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摩流浪者

这是一本和《瓦尔登湖》一样震撼心灵的名著,叫作《达摩流浪者》。

每一个人心中,或多或少曾经有过一个流浪的梦,但是若你真的付诸实践,会发现它非常困难。

今天就让我们跟随着这本传世名作,走入一个流浪者的世界。本书作者杰克·凯鲁亚克可以说是一个文化符号,受他所引领的潮流影响的人们,被称作“垮掉的一代”。他于1922年出生,1969年去世,只在世47年。杰克·凯鲁亚克最有名的书当然是《在路上》,但这本《达摩流浪者》我觉得也相当出色。

他发明了一种写作的方式,叫作自动写作。什么是自动写作呢?就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不修改,哪怕出现了错误也不纠正,这是他采用的一种特殊写法。在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献给寒山”四个字,这足以证明,在当年,寒山的诗对于西方世界的年轻人有着多么大的影响力。那么就让我们从本书的第一句话开始,一同进入一个扒火车流浪的环境中去。

1955年九月下旬的一个正午,我跳上一列驶离洛杉矶的货运火车,躺在一节车斗上,我头枕行李袋,双膝交叉,凝视着云朵,就这样随着列车向北朝圣巴巴拉颠晃而去。那是一趟慢车,而我的打算是晚上睡在圣巴巴拉的沙滩上,第二天一早再扒上开往圣路易斯-奥比斯波的慢车,要不就是等到晚七点,偷乘直达旧金山的头等货车。……列车开进了侧轨,以便给另一列火车让道,一个瘦小的老流浪汉爬进了我的车斗,看到我躺在那里,他有点惊讶。他把自己安顿在车斗的另一端,面朝我躺下,枕着他那小得可怜的背包,一言不发。东行的货车在主干道上轰然驶过后不久,我们的列车就吹响了全速前进的汽笛,而我们再度开动时,空气变得越来越冷,雾越过沿海温暖的谷地吹了过来。我和那个流浪汉尝试蜷缩身子,挨挤着冰冷的铁皮取暖,发现没什么效果,我们就站了起来,在各自的角落里来回踱步,又是蹦蹦跳跳,又是拍打手臂。没多久,我们来到一个铁路小镇,列车再次驶入侧轨。这时我想到需要喝点儿托考伊葡萄酒,才能挨过通向圣巴巴拉的凄冷黄昏。“我要跑过去买一瓶酒,你能帮我看下包吗?”“可以。”(那个老头说。)

作者虽然在流浪,但他还是有一点点积蓄的,他的钱主要来自平常打散工,并且他是一个有奖学金的大学生(虽然此时已经辍学了)。他买了酒回来以后,看到那个老人家在吃一罐沙丁鱼,就问他愿不愿意来点酒。然后他们俩就着沙丁鱼和一些面包、奶酪,喝着葡萄酒,一路聊天。他觉得他在路上所遇到的这些人都是达摩流浪者,他们心中都怀着成为修行人的想法,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穿着现代服装的古代比丘。

这一路上冻得要死:火车忽然启动,风变冷,雾又起来了,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我们竭尽所能,包括意志力,避免冻僵,让牙齿不要颤得太狠。我蜷缩起来,通过冥想温暖,来自神的真实温暖来驱寒。接着我又跳了起来,拍胳膊敲腿唱歌。不过那个小老汉比我更能忍耐,大部分时间他就躺在那里双唇紧闭,苦苦思索。我的牙齿冻得发颤,嘴唇发青。天擦黑时,我们欣慰地看到那些熟悉的圣巴巴拉的山脉正在成形,很快我们就会在温暖的星光之夜停在铁轨旁取暖。

在我们跳下车的那个十字路口,我告别了圣德兰的流浪汉,打算去沙滩裹着我的毯子过夜,我要走远一点,去悬崖脚下的沙滩,这样条子就不会发现我,赶我走。我现削了一根尖木签子叉上热狗,放到一大堆柴火木炭上烤,又把一罐豆子和一罐奶酪通心粉放到烧得发红的火坑里煨热,我一边喝着新买的葡萄酒,一边为我人生中最怡人的一个夜晚感到欢欣鼓舞。我步入海水,泡了一会儿,然后起身,仰望璀璨的星空——一个由黑暗和钻石构成的观音菩萨的十方世界。“好吧,雷,”我高兴地说,“只剩下几英里路了。你又做到了。”开心。就这么穿着泳裤,光着脚,蓬头乱发,在篝火照亮的黑暗中唱歌,痛饮葡萄酒,吐口水,跳上跳下,放肆奔跑——这才是生活。一切都是孤独而自由的。

我为大家挑选的都是书中的描述性文字,这是为了让大家能够身临其境,感受一个流浪汉能够在沙滩上的火坑旁边温暖地过夜的这种感受。在睡梦当中,他不断地冥想、沉思,仿佛听到空中有一个声音说:“不二。”各位去寺庙参观,有没有看到有的寺庙里写着“不二法门”?作者这一代人特别喜欢研究佛法。

他这次去湾区是为了找他的一个朋友,叫作贾菲·莱德。书中所有的人物都是作者生活中真实的朋友,作者只是为他们换了一个名字。贾菲·莱德是“达摩流浪者”这个词的发明人。这个人会中文和日文,既学习印度教也学习佛法,留着山羊胡,一副修行人的姿态。他们在旧金山湾区举行了诗会,周围所有对东方文化有兴趣的诗人全都参与了进来。那天晚上,大家激情澎湃,各自朗诵着自己的诗,没有想到这一次的聚会被称作“旧金山诗歌文艺复兴”。他们念完了这些诗以后,一个个激动不已。

十一点半当所有的诗都读完之后,每个人都在周围徘徊,议论着刚刚发生的事情,想知道美国诗歌接下来要往哪儿走,而凯科伊斯激动得拿手帕抹泪。接下来他带着这帮诗人,乘好几辆车去唐人街,在旧金山一家很不错的特色鲜明的中餐馆里,我们一边用筷子吃着丰盛的中餐,一边在深夜里高谈阔论。这家名为南苑的馆子正好是贾菲最中意的中餐馆,他向我展示了怎样点餐,怎样用筷子吃饭,给我讲东方狂禅的轶事,叫我如此开心(我们的桌上还有瓶酒)以至于我最后走到厨房门道,问那里的一个老厨子:“菩提达摩为何来自西方?”

