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离婚,对孩子的安置成为了最重要的问题。孩子由谁抚养、孩子今后面临的医疗教育问题如何处置,这些都是家长无法逃避的问题。
当今社会的快节奏,诞生了很多“鸡娃”,他们被“鸡”的方式,就是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培训班,立志做到智育、体育、美育一个都不落下,不遗余力地发掘和锻炼自身的所有潜质,以求将来立于不败之地。
而“鸡娃”的背后,是家长的督促和大量财力物力的支持。在婚姻美满的时候,一家人其乐融融,就盼着孩子将来有出息,所以怎样都行;当婚姻破裂的时候,一家人四分五裂,谁也不想理睬谁,更别说家中的“鸡娃”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了。
夫妻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的,比比皆是。所以,孩子的抚养权在谁手中,往往比不上孩子在现实中,跟随谁一起生活这个问题实在。
看过这样一个新闻:“夫妻离婚后,孩子的兴趣班学费应该算在抚养费里面吗?”
事情是这样的。
家在重庆的一对夫妻小罗和小张,在2018年7月协议离婚,当时女儿小花才2岁,他俩共同约定,小花的抚养权归父亲小罗,暂时跟随母亲小张生活。父亲小罗每个月按时支付2000元抚养费。
离婚后,小花一直跟随母亲小张在重庆市的主城区生活。在母亲的照料下,小花一边上幼儿园,一边走上了“鸡娃”之路。她成天奔波在书法、攀岩、钢琴、美术、舞蹈、汉语言、数学、英语、走秀、芭蕾、手工、播音等十余个兴趣班中,学习得乐此不疲。
在为女儿报名兴趣培训班时,小张在微信上知会了前夫小罗,但是对方的态度就是没有态度,既没有不同意报名,又没有同意报名。
自从离婚后,小罗只在前两年按时支付了女儿小花的抚养费,从2020年7月之后,便再也不见费用进账。小张是一名幼师,以她的收入,根本就无法支撑起女儿的各项培训费,再加上平时的吃穿用度和最基本的教育支出,小张早已疲惫不堪。
于是,小张把前夫小罗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支付女儿小花自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的消费费用,共计76101元,外加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女儿的生活费、兴趣培训班学费等各项费用9.6万元。
但是,法官认为,小张要求前夫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大大超出了重庆的物价水平,不具备合理性,即使小张列举了消费明细,也不能够直接证明是女儿花掉了这么多钱;再加上,小张为女儿报名参加兴趣培训班,这件事并没有得到前夫的认可,而且培训费用超出了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所以,法院并没有完全支持小张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只是参照小罗的月收入和他们的离婚协议,判决了小罗支付小张欠缺的抚养费。即使小张上诉,法院依然维持了原判。
看到这样的结果,我很想说:作为被告,小罗赢了这场官司;但是作为父亲和前夫,小罗输了人品。作为一名合格的父亲,即使已经离婚,他也应该尽自己的责任,用心呵护女儿的成长之路。很明显,小罗没有做到,作为一个父亲,他是失职的。
他的失职之处在于:(1)拖欠女儿的抚养费;(2)当前妻和他提及女儿的教育问题时,他没有异议,但是涉及到大量的培训费时,他的态度模棱两可,直到和前妻对簿公堂时,他才明确地拒绝了这笔费用;(3)缺席孩子的成长。
对于女儿的教育问题,小罗不主动不拒绝,但是涉及到自身利益时,他选择把问题完全撇清,不承诺不负责。这样的行为,和渣男有什么区别呢?
“父母之爱子,则为计之深远”,这是一句古训,它告诉为人父母的人们,不要让孩子贪图眼前的愉快,应该为孩子的将来做长远的打算。
在快节奏的当今社会,深知技多不压身的小张,为了女儿能够在将来的生活中,一点点变得优秀,她剥夺了女儿大量的自由时间,让女儿参与到各种兴趣培训班中,希望她的童年不是虚度光阴。
这正是小张作为母亲的可贵之处,她很理性。然而,她的理性之下也暗藏着冲动。在十几种兴趣培训班里上课,对于成年人来说,估计也会分身乏力,更何况是一个学龄前儿童。在这一点上,小张确实冲动了,毕竟,孩子有血有肉,并不是一个学习机器。所以,对孩子上兴趣培训班这种事,理性对待,最多选择三四种课程就足够了。
也有人认为,小张为孩子报名了十几种培训班,就是故意想要从前夫那儿多拿钱。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每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都不一样。
离婚后,孩子的父亲可以挥挥衣袖,继续潇洒地甩甩头,然后大步走向拥有无限可能的美好生活;而孩子的母亲成为了单亲妈妈,开始独自抚养女儿,其中的艰辛,并不是常人能够体会的。
况且,作为父亲,小罗即使给出再多的抚养费,依然无法弥补孩子父爱的缺失,就从他拖欠抚养费这件事,我们也不难推测,离婚之后,女儿见到父亲的次数一定是少之又少……
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孩子出没在兴趣培训班中,努力让自己成为更优秀的人。所以,假如孩子上兴趣培训班的学费,能够在限定额度的情况下,纳入到合理的抚养费中,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