑闻饱受非议,如歌星贾斯丁比伯吸毒纹身被人唾弃,作家余秋雨因其人品饱受诟病等等例子。因此在我看来,这种“爱”只能称之为“喜欢”。
第二重爱——“包容”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程度越来越深,便有可能爱屋及乌,喜欢上他整个人。正所谓“一俊遮百丑”、“情人眼里出西施”等等俗语,正是说明了这个道理。有人会说:“爱使人盲目。”这句话反映了上述的现象,但是“盲目”不一定不好。因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每个人固有所长,亦有所短,所以当你爱上的是他/她整个人的时候,就不得不面对其缺点或者不合适的地方。那么,你的情感如果已足够包容他/她的缺点时,其便升华为爱。爱如果不能包容,又怎能持久稳定,因此“盲目”又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这种爱的情感程度我也不怀疑,当它足够浓烈,便可以接纳对方的种种不足,甚至如《为了N》中衫下对西崎所问“为何最极致的爱?”的回答“一起承担犯罪”一般抛弃世俗教条。
但是在我看来,“包容的爱”也不一定是“最极致的爱”,因为包容的对象,是现在的那个他/她。而人是会变的,你能基于对方现有的优点包容其的缺点,不一定能包容未来的那个人。
第三重爱——“永爱”
当你足够“喜欢”对方,并且愿意“包容”对方的一切,就有可能许下承诺并做到,“永远爱你”。这重境地的爱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以对“过去那个你”的爱,来接受“现有的你”的一切,不管你是体弱病残,还是无恶不作。这种爱太执着了,执着得有些任性,让人难以置信。新闻上一方重病,另一方离婚跑路的例子数不胜数,还有人愿意不离不弃像个“傻子”一样继续爱着对方呢?当然也是有的,如滦南县的一名普通村民艾文信自2012年以来,一直照顾“植物人”妻子张翠荣,用内心的坚守兑现婚姻的承诺。只是这样的厮守,是出于“永爱”还是只是因为“承诺”?如果是后者,则爱的成份已渐渐少去,只是秉持道义,徒增痛苦而已。真正的“永爱”,在我看来,是不会因为对方现在以及未来的变化而产生变化。
只要上一秒的我爱着那时的你,以后的每一秒我任然会爱着你;
只要这辈子的我爱着这时的你,以后的每一辈子我都会爱着你。
这样的境界有人可以做到?我不知道。
人们停留在哪层境界的哪个程度,无所谓功过是非,也无所谓高低贵贱,只是心中所向而已。至于我能守住的,只是我的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