“关我啥事。”老厨子耷拉着眼皮回答。我转述给贾菲听,他说:“完美的回答啊,绝对完美。现在你知道我说的禅是什么意思了。”

谈论“禅”还是中国人比较拿手,一个厨师说“关我啥事”,这当中就含有禅意了。

他在伯克利期间,住在一个被玫瑰覆盖的小屋里,这是他朋友留给他的一间小木屋。在这间屋子里,他可以读《金刚经》,还可以在树下打坐,屋里还有很多朋友的藏书。贾菲住在离他大概一英里(1英里≈1.61千米)远的地方,待在那里翻译寒山的诗——《寒山》。所以比尔·波特并不是最早翻译寒山诗的人,那时的贾菲已经翻译了很多寒山诗。

他和贾菲讨论寒山的诗时,贾菲告诉他:“唐兴县的天台山上有一座寺庙,他就住在离那座寺庙不远的洞穴里,他唯一的人类朋友是那个有趣的狂禅拾得,这人的工作是在寺庙里拿稻草扫帚扫地。拾得也是一个诗人,不过他写下来的诗不多。寒山偶尔会穿着树皮衣服下山,去寺庙那暖烘烘的厨房里等着开饭,但是僧人们不想给他吃的,因为他不愿意出家,也不想每天敲三次木鱼。你也就能明白为什么他的一些话,比如——好吧,我把书上这段中文译给你听,”于是我越过他的肩膀,看他读解那些乌鸦爪印般的汉字(汉字对于西方人来讲实在太神秘了,他们根本看不懂),“爬上寒山的小路,寒山小路长又长;长谷被碎石和漂砾堵塞,宽溪薄雾使青草暗淡;虽未下雨苔藓很滑,虽未刮风松树歌唱;谁能挣脱世俗束缚,与我共坐在白云之间?”

“哇,厉害。”

他赞叹贾菲翻译得很好。贾菲不但给他讲诗,还教他喝中国的绿茶,告诉他《茶之书》里如何讨论茶的喝法。

接着,两个人相约去爬马特峰。马特峰是一座海拔约一万两千英尺(1英尺≈30.48厘米)、常年积雪的高峰,山上有雪线,雪线以上的山峰都是雪。当地人都觉得他俩疯了,谁会去爬一座雪山呢?但是他们约好了要去爬马特峰。贾菲曾经在高山上做过护林员,所以他告诉雷(就是作者),最好的工作莫过于做护林员,因为在山上做护林员的时候,没有人打搅,可以全身心地在山上修炼,与自然融为一体。

他们还有一个朋友叫作亨利·莫利。莫利是一名大学图书馆管理员。而作者评价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因为他的特点就是总会一本正经地说大量废话。这个人是个碎嘴子,说的都是一些没头没脑的、夹杂着知识和奇闻异事的疯话。

他们一块儿坐着莫利开的车,向山里边出发。夜里十点钟出发,先到特雷西,然后到布里奇波特,最后开到了马特峰的山脚下,在半夜两点钟来到了第一个宿营地,准备展开睡袋开始睡觉。结果等他们把睡袋铺开,准备好好地睡一个觉的时候,发现那个疯疯癫癫的莫利竟然忘了带睡袋。一个人爬山竟然不带睡袋,他也太不靠谱了。没办法,他们就只能三个人共用两个睡袋,钻在一块儿睡觉。雷就没睡好,但是贾菲和莫利都睡得不错。

作者这样描述他们的停车之处:

他把车开进了一条满是硬松针的小道,最后停在了一片广袤的天然林场,林地里是一些冷杉和黄松,有些足有一百英尺高,这是一片宁静而又美妙的小树林,星光照出了地上的霜,四下一片死寂,除了偶尔从灌木丛中传来轻微的踢踏声,也许那里有一只被我们声音惊扰到的兔子。我拿出睡袋铺开,脱掉鞋子,开心地舒了一口气,一边把穿着袜子的脚塞进睡袋,一边眼望着四周美丽而高大的树木,心想“啊,今晚一定能睡一个真正的好觉,在这万籁俱寂的无名之地,我将得到怎样的开悟啊。”

这是雷的打算,但是没想到莫利没有带睡袋,所以他们就只好挤在一块儿,导致雷没有睡好。第二天起床以后,他们就得带着莫利回到小镇上去买睡袋,但是没有买到,只好买了两床毯子,于是他们带着这两床毯子继续登山。一路上莫利就喊:“呦嘚嘞嘿。”他喜欢喊这个调——“呦嘚嘞嘿”,这是在爬山的时候人们之间互相交流的一种信号,然后贾菲就回喊“呼呜”。两个人用这样的声音在森林里相互传递信号。

作者描述贾菲到了山里边以后的样子,说贾菲整个人都活了过来——“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他正走在他的路上,跟随着他的偶像约翰·缪尔、寒山、拾得、李白、约翰·巴勒斯、保罗·班扬和克罗波特金。”这些都是这一代人所崇拜的偶像。

雷跟贾菲聊天说:“贾菲,我很高兴能认识你,我要向你学习怎样整理背包,在山里做什么,这样等我厌倦文明了,我也可以去山里躲起来。事实上我应该说,能够认识你,我很感激。”“好吧,史密斯,认识你也是我的一大幸事,我从你那里学到了自发式写作还有许多其他的东西。”

他们这样打算一边聊天,一边登山。结果莫利突然说:“不行,我得回去。”为什么呢?汽车的曲轴箱里的机油没有排空,由于现在的天气很冷,万一气温降到零摄氏度以下曲轴箱就会冻住,一旦冻住,汽车就没法开了,修车还得花一大笔钱。所以莫利坚持要回去把曲轴箱的油排空。雷和贾菲认为莫利太不靠谱,老出这种幺蛾子。莫利说:“没办法,不能冒这个险。”所以莫利转身下山了。

于是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他们一路聊天,一路向山上走。这个过程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容易,一开始他们还可以一边说话一边走路,后来走着走着就拉开了距离,因为爬山的确很累人。

