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从来都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就像小鱼遇见水草,从未想过停留,如今却学会了跳圆圈舞,只围绕这一颗兜兜转转;就像猫咪遇见小女孩,从未想过会依偎在某个人的身边,如今却天不怕地不怕的酣然大睡;就像我遇见你,曾经幻想过无数我与你遇见的情景,却都不如现实美丽。
我天生记性差,总是刚从饭店出来就开始惊叫“啊,我手机不见了!”这时候你总淡定地一笑,从兜里把我的手机掏出来,一副不屑的样子“在我这,要是没有我你都丢多少个手机了。”我也不屑“不是有你嘛~”一手抢过手机,一手挽着你,低头做个网瘾少年。当然,有时候你还会整蛊我,走到饭店门口你才突然拿出手机,我总是又气又笑。
可有一件事我记得很清楚,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500天,我总骄傲的说我能清楚的说出我们之间发生的每件事情,包括那些不见面的日子里冗长的、极度腻歪的聊天记录。
相遇,那是比500天还要远的事情了。那时候你傻傻的样子,专心吃排骨米饭的你,满手满嘴油和我打招呼的你,现在想起来我都笑得肚子疼,看,我都记得,不准说我记性差。
相爱,刚好是500天之前。那是个特别的日子,至少从此以后,我要过一个叫做“夏至”的节日。夏至是一年中白天最长的日子,那天的太阳迟迟不肯落山,阳光透过纱窗铺满我的房间,金黄金黄的,我整个人被沐浴在明媚的暖里。手机响一声,是你发来消息,那时的我们显得木讷,也格外青涩。消息只是日常的问候,我问你猜太阳几点落山,于是我们约好一起去看日落,并打赌太阳落山的时间。
时至今日,我都觉得我们的爱情一直都充满了童话色彩,我喜欢和别人讲我们落日下的说说笑笑,我觉得没有人的爱情比我们的更美好。我们约好地点,我到时你已经站在那等我,手里拿着两瓶水蜜桃罐装饮料,我走过去的每一步都感觉十分不自在,我觉得自己不会走路了,肌肉僵硬了,也不会笑了,我就低着头朝你走过去,什么都失灵了,可心却扑通扑通使劲的跳,我怕你听见就说好热啊一个劲的扇风,心想着制造点噪音。
我们爬上教学楼的楼顶,那能看到学校的全貌,站得高点能看见整个城市。6点半的夏风微凉,是最好的温度,她轻抚我的头发像是在为我打气,你后来回忆说那天风吹乱我的头发,我看着远方的时候,你爱上了我。我们聊着些有的没的,一会走一回坐,直到太阳落山,落日的余晖美好温暖,就像你一样。
对了,落日时间是下午7点04分,你输了。虽然我是耍赖皮赢了你,那又怎样,反正你一直都这么惯着我。
夏至,遇见你。