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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下列所购商品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1.消费者定作的(如对象专属定制情人节礼物,此类商品很难再出售给他人);2.鲜活易腐的(如端午节网购的新鲜粽子);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对于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商品销售者也负有特定义务。对于上述四类商品,商家应当采取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措施进行明确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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