我们越爬越高,也越来越累,现在我们有点像真正的登山者了,不再交谈,没必要说话,却感到愉快,事实上贾菲也提到了这一点,在半小时的沉默之后,他转过头对我说:“这就是我喜欢爬山的原因,当你进入状态之后,就没必要开口说话了,就好像你已经变成了动物,仅凭心灵感应就能和同伴交流。”

他们走着走着就没有路了,因为越往上走就越没有山路。没有路的时候如何识别方向呢?贾菲说:“跟随‘鸭子’一块儿走。”“鸭子”就是曾经的登山者留下的指路标记,登山者们会把几个大石头堆在一块儿,就像我们在藏区看到的玛尼堆,把几个石头堆在一块儿,这个被他们叫作“鸭子”。“你跟随着‘鸭子’往前走,我们就能到前面的台地。”雷说:“台地?我以为那个地方就到顶了,没想到只是个台地。”

“当然不是,等我们爬上台地,再走过岩屑堆,穿过更多岩石,就会去到最后一个高山湖,那个湖比眼前这个水潭大不了多少,最后再爬一千英尺近乎垂直的山路,伙计,我们就抵达世界之巅了,到时整个加州尽收眼底,还能看到一部分内华达州,而风会直往你的裤腿里灌。”贾菲曾经登上去过,所以他向雷讲了他们即将经历的情况。雷没想到这次登山会如此艰苦,贾菲跟他说:

“在这种地方爬山的秘诀就像禅一样,不要想,只管跳。这是世上最简单的事,事实上比在平地走路更容易,因为走路太单调了。每一跳之前都会面临一些可爱的小问题,下一步到底要跳上哪块石头,可是不要犹豫,很快你会发现你已经落到了那块你没有刻意挑选的石头上,就和禅一样。”确实如此。

在经过很艰难的爬行、跳跃后,雷已经累得不行了,他们终于爬上了崖面台地,也就是今天晚上可以露营休息的地方。

在那块很平坦的草地上走了大约两百码,才到达那块耸立于松树之间的灰色巨岩。此处真是别有洞天——地上积着雪,草地上也有雪融化的痕迹,溪水潺湲,两旁都是巨大而静谧的群山,风在吹拂,还能闻到欧石楠花的气味。我们涉过一条浅如手掌,纯净如珍珠的可爱的小溪,来到巨岩边。在登山者们宿营过的地方,残留着烧焦的伐木。

雷问贾菲马特峰在哪儿,贾菲说:“你现在还看不到,等你再登到更高的地方的时候,你才能够看到马特峰,然后再去爬马特峰。”周围群山环绕。

“它们也太安静了!”我说。

“是啊老兄,你知道在我看来,一座山就是一尊佛。想象那种耐心,千万年来就那样坐在那里,保持全然的圆满的静默,就像是在这静默中为苍生祈福,就像在等待我们摆脱所有的苦恼和愚昧。”贾菲取出茶,中国茶,撒了一些到锡壶里,生了一堆小火,太阳还没下山,还用不上大篝火,接着他又往岩石底缝里紧紧插进一根长树枝,把茶壶挂在上面。

你想想看,把一个树枝使劲地插在地上,上面挂一个用锡做的茶壶,这个画面多美啊。

没一会儿水就煮开了,他把开水倒进锡壶里,再倒进锡杯里,我们喝了几杯茶。水是我从小溪里打来的,清冷纯净得像雪,像天上带着水晶眼睑的眼睛。所以它泡出来的茶是我有生以来喝过最纯净、最解渴的,它让你喝了还想喝,它不仅能解渴,也能暖你的胃。

……贾菲说,“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本《茶之书》吗?里面写到,第一口茶令人惬意,第二口茶令人喜乐,第三口让人宁静,第四口让人陶醉,第五口使人狂喜。”

我们大多没有试过在高山顶上自己煮茶喝,一般都是带一瓶饮料上山,所以这种感受对我们而言确实很陌生。贾菲告诉雷,他曾经一个人来过这里。他一个人爬过马特峰,并且在这座高山台地上待了几个星期,只有一个人在这儿生活。

在这聊天的过程当中,他们做饭、吃饭、等着底下的莫利,突然想到,莫利不会摔死了吧?因为一个人在黑夜里爬山、跳来跳去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如果他一失足掉下去的话,没有人会知道。所以他们带着担心试图探看,但是什么也看不见,因为天已经黑了。天色已经深沉,这时突然听到一声遥远的“呦嘚嘞嘿”传了过来,贾菲一跃而起,跳上一块漂砾,然后大喊道“呼呜呼呜呼呜”,然后底下又回应“呦嘚嘞嘿”。雷问道:“他离这里有多远?”“妈呀,从声音来判断,他甚至都还没有开始爬山。”这个莫利实在是不靠谱。

“好的。”我们安慰性地喊了几声“呼呜”之后,就把可怜的莫利留在黑夜之中了。……第二天他见到我们,说自己头天晚上裹着两张毯子,躺在充气床垫上,在那个有松林和水潭、令人无比愉快的草地上睡了一晚。

莫利虽然疯,但是并不傻,他没有在黑夜当中使劲地爬山,而是找了一个宿营地睡了一觉。

在山上等莫利的时候,雷和贾菲吃了饭。他们带了很丰富的饭,甚至还带了巧克力布丁。他们把布丁埋在雪堆里,然后把雪堆扒开以后就成了冰镇的巧克力布丁,吃得很愉快。心情很好的时候,贾菲突然把自己的一串佛珠送给了雷,雷想起来贾菲经常送他东西,包括他脚上穿的这双网球鞋。贾菲和雷一样,也差不多是个流浪汉、修行者,但是贾菲经常送他东西。

“哎呀,我不能一直白拿你的东西啊。”

“史密斯,你没明白给别人送礼物是一种殊荣。”他送东西的态度也是迷人的,里面没有半点扬扬得意或圣诞节气氛,反而带着忧愁,有时他送的东西有些破旧,却因为是他送的礼物而有了好用和哀伤的魅力。

这就是佛教里的“六波罗蜜”——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布施。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依然可以布施东西给别人,并且带着分享的喜悦,而不是一种做善事的优越感。所以贾菲跟雷两个人是惺惺相惜的好朋友。

