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

我喜欢看书,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也说不清楚。记忆中小时候家里几乎所有人都跟我说过要好好读书,但从没有人给我买过课外书。我有能力自己买书之前得到的书,全部是偷来的。

以前人家里,几乎每户都有一个方方正正的木头书箱子,听说那会上学就背着木箱子去学校。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木箱子是在大伯家,大伯在院子里晒书,记忆中全是巴掌大小的连环画,上面一幅画,下面两行文字,内容是武侠,具体就全忘了。现在只记得那时看过,特想要一本,但大伯没给。后来这箱书全被书虫咬碎了,因为前几年帮大伯搬家又看过一次。

这种书箱子我家无疑也有一个,里面有两格,一边放了两本养猪宝典,一本农作物种植大全,一垒村里的开会记录,一本族谱,一封祖训书和一本大仲马写的《黑郁金香》;还有一边放了一根笛子和一袋小麻将。我偷拿了黑郁金香,但一直没有看,只是想放在自己身边。至今依旧带在身边。

记忆再次往前推进,是在大伯县城家中的旧电冰箱里,有好多老夫子和四大名著的漫画,那时候长辈们特别喜欢拿小孩子作比较(现在也一样),我是个很自卑又有些虚荣心的小孩子,特别喜欢被人夸奖,而且有些小聪明,知道怎样做能得到夸奖——故意坐在他们一直要走的过道里,专注的看一下午书;如果有人需要搭把手,就果断上去帮忙——特别感谢他们从小到大对我的夸奖,不管出于真心还是客套,都特别感谢。回归正题,有次我偷拿了大姐买给我外甥(何凯)的两本奥特曼的漫画书。小时候家里不准看电视,所以我的童年没有动画片和电视剧(除了在邻居家零星看过的片段),所以我也并非喜欢奥特曼,只是学校其他同学书包里都有。当然,后来被某同学强行抢走了,并且成功诬陷是我偷拿的他的。

再后来是棚下姨夫家的表哥考上大学,去他家喝酒,看到表哥房间的桌子上,摆了好多书,记忆中是有一套金庸武侠,我当时没看过金庸的书和电影,肯定也是看不懂的,但是心生贼念,就想偷一本倚天屠龙记回家,奈何那本书太厚了,我绑在裤腰带上再用衣服挡住依旧被发现了,姨没有责怪我也没有直接把书送给我,只是说我还小,等我长大了再给我。

然后就上了初中,初二上学期有个同桌,叫张文龙,学习成绩中游偏上,特别喜欢读课外书,经常出入学校图书馆,每次都带着我去借书,那一年我们一起看了凡尔纳三部曲,看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看了福尔摩斯选集十二册。他看书比我快很多。学了物理之后,他对宇宙天体特别感兴趣,所以他还看了很多关于宇宙、黑洞这类的书。我对故事书更感兴趣,所以后来我看的是伊索寓言,古今中外的故事书,还有木偶奇遇记,格列佛游记,我的叔叔于勒等这类书籍。到了初三,他突然跟我说,他不再去图书馆看课外书了(当然他专注读书应付中考,半年时间成绩就飞跃到学校前三,后来考上了重点高中,我则一直在中游水平段散步 )。整个初三我还一直在看课外书,但是看书的类型变了,大都是些毛主席传、雷锋传、周总理传、李白传等等各种古今中外的人物传记。当然他们的生平我全不记得。这些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开始偷换学校图书馆里的书,我经常以帮其他人借书为名一次性外借十来本书,然后把中意的书上的书籍编号撕下来贴到中学生之友上,在还书时鱼目混珠,这样做了有四五次吧,我也偷换到了学校图书馆七八本书,记忆中有两本新的创意作文书,还有一本比较厚的故事书。直到某次借书时,图书管理员问我想不想做他的助手,因为我经常去图书馆,是个熟面孔。他说,近来借还书的人比较多,图书馆里的书摆的有些乱,他忙不过来了。当图书管理员是我那时候的梦想,我立马就同意了,我的工作是帮别人登记借还书的数量,然后把归还的书按编号摆到书架上。还一个工作是整理书架,我做了一个月的管理员助手,那个月几乎没有看书,从第一个书架开始按编号整理,一共十个书架,整理第一个书架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其中有十来本中学生之友,以及一些空白笔记本和花边杂志,我的心情就从特别开心自豪变的有些担忧,我意识到有其他人也跟我做过一样的事情,我有些心虚。在整理的过程中,我突然发现我以前以为偷换一两本书不会被发现的想法是真的挺愚蠢的,按书籍编号摆放,一套书是放在一起的,中间突兀的夹杂着一本中学生之友怎么看都很别扭。后来可能是良心上过意不去,也可能是在整理书架的过程中生出了对图书馆的其他感情,或者是换位思考后突然悔悟了,我慢慢的把我之前混进来的一些中学生之友一本一本的外借出去,然后把书籍编号贴换回来,把真正属于这个图书馆的书籍摆放回他原本的位置上。 之后,我的第一份“工作”变的有些煎熬,就借着中考之名辞去了,从此再也没去过那间图书馆——在实验楼四楼,门口有一道锈迹斑斑的大铁网门,上了锁,铁门后面还有一道红木门,也上了锁,里面有十个暗红漆木书架子,上满摆满了书。

