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完了。
合上书,第一次我无法描绘自己此刻的感受。
我以为以目前自己的认知比较难以理解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的性格、思想、思维乃至行为,只是意识中恍惚有些明白但又无法企及那个高度。
在我,这是第一次触及人世间这种追求极度自由灵魂而又反人类规则的书籍。这样的另类人物,这样的怪才,将自己追求理想的行为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却又不自知,却又理所当然,也许我也需要时间,去慢慢理解,慢慢沉淀和消化这块不太对胃口的“精神点心”。
但是,真的有必要再读一遍吗?不喜欢的故事,不喜欢的人,就因为是毛姆的作品,就要再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