他们在十一点的时候入睡,早上起床了就喝杯茶,等着莫利。等莫利上山以后,大家准备一起登顶,这时候已经差不多是下午两点了。贾菲脱光了衣服,只穿着一条短裤,露出一身精壮的肌肉朝山上跑去,那个样子简直就像一只山羊,莫利跟在他后面,雷在中间。走着走着,莫利说他不爬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爬上不去,反正上去了将来也只是看一些照片,买张明信片就都看见了,为什么非得上山。所以莫利就找地方歇了下来。

雷跟着贾菲爬到了一万一千英尺海拔,这时的雷吓坏了,因为只要一失足就要掉下去一百英尺,如果运气不好可能会掉下去一千英尺,就会摔得粉碎。由于没有路,他们只好沿着山边往上爬,有时候会突然往下滑一段,但是贾菲义无反顾地一直在跑。最后,雷终于说自己不行了,他既恐惧又疲惫,还是决定放弃了,于是躲在了一处安全的山窝里。

“我在恐惧中记起了一句著名的禅语:‘当你到达山顶时,继续往上爬。’这句话令我汗毛倒竖。”这句话实际上是禅语当中的哪一句呢?我们有一个成语叫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就是这一句。我们以为“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是说你要不断地努力学习,其实不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是禅宗的一句话,就是说当你真的爬到了百尺竿头,悬崖撒手,你突然把自己托付给了虚空,这一步要怎么迈出去,所以他此时引用的是这一句。

然后他不上去了,躺在那个山窝里边,看着莫利在底下的湖边躺着很舒服,看到贾菲在往山顶冲刺,他说:

现在,我们三个人都功德圆满了,贾菲·莱德顺利爬上了山顶,他成功了,我差点就成功了,却不得不放弃,蜷缩在这个该死的小洞里,不过最聪明的还要数诗人中的诗人,你瞧他现在正躺在那边,朝着天空跷着腿,嘴里咬着一朵花,躺在水声汩汩的海滨胜地做白日梦呢,谁也别想再叫我来这种鬼地方了。

如果你爬过山的话,你会有这种感觉,在快要登顶时,你真的很想放弃。就在这一刻,奇迹突然发生了。他看到贾菲从山上冲了下来,因为贾菲已经登顶了。

他跨着二十英尺的大步子,飞奔,跳跃,落地后用靴子的后跟使劲一蹬,弹起五英尺左右,接着跑,再高喊出一声长长的约德尔调,沿着世界的边缘向下驶去,就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我是个白痴,根本就不可能从山上滚下去,于是我也亮了一嗓子约德尔调,立马站了起来,并开始跟在贾菲后面往山下冲,我也迈着和他一样的大步子,进行着一样奇妙的飞奔和跳跃,在大约五分钟的时间里,我猜贾菲和我大跳大叫的样子就像是山羊,也许更像是一千年前的中国狂人。

我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小时候春游爬山,爬到山顶以后准备下山,这时几个同学不知道为什么就疯了似的往下跑,那种感觉是你根本停不下来,越跑越快,越跑越快。最后我只好拉着周围的树让我减速,我差点就摔下去了。

好在雷和贾菲知道底下是湖,所以等他们一直冲到莫利身边,跳进湖边的泥巴里,这才保证了安全。跑下山以后,雷对贾菲说:

“你成功登顶时喊出的那声约德尔调真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美妙的东西。我真希望我能有盘磁带把它录下来。”

“那些声音不是唱给山下的人听的。”贾菲极其严肃地说。

“上帝做证,你说得对,所有那些坐在枕头边发呆的懒汉,都不配听到你那些绝妙的山顶呼喊。不过当我抬头,看见你往下冲时,我忽然就理解了一切。”

这里(懒汉)说的就是咱们,这个声音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只有在山巅之上,空气稀薄、疲惫、恐惧的状况之下,你才能够感受到那些长啸和呼喊的意义。就这样,这群人开始下山。在下山的路上经常能够碰到很多小动物,包括一些小鹿、兔子等。

等他们拖着疲惫的身躯下了山,回到小镇上的时候,他们准备去吃饭。然后看到一家餐馆,打算进去用餐,贾菲竟然不去。这个作者写道:

可怜的贾菲啊,我在此地终于找到了他的阿喀琉斯之踵,这个小硬汉天不怕地不怕,能孤身去山中漫游数周,敢往山下冲,却害怕走进一家餐馆,只因为里面的客人看上去都穿得太精致。莫利和我大笑着说:“这有什么要紧?我们只是进去吃顿饭。”不过贾菲认为我选的那个地方看起来太中产范儿了,坚持要去公路对面那家看上去更像是工人才会去的馆子。

这说明贾菲内心当中也有恐惧和虚弱的一面。

他们爬完了这座一万两千英尺的山,回到了山脚下,安全地返回城市。结束了这次登山之旅之后,雷继续踏上流浪的旅程,因为他跟贾菲只是短暂地相聚。他到了旧金山,背着大背包,里面装着各种露营的装备,这副模样引起了街上流浪汉的好奇。大家如果去过美国的城市就会知道,几乎满大街都是流浪汉,他们占据着每一条街道。然后那些流浪汉就跟他聊天,认为他是来淘铀的。铀是一种放射性元素,淘铀可能是当时一种比较疯狂的发财方法。

在旧金山,他去看望了自己的朋友罗茜和科迪。到这儿以后,科迪告诉他说罗茜病了——罗茜整天觉得:完了,警察要来抓我们了,他们很快就要行动,咱们干的那些坏事警察都已经知道了。然后她用刀子在自己身上到处乱划,每天都得有人盯着她。雷向罗茜解释,让她不要担心。罗茜说:“不对,你不知道,警察真的很快就要行动了。”她说得非常恐惧。雷突然生气了:

“你这全是胡说八道!”我大叫着,我忽然感到厌倦,每当我不想再继续向人们——阿尔瓦、我的母亲、我的亲戚、女朋友,以及其他所有人——解释佛法的时候,我就会有这种情绪,他们根本就不听,他们总是想叫我听他们讲,洞悉一切的是他们,我一无所知,我不过是一个年轻的傻帽儿,一个不切实际的蠢蛋,我没理解这个无比重要、无比真实的世界的重大意义。