初三考的很差,复读了一年,初四碰上了一个很好的语文老师,忘了叫什么,他第一节课就让我们准备一个新的笔记本,每天晚上轮到语文自习课,就开始投影他的读书笔记,都是一些他阅读时摘抄下来的词句,让我们抄回去背,一个学期下来抄了三本。他还自费订了一些报纸和杂志,上面经常有他投稿的文章,我当时看完觉得写的特别简单,心想就这样也能投稿?于是我就模仿他的文章,然后大段的使用之前抄下来的词句,特意的运用一些拟人的、比喻的、排比的句子,揉成一篇新的文章,然后顺着杂志后面的地址就寄过去了,后来当然是没有音讯,心里很不服啊,就把那篇文章的存稿给了老师,想听到他的夸奖,他确实夸了我,但总体并不满意,于是帮我分析了那篇文章的结构,说了一些写文章的技巧,三分头五分身体两分尾巴之类的,还指出来我写的文字看完不知道讲了啥,没有讲一件简单又具体的事情,概况下来就是我缺少了写文字的精神初衷,未来很长时间我都没懂什么是写文字的精神初衷,只记得他说他的精神初衷是:“练达人情皆学问”。后来我觉得确实需要一个精神初衷,于是定下了“用心研墨,以情行文”八个字。我记得那篇作文在老师的各种修改后投稿并被刊登了,杂志社寄回了那期杂志和20元稿费。

到了高中开始有了一些买书的经济能力,最主要的是,多了一个喜欢看书的伙伴——鸭子——这个冤大头愿意跟我合伙买书,我买自己喜欢看的书,然后跟他AA,平时买来的书都放在我的抽屉里,相当于就是我的书,不过很可惜,那时更迷恋网络游戏,看的书不算多,而且都是些青春美文,疯狂阅读,新概念,看这类书一个是想学习怎么写好作文,提高语文成绩;还一个是想给他们投稿。不过这次没有老师的帮助,自己投的几篇文章都石沉大海,之后再没有投过。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那时候因为喜欢文字,所以在贴吧里给别人写信,认识了好几个笔友,算是一段比较有意思的经历。到了高二,开始了一段暗恋,整天想着给别人写信,写诗,然后憋一个晚自习,故作玄虚的写一些别人看不懂的句子,就当是自己的心意。那时看的更多的是网络小说,各种流行的爽文都喜欢看,然后就是为了应付高考看了一些名著。到了大学,渐渐的对网络小说失去了兴趣,就喜欢看一些卢思浩张嘉佳的书,都是些短片小说和文集,喜欢一些青春疼痛文学,平时也喜欢无病呻吟写写文字。这段时间比较有记忆点的书是《悟空传》。

参加工作后才算是正式开启了买书看书之路,说来也是惭愧,因为当时住在沙河公交站附近,离工作的地方西二旗比较远,需要坐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然后转地铁,为了打发上下班的通勤时间,我手里永远有一本书,在路上看,晚上坐在公交车上,车里经常不开灯,我就坐到最后排,带上空耳机和帽子,打开手机电筒看,日复一日的工作通勤,短篇的文集看的太快,我就开始买小说看,记得北科大附近有个小书摊子,摊主是个爱看书的同龄人,我每次流连在他书摊前,拿起一本书,他就跟我说讲这本书里的故事;买下一本书,他就给我推荐一本类似题材的书,我喜欢跟他聊天,聊的越多,我买的也越多,他倒也大方,经常送我一本已经翻旧了的书。

后来搬到南邵,就再没去过实体店买书了,一开始要看到剩最后一本才去网上订购下一批,后来渐渐放纵了,常看到一本好书,就要急着去买同作者写的其他书籍,比如我很喜欢的《岛》,看完后立马买了《线》,看了《偷影子的人》,觉得马克李维的想法很新奇,就一时兴起买了他的全套书籍(至今只开封了一本)。还经常因为看完一部好电影觉得不过瘾,非要把原著买回来看,比如《追风筝的人》,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等等。常听人说,阅读要广泛,我一直做不到,我是凭喜好看书的,也有不少书买来翻过第一章,觉得非自己的喜好,就丢下不看了;还有些书看前半段时视如珍宝,后半段觉得味同嚼蜡,缘由是审美疲劳。这方面我觉得自己比较浪费。

今天新购了一批书,于是照例给她们拍合影,一边整理,一边把每本书都拿起来回忆一番,自问自答这本书的由来,什么时候看的,书中大致讲了什么,看书时的感想是否还清晰。很意外,大部分的书我还是能很清楚的记得我们之间的缘分。为什么要这样去做,又为什么要写下来呢。大概是想安慰自己吧,读书真的有用吗?我也有过这种困惑,每次读完的书,或许转过头就忘了。也无法在平时与人交流时做到谈吐文雅,引经据典。可谓是并无增益。唉,这真是一个困扰的问题,事实是我也讲不清楚,我还没有从中获得明显又能拿的出手的好处,反而多了很多思想上的困扰。在一些我从未接触过的事物上,读书确实能开阔视野,增加见识,但是如果接收到的是你已经生成过的想法并与之存在悖论的时候,便是你痛苦的时候,是摒旧纳新,还是坚固守己,实际上,这通常是一场大战,经常要碾碎重来。

我很想讲讲应该怎样培养看书的兴趣,但想想实在多余,并且有违我今日提笔的初衷。然而这篇文字实际已经偏离了我最开始的想法,我是想讲一个故事,我与面前这些书的故事,这个故事应该有一个开始。

这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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