“警察会搞突然袭击,把我们一网打尽。”罗茜不断神经兮兮地告诉他会出事。他离开了罗茜和科迪的家,在他离开后的第二天,科迪刚好出门,没有陪在罗茜的身边,罗茜就穿着睡衣爬上了楼顶,在六层楼高的屋顶上疯叫。邻居报了警,警察就真的来了,警察的到来正好验证了罗茜的预言“警察要来抓我们了”,但实际上警察是来救她的。结果她纵身一跳,从六楼跳了下去,自杀了。罗茜最后赤身裸体地死在了楼下。

作者写道,他带着伤心离开了这座无知之城,继续扒火车回洛杉矶。他这一次是要通过洛杉矶回家过圣诞。那时候扒火车的人不少,所以有很多铁道工人还会帮助他们。

一个和蔼的扳道工告诉我最好不要尝试偷乘那趟车(幽灵号),因为道岔处有一个乘警,他拿着一把大手电筒,能看清车上是不是藏着人,要是上面有人,他就会给前方沃森维尔市的人打电话,叫他们把那些家伙赶下车。“因为现在是冬天,扒车的人喜欢闯进封闭的车厢,破窗而入,留下一地的酒瓶子,把火车弄得一团糟。”

他谢过了这个人,然后找到了另外一个扒车的地儿,成功地扒上车回洛杉矶。等他到了洛杉矶以后,调车场的一个工人冲他挥手并大喊:“欢迎来到洛杉矶!”可以看出大家都很习惯有人扒火车。

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时候,洛杉矶是一座毒雾之城,空气中的雾霾和光污染特别严重,呛到人根本没法呼吸。所以雷在洛杉矶被呛得不行,赶紧搭车离开洛杉矶,去往一座名为里弗赛德的小城市。在里弗赛德有一位黑人找到他说:“你可要小心,我们这个城里的警察很厉害,他们会抓走那些露营的人。”雷不知道露营为何会被抓走,但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躲到了森林里。他在森林里生了一个火堆,吃东西,倒立。

(他在倒立的时候想)“要是有人路过瞧见我这个样子会怎么想?”不过这并不好笑,我感觉相当悲伤……事实上那晚我小哭了一会儿。毕竟,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是有理由哭泣的,这世间的一切都在与他作对。

他刚刚失去了一个朋友,加之他常年在户外生活,根本没法适应在室内居住的状态。于是他做好打算,决定徒步三千英里回北卡罗来纳州。那个时候有一首歌很流行,叫《谁都有个家,可我没有它》,雷唱着这首歌走在路上,先是搭了一对年轻恋人的顺风车到了机场,然后又搭了一位安静男子的车。在搭不到车的时候,他就徒步前行。在城镇的另一头,一个叫杰米的墨西哥人送了他一程,这位司机一身酒气,还叫雷给他买酒。你知道搭车最危险的是什么吗?搭到酒后驾驶的人,因为喝醉酒开车是非常危险的。

路过墨西哥的时候,他打算入境墨西哥吃顿饭,因为墨西哥的饭便宜,所以他穿过了国境线到墨西哥吃饭。而在回美国边境的时候,三个讨人厌的美国边境警察拦下雷。他们一脸阴郁地搜查着雷的背包,“你在墨西哥买了些什么东西?”“啥也没买。”警察认为他可能带了毒品,结果把他包中的东西全部翻出来,都是一些食物残渣,还有一些户外用品。之后实在搭不到车,他就去了灰狗巴士站,买了一张去往埃尔森特罗的短途车票,打算在那里扒午夜幽灵号火车去往他处,结果到那儿以后发现自己太蠢了,因为那列车根本就不经过这儿,这下子全废了。

我去了城镇的一个大十字路口,那里有向东开往尤马市的车,我竖起大拇指请求搭车。一个小时里都很背运。这时忽然有一辆大卡车减速停在了路边,司机下车摆弄着他的手提箱。“你去东边吗?”我问他。

这位司机答应了。“今天晚上你带我去墨西加利转转,然后我载你去图森如何?”司机也想去墨西哥,但是怕没有向导,所以得知雷去过墨西哥以后,希望雷能带他去墨西哥转转。“然后我把你带到图森,你觉得怎么样?”“很好。”于是雷带着这位司机到了墨西哥。他们跳了舞,和墨西哥姑娘合了影,差不多喝了二十杯龙舌兰酒。第二天早上,这位名叫博德里的司机睡眼惺忪,但是没有耽搁,径直开向了尤马。

在路上的时候,博德里说想吃牛排,总是吃的那些便宜的饭不好吃,他建议凑点钱吃牛排。但雷觉得牛排太贵了,吃不起,让博德里去超市里买一块牛排,由雷来烤。毕竟在美国,需要人服务的地方(比如餐馆)都非常贵,但是超市里的东西都比较便宜。博德里听到他说能烤牛排后就答应了,就去超市里买了一块牛排。

因为雷的野外生存经验特别丰富,于是他们就在沙漠边上,用灌木树枝架起火堆,用一根木叉插着牛排烤。他把折刀递给司机,司机一边切着牛排一边吃,说:“哇哦,这的确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牛排。”然后两个人还喝了牛奶,过得很愉快。这位司机吃完牛排以后,突然对他说:“那个,我跟你说,我直接把你送到俄亥俄州去你说怎么样?”

直接把他送到俄亥俄州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要开三天的车。这位大卡车司机突然之间来了兴致,说:“我开三天的车把你送到你要去的地儿。”雷说:“那太好了,相当于送我回家,俄亥俄州旁边就是北卡罗来纳州。”这位司机讲:“吃了你给我做的牛排之后——虽然是我花钱买的,却是你做的,这会儿你还在沙子里洗碗——我觉得我必须让他们见鬼去了,工作丢了就丢了,因为你现在是我的朋友,我连送朋友一程的权利都没有吗?”真是个江湖儿女。

当天是星期六,如果一刻不停地开向目的地俄亥俄,预计星期二一大早就可以抵达。所以司机日夜兼程地开着大卡车,从亚利桑那州一路飙到了新墨西哥州,然后抄近道,路过了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的实验地阿拉莫戈多,接着又开到俄克拉何马州和阿肯色州,这几乎是在美国大环游,然后他们又到了密苏里州和圣路易斯市,在周一夜里猛冲过伊利诺伊州和印第安纳州。

进入雪茫茫的老俄亥俄州时,老农场的一扇扇窗户里全都亮着可爱的圣诞节灯光,叫我满心欢喜。“哇,太厉害了,”我心想,“一趟快车就把我从墨西加利姑娘温暖的臂弯送到了俄亥俄的圣诞节白雪中。”

墨西哥在那头,还是热带,而这边下着雪,这样相当于咱们从三亚一路开车到哈尔滨。

在密苏里州的独立城,他们去旅馆住了一晚,这是唯一一次花钱住宿。平常晚上,司机睡在驾驶室,雷在路边搭个帐篷睡,但是到这儿下雪太冷了,雷还能坚持在帐篷里住,但是司机室不行。所以司机花了五美元住宿,雷感觉简直像打劫。“周二早上,他叫我在俄亥俄州斯普林菲尔德市中心下车,那里有很强的寒潮,我们带着一点点悲伤挥手告别。”一个性情中的朋友就此别过了。

然后雷买了一张去落基山市的汽车票坐车回家,但是还没到一半行程的时候,他就不想坐了。他觉得实在受不了公交车,坐公交车让他觉得非常不自由、不舒服,于是他就下车了。下了车以后,他步行回去退票,售票处拒绝了他的要求,认为他已经坐了一段路,不能退票,这搞得雷很烦躁。他形容这为“神经错乱一般的不耐烦情绪”。

之后,他又是一路搭车走走停停。“最后过了好久才抵达罗利,我在那里转乘公共汽车,叫司机到了那条乡村公路就喊我下车,从那儿下车后我再走上三英里的松树林就可以到落基山城外交叉路口一个名叫大伊森堡林的村子了,我母亲的家就在那里。”他逐渐地离家越来越近。

夜里九点钟,我背着大包、迈着重重的步子穿过母亲的院子,看到她就站在白瓷砖厨盆前洗碗,她的脸上挂着等不到我的懊恼表情,她担心我也许根本就赶不回去,说不定在想:“可怜的雷蒙德啊,为什么他总是要到处搭便车,叫我担心得要死,他为什么就不能像其他正常人一样呢?”……我去狗屋里找到了在寒冷中发抖、喘息的老鲍勃。看到我,他高兴得呜咽起来。我解开他身上的狗链,他汪汪叫个不停,围着我跳上跳下,跟着我一起走进家门,我在温暖的厨房里拥抱了我的母亲,我的妹妹、妹夫从客厅里走过来迎接我,还有我的小外甥卢,我又回家了。

漂泊一年后,他回家跟大家一起过圣诞节。但是他特别逗,家里人让他睡房间,或者睡客厅沙发都可以,但是他坚持要睡户外。他在室内住不了,于是他就睡在门廊尾,门廊尾的周围有几扇窗户,他把窗户全打开,外边下着雪,他就用睡袋睡在这个半户外的地方。

雷在家平常干什么呢?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带着狗在屋子外的森林里打坐。流浪狗都特别喜欢他,包括他们家的老鲍勃,都特别喜欢他身上的味道,都跟着他。他就在那个树林里打坐。有一天,他在树林当中静坐的时候,突然顿悟。

过了一阵子,我的冥想和学习开始奏效。准确点讲,始于一月底,那是一个有霜的夜晚,在树林的一片死寂之中,我仿佛听见有个声音对我说:“一切都永远永远永远没问题了。”凌晨一点钟,我大呼一声,狗狗们跳上跳下,一阵狂喜。我很想冲星星呼喊。我合起双手,祈祷:“哦,觉醒者那睿智而宁静的精神啊,一切都永远永远永远没问题了,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阿门。”……

这里夹杂着很多不同的信仰。他在村里肯定是另类的,因为周围的人都是基督教徒,只有他一个人信佛,天天打坐。杂货店里的一个老头喜欢问他:“你去林子里干吗?”他说:“哦,我就是去那里学习。”“你这把年纪上大学,不会老了点吗?”“好吧,我有时去那里只是为了睡觉。”他跟别人解释不清。

我知道他们心里其实也想去林子里睡大觉,或者是坐在林子里发呆,只是他们没法和我一样,我并不以此为耻。他们不会扰乱我。

读这段时,我挺佩服他妈妈的,她知道儿子很有才华,很出色,也考上了很好的大学,但是突然之间开始打坐、到处流浪了,他的妈妈竟然也能够尊重和接受。

我有一回甚至和其中一个老头一起喝醉了……他说如果他有时间或者能鼓起足够的勇气,他也想尝试一下,他的声音里带着一点遗憾的嫉妒。众生皆有佛性啊。

在家里待的时间长了,还是会发生矛盾。有一次他和他的妹夫就发生了矛盾,原因是什么呢?雷从来不拴狗,他认为狗被拴住很难受,所以他就不拴狗,让狗在林子里乱跑。他的妹夫要求他把它拴上,因为狗是妹夫花钱买的,还养了它这么多年,如果狗跑了多可惜,相当于财产受到了损失。雷听了很生气,他说:“如果你的脖子被链子拴着会怎么样?”于是两个人就不欢而散了。

他很生气地走到林子里去静坐,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家里人派小外甥卢叫他回去吃饭。他说他在森林里已经想通了,参悟道:“我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是空;我的佛法修行之事,是空;我自豪于我对动物的善心,是空;我对锁链的看法,是空;甚至连阿难的慈悲,也是空。”

他是一个修佛法的人,所以他知道“观空”,也就是这些事情都不重要,是空的,所以不必去执着于它们。在家生活的过程当中,他还写信去应征一份护林员的工作,正是曾经贾菲向他建议过的——“你应该做个护林员”,于是他获得了华盛顿(州)喀斯喀特山脉荒凉峰的防火守林员的职务。荒凉峰,顾名思义,那座山峰相当荒凉,且在雪线之上。

春天的时候,他再次搭车离开,打算明年圣诞再回家。因为贾菲五月份的时候要出发前往日本。贾菲没有钱,他怎么能够坐着轮船去日本修行呢?因为有很多有钱人愿意出钱赞助别人去修行,这也是一种间接的修行方法,不愿意出家的人可以拿钱赞助别人,别人出家也算是他们做了功德。所以贾菲获得了一个人的赞助,终于可以去日本修习佛法了,故而他们决定五月在加州相聚。

雷在路上时发现自己身上只剩八美元了,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这时突然有一个人在路边拦他,问他愿不愿意搬钢琴。搬钢琴是一件很累人的事,那太费劲了。那人提出雷帮忙搬钢琴的话,可以获得每小时两美元的报酬,最后雷干了两个小时,挣了四美元。就这样,他打着零工,攒着点钱,一路往前走。

到达湾区的时候,雷来到了肖恩·莫纳汉的家,肖恩·莫纳汉是美国的在家居士。雷和贾菲是流浪汉、苦行僧、行脚僧。肖恩·莫纳汉属于在家居士,生活得很稳定,他和妻子克莉丝汀,还有两个女儿,在一个山坡上生活。山坡上还有一间小屋子,专门留给其他修行的朋友住。他们在这个小屋子里干活、做饭、读书,这就是他们每天的生活。

在这儿他再次见到了好朋友贾菲,给大家描述一下他们干活的场景:

我们劈了不少原木。这个过程很美妙:抡起大锤锤下去,所有的重量都砸在楔子上,你能感觉到那原木的裂开,一锤不裂就再来一锤。锯末的气味,松树,从海那边越过平静的群山吹过来的清风,草地鹨的鸣叫(鹨是一种鸟,草地上蹦蹦跳跳那种鸟叫草地鹨),草地上的蝴蝶——一切堪称完美。我们进屋吃了一顿好吃的午餐,有热狗、米饭、汤、红葡萄酒和克莉丝汀做的新鲜饼干,吃完饭我们就光脚盘腿坐着,翻看肖恩丰富的藏书。

参禅、读书、干活,有点像诗里描述的生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他们决定在周六召开一个盛大的派对欢送贾菲,于是把十里八乡喜欢修习佛法的诗人们都聚来,很热闹,也相当荒诞。一个派对接着一个派对,后来又搞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大派对,一直持续了好几天。在大家都正宿醉的早晨,雷和贾菲两个人再次走上了山路。

两个人开始爬山,因为他很享受和贾菲一起爬山的过程。之后两个人进行了悲伤的告别。

“我要走了,雷,所以我想我们应该稍微庆祝一下……”他的声音越来越轻,悲伤而疲倦。……

“不知道我俩谁会先死呢,”我在沉思中喊道,“先死的那个人的鬼魂一定要回来啊,回来把死亡的奥秘告诉对方。”

他们就此告别,贾菲坐上了轮船,一路去到了日本。

1956年6月18号,雷走下山,向大西北挺进,去往山上做护林员。他一路向北,搭着顺风车,这个过程不再赘述了。终于他到达了喀斯喀特山脉,这个地方位于美国和加拿大交界处。“一切都和他说的一模一样:潮湿、巨大、树木丰盛、重峦叠嶂、寒气袭人,令人兴奋,充满挑战。”因为贾菲曾经在这里当过护林员,所以给他描述过这里。他在这儿碰到了那些曾经认识贾菲的人,他们都说:“贾菲怎么没有来,太可惜了,我们真喜欢他。”

收拾行囊上山的日子终于到了。我在马布尔芒特的小杂货店里赊购了五十四美元的东西(他根本没有钱,但是他下山以后会有工资,所以就赊购,先欠账),和赶骡人哈皮一起把它们装上拖车后,便沿河而上,开向代阿布洛大坝。越往前行,斯卡吉特河就变得越来越窄,越来越像一道激流,它撞在岩石上,又被从两岸繁密的树林里汇入的支流给喂饱,随后变得越来越狂野和陡峭。

车已经上不去了,要靠骡子把他们的装备往山上拉。赶骡的人一路上提醒他小心点,山上的日子可不好过,前几任护林员都疯了。

“我倒无所谓,我想要的就是一个人在上面待一个夏天。”

“你现在这样说,没几天就会改口。那些小伙子都是这样,嘴上说得可硬气了,没多久就开始自己问自己问题啦,这倒不要紧,记住千万不要去回答自己的问题呀,老弟。”

这是怕他在山上也疯掉。一路的风景的确是很优美,下着雨:

围绕着罗丝湖的贝克山国家森林里的山川全景尽收眼底,它们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一直延伸至加拿大。林务局在陡峭而多木的湖岸边建了一个漂浮的平台,夜里睡在这个工作站的床铺上很遭罪,床一直随着平台左右摇摆,湖水打在原木上啪啪作响,叫人难以入睡。

……

第二天是一个灰蒙蒙的雨天,我终于要动身攀登荒凉峰了。除了哈皮,和我一道上山的还有助理护林员(他们三个人赶着骡子,往山上走)……陡峭的岸上长着别处湖岸很少能看见的冷杉树,它们像一排鬼魂站在雾中。这种凄厉和苍凉,是真正的大西北风味。

就这样一直攀登,攀登,最后他们终于来到了山顶。

在矮小的尖冷杉和漂砾之间,我看到了一座滑稽的带尖顶的小屋,盖在一块光秃秃的石头上,四周环绕着雪堆以及几片夹杂着小花的湿漉漉的草丛,让人联想到中国的茅屋。

我不由得倒吸一口气,这副阴暗和凄凉的模样很难叫人一见倾心。“这就是我要待上一整个夏天的家?”

这个地方是20世纪30年代时某个老守林员建造的,边上还有放牲畜的畜栏,房间里的地上有一堆被老鼠咬碎的杂志纸屑、食物残渣以及数不清的小黑圆粒的老鼠屎。我们现在很多孩子没有见过老鼠屎,我们小时候经常会看到,一拉抽屉就能看到老鼠屎。雷问哈皮:“这儿有多高?”“六千五百英尺。”哈皮他们走了,只留下了雷一个人住在这座小木屋里边。

第二天早上醒来,外面仍是一片灰色的大雾,刮着大风。他们已经把牲口牵出畜栏准备下山了,出发前转过头来问我:“咋样,你还喜欢荒凉峰吗?”

哈皮又说:“我跟你说过不要自问自答,这事你可别忘了。还有,如果有熊路过,朝窗户里看,你只用把眼睛闭上,等他离开就好了。”

哈皮他们走了以后,雷转身走进小屋,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清扫小屋里的垃圾。在这儿最容易度过的是最初的时间,因为那时你有事可干,整理东西、看风景,甚至打坐,你都能够找到一种新鲜感。

深夜半睡半醒之间,我迷迷糊糊半睁着眼睛,突然我被吓得汗毛倒竖,彻底清醒过来,我瞧见一个巨大的黑色怪物立在窗前,定睛一看,那东西上头还挂着一颗星,我才发现那是数英里外挨着加拿大的霍佐梅恩山,它就那样靠着我的后院,盯着我的窗户。

如果有人在大山里居住过的话,应该深有体会,窗户外的山显得离你特别近,因为它极其巨大,但实际上很远。为什么雷突然会看到霍佐梅恩山呢?因为雾散了,当有雾的时候他觉得周围什么都没有,半夜雾散了,突然就看到了这座山。

第二天早上,他看周围的场景:

成百英里的为纯洁的白雪所覆盖的岩石、原始湖泊和高大的树木,而底下,我看到的不是尘世,而是棉花糖一般的云海,平坦得就像房顶,朝四面八方延绵不绝,像奶油一样填充了所有的山谷……我在炉灶上煮了咖啡,出门坐在小木台阶上,让大太阳晒晒我这一身被雾气渗透的骨头。

旁边还有兔子,大兔子跑来跑去。雷根据自己之前受过的培训,依靠一些仪器来辨认群山,每一座山都有名字,他要知道那些峰都叫什么。

午后,棉花糖房顶般的白云被吹成了碎片,罗丝湖得以在我的视线中重现,从我这里远远看下去,它就是一面优美的天蓝色水塘,那些度假的人坐在那小小的玩具船上,当然船太远我看不见,是留在镜子般的湖面上小得可怜的水痕暗示了它们的存在。

他能够从六千多英尺的高峰去俯瞰底下的景色。

待在山上的时间稍微一长,雷的心里产生了一点厌倦。他想:“无所谓的,因为我不在乎。”因为他毕竟是一个修行人,求仁而得仁,所以在这个地方只要去修行自己的佛法就好了。在这儿,他想到了寒山的诗。

“凝视那虚空,它甚至会变得更加静止。”寒山写道,贾菲是这样译的。事实上,我是如此的静止,在高山的草地上,我唯一会做的事是上下变换一下盘腿姿势,我可以听见鹿蹄在某处奔跑。入睡之前,以头着地靠着岩石屋顶倒立时,我分明看见地球的确是颠倒的,而人类这种满脑子怪念头的诡异而自负的甲虫,正是以倒立的方式四处走动、自吹自擂。……当事情没有做好时,我也会陷入疯狂,比如烤饼烤糊了,打水时在雪地里摔了一跤,还有一次我的铲子滑到山谷里头去了,我气得想咬山顶一口,我跑进屋子猛踢碗柜,踢得我脚趾生疼。不过我会叫我的心保持警醒,尽管身上会被虫子叮咬,可周围的一切极其宏伟。

他就是这样,每天一个人在山上,不能跟人说话,打坐,胡思乱想,或者进入冥想的状态。

一天晚上,我在打坐中看见有求必应的观世音菩萨对我说:“我现在授权你去提醒世人他们是完全自由的。”我先把手放到自己胸口,提醒自己是完全自由的,接着我感到欢喜,喊了声“谢了”,我睁开眼睛,看见一颗流星划过。

他受到了观世音菩萨的启示。

漆黑而狂野的夜里有熊出没的痕迹,垃圾坑里那些已经酸臭的淡炼乳罐子被熊的牙齿、强大的兽爪撕碎:一定是熊观音(他把熊叫“熊观音”)。带着可怕孔洞的狂野而寒冷的浓雾。我的日历上已经画了五十五个圈。

镜子里,我的头发很长,双眼蓝得纯粹,皮肤晒得黝黑,我很开心。又是整夜的狂风大作,滂沱大雨,是秋雨。

他从夏天一直待到了秋天,整整两个月。

伯尼·拜尔斯在广播上叫守林员当天下山,听得我狂喜不已。这一季的守林工作结束了。……在那座垂直的山上,我看见落日周而复始地出现了六十次。这永恒的自由之景将永远属于我了。

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去寺庙里修行了七天,不说话。七天不说话的结果是什么呢?他突然发现语言没有任何用,等七天以后出来,他觉得无话好说,看手机没什么好看,进入了这种状态。大家想一下,他在山上待了六十天,不说话,一个人待着,会是什么样的状态。

忽然之间,我又看见了那个不可思议的小小的中国流浪汉,他站在雾中,那满是皱纹的脸上依旧挂着不动声色的幽默神情。那不是背着背包、研究佛教、身在科特马德拉疯狂派对上的真实生活中的贾菲,而是我梦想中的、比真实生活中的贾菲更真实的贾菲……“贾菲,”我大声说,“我不知道我们何时还会见面,未来会发生什么,可是荒凉峰,荒凉峰啊,我欠荒凉峰太多,我永远感谢你指引我来到这里,我在这里学到了一切。现在到了必须返城的悲伤时刻了,我也老了两个月,神会保佑所有身处酒吧、杂耍表演、无畏的爱之中的人,保佑倒立于虚空中的一切,可贾菲,你和我,我们永远知道,啊,永远年轻,啊,永远热泪盈眶。

是的,“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这句话就出自这本书。

内心的平静,或者是冲动。我们可以有更多的尊重,对于不同的生活方式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194,088评论 5 459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1,715评论 2 37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1,361评论 0 319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2,099评论 1 263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0,987评论 4 355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6,063评论 1 272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6,486评论 3 381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5,175评论 0 253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39,440评论 1 29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4,518评论 2 309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6,305评论 1 326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2,190评论 3 312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7,550评论 3 298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8,880评论 0 17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152评论 1 25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1,451评论 2 341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0,637评论 2 335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